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我,我還手”為什麼不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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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憑“你打我,我還手”確實難以確定後還手的人便是正當防衛。因為正當防衛並不是簡單的以誰先動手誰後動手作為判斷的依據或標準的。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動手和還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後還手可能並不是正當防衛,也可能先動手的人和後還手的人都不是正當防衛。


舉例來說明:甲、乙二人因日常生活矛盾累積經常發生爭吵,甲欲給乙一個教訓。某日,甲身藏一匕首故意挑釁乙,乙憤怒撿起一磚頭砸甲,未能砸中,甲抽出身藏的匕首一刀便將乙刺成重傷。在此案例中,乙先打甲,甲後還手,但甲顯然不是正當防衛,甲屬防衛挑拔,是故意傷害犯罪。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其實類似的例子還很多,比如相約鬥毆等,因雙方均有傷害對方的故意,所以無論誰先動手誰後還手都不是正當防衛。鑑於社會生活和案件事實本身的複雜性,故對正當防衛不能僅從形式上來進行判斷,而必須嚴按照法律的規定來予以認定。


根據《刑法》第20條的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正當防衛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根據以上規定,正當防衛具有以下特徵:1、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這是正當防衛的前提;2、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具有正當防衛的緊迫性;3、行為人具有防衛的意識,即識到是制止不法侵害;4、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進行防衛;5、除法律明確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對正當防衛應當嚴格按照上述規定和特徵來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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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歷史上沒那麼多攝像頭和警力,現實社會沒那麼容易辨明誰先動手。

案例

一天晚上,鬧市區一個男的躺在地上抱住另一個男的腿不撒手,聲稱對方故意撞了自己。要麼賠自己500塊錢,要麼帶自己去醫院全面檢查。

被抱住的男子一臉無奈,說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撞了他,就被他狠狠撞了一下,口角幾句突然被他拉住要錢。不給就被強行抱住不讓走。

雙方均報警,如果你是警察,到場如何處理?

先說歷史。

現在遍佈全國的監控攝像頭,是最近十年才出現的。即便如此,昆明“李心草”案也沒有完整的監控錄像。

在缺乏外部證據的情況下,辦案民警要分辨究竟是誰“先動手”,要麼看口供、要麼聽周圍人證詞。口供各執一詞,就難以分辨;周圍人證詞未必可信,也難以取信。

如果要走一遍刑偵流程,大多數地方又沒有那麼多警力。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沒有達到輕微傷的程度,往往模糊化處理。

誰先動手不易分辨

動手,可以稍微明確一點叫肢體接觸。

那麼現在有了監控,假設監控無處不在,任何行為都能被全程記錄在案(這顯然不可能)。

那什麼叫先動手?

舉個例子:有人毫無理由對你大聲斥罵,震耳欲聾。再舉個例子:有人毫無理由對你臉上吐口水。再舉個例子:有人拿著垃圾故意撒到你家門口。

這些是不是先動手?

好,這些沒有肢體接觸,不是先動手。

舉個例子:有人不小心撞了你一下。再舉個例子:有人不小心碰了你的胳膊。再舉個例子:三歲的孩子故意打了你一巴掌。

這些是不是先動手?

這裡只是舉幾個例子,現實生活中可能性更多。比如很多港片都有黑社會分子多人指責受害人動手,然後對其毆打的例子。

估計有人會說了,怎麼知道對方是不是故意?孩子玩鬧不能叫動手吧?

還手程度不易控制

好,無論如何,假設對方先動手了。那麼是不是就可以無限還擊了呢?

四川公交車男青年毆打七歲獨行孩子的案件,是明明白白有監控的。這裡不討論孩子踢他是重是輕,他舉起孩子往地上掄,猛踩孩子脖子,算不算正當防衛?

也發生過女士不甘忍受語言調戲,動手打了對方一巴掌,被打至面目全非肋骨多處骨折的案例。

還發生過被打了一巴掌,反手一掌把對方打至耳聾反手一拳把對方打至鼻樑粉碎性骨折超過四個門牙脫落的案例。

如果這些反擊者是正當防衛,是不是也並非大多數正常人所願?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正當防衛前提是對方有意危害生命安全的意義所在。

現實

現在,對於偶發性、非致傷致殘的毆打事件,如果證據得力、警員執法有序,先動手一方更吃虧。

只要對方先動手,無論其輕重,被打者可以立即就醫,全身檢查,所有醫藥費由對方承擔。還可以要求對方正式道歉、承擔誤工費等其它損失。

但是,警員未必可以取得有力證據、對於類似事件也有一定的歷史處理慣性,這些還是需要改進的。

隨著整個社會治安問題的大幅度好轉、惡性案件的不斷減少、警方警力和執法水平的不斷提升、人們法治和維權意識的提升。

先動手,會得到更快更有力地懲戒。為了保護自身安全而不僅僅是報復性反擊,也會得到公檢法的支持和鼓勵。


wcnhewn


本人始終不能明白為什麼不能還手,難道被別人無緣無故的打,就要認打嗎,這樣才是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嗎?而且一旦還手就成互毆了,還不算正當防衛,反正我是不能理解。有些人你不還手,他會一直持續的侵犯你,還手是為了保護自己,不讓自己受到更嚴重的傷害,我覺得還手應該是正當防衛


三子287091458


當了幾十年公職人員和共產黨員,一直受到的教育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其實這樣縱容了社會上一些惡人從惡,惡人得利,鬧而佔利,惡人從惡無人敢管等社會怪像,對社會形成良好的風氣是一種極大的傷害。應該對正當防衛予以正名,大力提倡正當防衛。'


55555610


中國為什麼在世界上給他國有一種好欺負的感覺,主要就是從小灌輸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要和對方講道理的所謂君子教育造成的,中國要想成為世界強國,不但科技發達,製作強盛,我們的國民也要向戰鬥民族一樣,拳頭硬硬的,牙齒鋒利的,誰敢欺負我們國家,拿出漢武帝的血性勇氣勇於回擊,不要培養我們的國民一個個都像綿羊一樣,任人宰割,


用戶7192598565196


人家打你一巴掌 麼事 你還一巴掌成傷害 別人拿刀子殺你麼事 你奪刀子反殺有罪 媽的啥狗屁邏輯 弄不懂


炫彩人生371


那算鬥毆了,他打你,你躺下,進醫院,評殘(腦震盪)評殘比較容易,檢察院遞交,法院宣判。

你得到了錢,他的到了教訓,你知道了當代美好生活需要給那些愛衝動的人上一課,告訴他們暴力的代價。他學會了,沒錢,沒人不要打架,到最後人進去了,錢沒了,還留下案底了🤔


大兵動畫


如果執法人是高俅,那麼不管高衙內是不是先動手,反正都是自衛。如果執法人是包拯,那麼是講法律的。法律是恆定的,執法人是有區別的。


重陽201314


現在的的說法應該是,站著不動叫他先動手,當然惡人動手運氣好你還能反擊,運氣不好弄個植物人,要不就是他沒打到你,你動手那應該算你先動手他是正當防衛,,最好就是惡人先動手而且打你打的很輕,但是看起來很慘的那種,那樣你就可以反擊了,當然你反擊不能說他拿棍子,你拿刀這樣是不行的,要一樣的武器,或者比他的次才行,,你還不能打的太過分你得看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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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樓同下樓存在紛爭,一天,上樓主人把垃圾放在下樓門口旁,下樓主人拿一條圓凳衝進上樓房內,用凳子砍上樓主人頭部,上樓主人拿菜刀砍對方。雙方都輕微傷,派出所怎樣處理雙方?如果上樓主人輕微傷,下樓主人輕傷,又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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