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手游出來後你會玩嗎?是否卸載王者榮耀?

了安啦


不會,我舉個例子,騰訊先後出來了刺激戰場(和平精英)和全軍出擊兩款遊戲,全軍出擊先被騰訊推上市場,畫質和遊戲觀感就和電腦端的吃雞差不多,但是沒過多久刺激戰場(和平精英)出來了畫質遠超全軍出擊,和端遊有了質的不同,但後來全軍出擊也完善了畫質和遊戲體驗,但是現在的很多手遊遊戲玩家更多的玩的是和平精英,因為習慣這個東西一旦養成就很難改掉,意思是就算LOL開發手機端遊戲也沒什麼市場,王者榮耀早就佔領了市場!還是那句話,習慣這個東西養成了就很難改掉


光亮玩遊戲


王者不會涼,反而是LOL手遊只有和王者共存、打造自己的遊戲趣味、走自己的路線才不會涼。

但我是肯定會去玩的,畢竟這算一次遊戲類型的攜手、遊戲玩家間的碰撞,那必定精彩而充實。

我在聯盟S9單排上了白金,因沒有時間和條件整天伺候著一堆電子設備之後沒有繼續玩下去,但對一些基本操作是比較瞭解的。最近放假晚上會偶爾玩雲頂之弈,王者自走棋也玩。

英雄聯盟作為pc端遊戲最大的操作特點是點觸,鍵盤與鼠標的多狀態組合,並且攻擊單位具有選擇多樣性,單在平均操作上限這方面要高王者榮耀很多很多。

那麼你到了手遊端你選擇輪盤式還是點觸式呢?前者有了王者榮耀,王者玩家會眼前一亮買單嗎?後者已經有一個最大的失敗案例了:虛榮(vainglory)。

為了創新可以犧牲用戶體驗。不好意思這不叫創新,這僅僅是標新立異。

操作難度上,王者非常多英雄有著技能的定向釋放,大大降低了上手難度,並且策劃最騷的操作是:增強弱智英雄、削弱天秀英雄,以此達到遊戲平衡,眷顧了我們口中的fw。

在moba手遊的操作方式上LOL是無法再有機會創新。

當下快節奏生活王者15-20分鐘一局,相比於聯盟有許多不同:

傷害數值增加,被調侃為互秒榮耀;水晶和防禦塔更脆,1-2分鐘可以拿下一塔;地圖較小,團戰頻繁爆發;兵線卡線補刀要求降低......

如果聯盟到了手機上,如何給它定位?是一款我們要在手機上大戰一節課的“手遊”?顯然,必須得迎合快節奏生活,必須滿足手遊的條件。

那這樣的意思就是:我用聯盟的IP做著和王者幾乎一致的moba手遊,請問聯盟玩家會買賬嗎?王者玩家會買賬?

之前有過很多討論了,聯盟就只適合在電腦這個環境,放在手機上只會丟掉自己高操作係數的標籤,甚至玩家內部自己都會形成鄙視鏈(哪怕是不得不開拓手遊市場)。

但只要王者還活著一天,沒有一款moba手遊能夠超越王者。

不管其他moba怎麼去創新,都沒法達到王者的普及度。王者團隊在dota自走棋出現後還沒有一點覺悟?我想他們很早就開始了,並且接下來會給我們帶來一些耳目一新之物。

王者五年內會涼?我在我自己的一篇回答裡做過解釋了:moba機制有著競技、娛樂、社交多方位的優勢。




誰布重要


LOL手遊從2019上半年就有要上線的新聞,但是直到現在也沒見個手遊的影子,英雄聯盟一直都是PC端的老大哥,這個並非是小編空口說的,據今年8月份統計,LOL每天都有800萬玩家同時在線,這比Steam上前十大遊戲加一起都還要多,這句話是官方原話。英雄聯盟是全球最大的PC端遊戲,這是無可爭議的,但是在手游上英雄聯盟還沒開始跑。


王者榮耀是手遊的老大哥,這也基於王者榮耀和英雄聯盟是類似同款遊戲,如果LOL手游上線對於王者榮耀來講是個非常大的衝擊,但是王者榮耀也有天然優勢,王者榮耀的英雄們大部分都是我們朗朗叫上口的英雄,比如貂蟬,莊周,這有利於我國文化輸出,而英雄聯盟的文化基調在於歐美。

各有千秋的兩款遊戲,當LOL迴歸,你們還會玩王者嗎?有的網友趣評:不會了,因為實在是沒錢買皮膚了。也有的網友表示:作為2011年接觸LOL的老玩家,表示不僅要玩還要氪金,不然給王者這垃圾策劃和建模師慣壞了。也有的網友表示:在王者投入這麼多,捨不得。你們最後選擇什麼呢?


大魔王談電競


lol手遊一定會玩兒的,至於王者榮耀,如果有一天卸載了它,那絕對不會是因為lol,而是王者榮耀這個遊戲本身出現了問題


吞噬腦洞


LOL手游出來後肯定會去玩,但是並不會卸載王者榮耀。如果把LOL作為娛樂的話,肯定選擇繼續玩王者榮耀,因為一個老玩家是不會放棄自己一直玩的遊戲的。如果有意向向LOL職業發展或者想玩的更好,肯定去玩LOL手遊,這樣可以加深對英雄的理解,避免沒有電腦玩不了端遊以至於水平下滑的尷尬局面。


康康不卑微


會玩英雄聯盟手遊,但我應該不會卸載王者榮耀,因為在王者榮耀裡認識了很多人不可能因為英雄聯盟手游出來就不跟他們玩了而且我本身還有一個戰隊的不想放棄,所以我會兩個都玩


帶綠帽的狗子


大家好,我是長顏草!

對於LOL手遊,可能他的熱度遠不及於王者榮耀,因為畢竟大家都已習慣了在電腦客戶端玩這款遊戲,王者榮耀一出來就屬於手機遊戲,對於這個習慣可能是大多數玩家不想接受的!

感謝大家看到這裡!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