深夜一小偷在我倉庫偷東西時被倒下的貨物砸斷一腳,家屬向我索賠50萬,我該怎麼辦?

龍哥14963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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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該問題,我認為,在小偷及小偷家屬未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僅私下要求你賠償的情況下,對其請求可根本不予理睬,若小偷及其家屬對你進行糾纏的,依法報警要求警方處理即可。同時積極採取措施,做好以下二方面的工作!



第一,積極收集組織小偷深夜到你倉庫盜竊並造成你權益損失的證據。包括案發後你及時報案警方給你出具的受案回執、你倉庫內物品倒塌造成的損失、現場的照片、被損壞物品的進價單和購貨合同、事後清理現場花費的人工勞務費收據及瞭解此事的證人證言等等,總之,凡是能夠證明小偷深夜潛入你倉庫和你因這件遭受的損失或付出的代價的證據均可以收集。



第二,要求小偷對給你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小偷深夜潛入你庫房行竊,被倉庫內的貨物砸傷,是其自己不當行為造成的。你將貨物放在自己倉庫中,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傷害,你也沒有保障非法進入你倉庫中人安全的義務,在這件事上你沒有任何過錯,因此小偷受傷與你沒有任何關係。相反,小偷進入你的倉庫,在行竊過程中導致了你貨物倒塌,使你的權益受損,你有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5條、第19條等的規定要求小偷賠償。對此,你可將你收集到的證據向警方提供,作為警方處理小偷量處的依據。同時,若小偷拒絕賠償的,你也可憑收集到的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小偷承擔因其盜竊行為給你造成的所有損失!總之,對惡人、壞人不講理還想耍橫的,你就要比他更惡、更橫,千萬別讓他撿到一丁點便宜,要讓他負出該負的所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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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還需要大教你嗎?很簡單,理都不要理,家屬愛幹嘛幹嘛去,你要是理睬他,這個社會真的就亂套了,偷別人東西,被貨物砸斷一腳,這是活該,自作自受,沒有砸死,算他命大,他家屬有什麼臉面要求賠償呢?沒有任何理由。即便被貨物砸死了,你也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賠償責任,更沒有任何關係,你甚至還要起訴家屬,因為他的偷竊,導致你晦氣責任。

這種事情,如果你理睬了,他們會得寸進尺,那就是無底洞,不要說50萬了,就是500塊,也沒有,哪兒涼快哪兒待著去,你還應該報警,按照小偷偷東西犯罪行為,將其抓獲歸案,即便他目前腳斷裂沒法關起來,傷好了後,自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不能因為他偷東西受傷,而逃脫法律的制裁,一碼歸一碼。

至於家屬的無理要求,你只要不理睬,即可,他們也是看人下飯,看你好欺負,自然就不依不饒,需要賠償了,如果你態度強行,他們就悄悄了,他們是想敲詐一點算這一點。

桂林出現兩個小偷死亡案件,可以做參考,一個是小偷到商戶家偷東西,被抓住後,心臟病復發,死了,家屬要求索賠81萬,最後法院駁回訴訟要求,一分錢不賠償。另外一個案子,也同樣發生在桂林,小偷偷東西,逃跑途中,見義勇為者追趕過程中,小偷駕車慌不擇路,發生車禍,撞到樹上,死了,家屬起訴追趕之人,要求賠償,最後的結果是,追趕之人不負責任。

所以,你這個事情比這兩起案件有相同之處,都是小偷東西,導致死亡或者受傷,不同的是,這個小偷受傷,跟你這個物主沒有關係,而是發生自然傷害案件,就更不應該承擔責任了。如果他家屬真要起訴到法院,我想,法官也不會判決你承擔責任的,不然,就沒天理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深度懷疑問題的真實性。請公開起訴書,主辦警官聯繫方式,明確說明詳細時間地點。不要譁眾取寵吸引關注,否則堅決舉報。因為這類問題拉低了社會公眾的道德水準,蔑視條友智商。


範律師談法理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你應該從圍牆邊開始,每三步設置一個指示牌,哪些有危險,哪些東西千萬動不得,要清清楚楚地告訴小偷們,對新出道的小偷們,還要設置專人引導,以防他們失手,對年老體衰的老偷們,還要安排救護車輛和急救人員在牆根24小時待命,對力氣小的小偷們,你還要安排車輛幫忙轉運外送,以防止他們被砸傷壓傷...,顯然很多事情你都沒有做到,你為什麼不站在小偷們的角度替他們考慮?這些在小偷們和他們的家屬眼裡你應該做的事情,你沒有做好,甚至根本沒做,不找你找誰呢?更何況現在這個社會熱衷於扯淡,說不定他們理想實現了呢,萬一實現不了,又沒有什麼損失了,何不搏一把!


平步走青雲


《管子》曰:“禮義廉恥,是謂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當一個社會完全靠法律來裁決一切事物、來約束一切行為的時候,道德就成了一件奢侈品!

小偷,這個和妓女一樣,很古老的職業,堂而皇之走上臺面,走到陽光下的時候,要求權益的時候,禮義廉恥已經逃的沒有蹤影了!

小偷被發現,主人一追,摔傷摔殘摔死了,主人要倒黴了,美其名曰“保障每個人的權益,小偷罪不致死”,主人或賠錢或判刑,試問:天理何在?

幾千年來,小偷都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忽然一夜之間出現了反轉,小偷成了大爺,他大爺的!

小偷忽然改行“碰瓷”專業,這是一種莫名的悲哀。

重建道德體系的根本,就是先要防止這些沒有廉恥的人濫用法律、碰瓷社會正義和良心!

法官和法律要敢於和壞人壞事勇敢說NO!

國家要想真正走向強大,正確的道德體系和價值觀念不可或缺!


醉言南行


去公安機關報案,讓公安把小偷抓起來坐牢再叫他賠償損失的東西。他腿傷了是惡有惡報,是老天爺在懲罰。


周海平124


現在的一些事情一直讓人很奇怪,什麼時候做小偷也變得有理了呢;什麼時候小偷家屬也變得這麼理直氣壯了呢;什麼時候被偷盜的人有了保障小偷安全的義務了呢;什麼時候在有些對錯明顯的事情上變得是非不分了呢;什麼時候變得正義要向邪惡低頭了呢。這種事情原本用不著討論誰對誰錯,傻子都知道應該怎樣處理,又是什麼時候變得具有討論價值了呢!判斷是非對錯的底線被拋到哪裡去了呢!

在討論是否要賠償小偷家屬50萬之前,想問小偷家屬幾個問題:是不是家裡出了一個小偷非常 光榮呢;是不是家裡窮的揭不開鍋、全家人只蓋一張撿來的報紙睡覺了呢;是不是家裡人肚子裡還有心這個器官的存在呢,剛剛看到一條狗叼著幾個拳頭大小的東西跑了。

在這個問題上先表明觀點,你無需向小偷家屬賠償一分錢,因為它們根本就沒那個資格索要賠償。

首先,小偷是不請自來的,他的所有行為都是在主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無論產生什麼樣的後果,都與主家無關。因此,可以確定,主家在這件事情中是不存在任何責任的。

其次,小偷的腳是被倒下的貨物砸斷的,貨物屬於禁止的物體,不會自行倒下。必定是在小偷觸碰到貨物之後,才使得貨物失去了原有的平衡而傾倒,也就是說,是小偷做自己導致貨物倒下的,無論是砸斷她的腳還是砸斷他的腰,這個責任很明顯是由小偷自己去承擔。況且,小偷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所有後果負責。

所以,情況很明顯,整件事情的發展過程都與主家無關,主家沒有任何責任,也就無需做出賠償。

相反,小偷導致了貨物的傾倒損毀,小偷家屬應該向主家賠償因此造成的財物損失費用。小偷的突然入侵,也給主家在心理和精神上造成了恐懼和不安,小偷家屬還應該向主家賠償精神損失費。

另外,小偷家屬向主家索要50萬賠償的行為,可能涉嫌敲詐勒索,有必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小偷的的行為還屬於非法侵入私人場所,也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個人認為,對於此類事情而言,以上處理 方式才是正解。無論任何事情,最基本的是非對錯要首先分得清,而不能夠咬文嚼字、和稀泥。小偷屬於惡人的行列,應該真正做到懲惡揚善,應該禁止像小偷家屬這樣的不合理的索賠事件的發,才能真正做到維護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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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賠,應該賠,必須賠。理由很間單,1、小偷去你公司偷東西,說明你公司一定有小偷想要的東西,一定很直錢,小偷是在幫你解決花錢難的大問題。2、小偷去偷東西時被貨物架砸斷了腳,說明你的貨物架不安全,成在安全隱患,小偷的到來,幫你排除了安全隱患,那怕自己犧牲了一條腳。3、作為老闆的你,你應該尊重小偷的這個行業,人家犧牲那麼大,難道你不該意思一下嗎?800萬,對你來說,小兒科,對小偷和其家人來說,應該很有幫助。總合以上考虛,你應該賠,而且一分都不能少。最後說一句,那些有錢的大老闆,為維護小偷的利益,請你們善待小偷,隨時為小偷打開成功之門。😲😲😲,唉呀媽呀,大清早說了那麼多,累死我了。


用戶中國安檢a


賠個腿50萬小意思,畢竟你是做生意的,這點小錢還出的起。 問題是你藏在貨架上方的祖傳明朝成化年間的鬥彩雞缸杯不見了,這個你得問問他怎麼解決


娛樂圈撕蔥大表哥


小偷弄倒貨物貨摔爛,我因生氣住醫院,由於我心軟少要點,向他家索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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