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岱山幼兒園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

關於岱山幼兒園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

珠香發改〔2019〕114號

區教育局:

《關於報送香洲區岱山幼兒園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相關資料收悉。經審閱研究,同意香洲區岱山幼兒園項目(項目統一代碼:2019-440402-47-01-016481)的建設,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規模和內容

該項目位於香洲區二十三小東側、宏發花園北側,項目佔地面積3815.22平方米,總建築面積5230平方米,項目辦學規模為12個班,新建1棟4層的教學樓(含教學設備)以及幼兒室外活動場地、綠化、道路、供配電、管網、門衛室、圍牆等配套工程。

二、工程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總投資控制在2496.38萬元以內。其中:建安工程費用1725.8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215.24萬元,預備費155.29萬元,設備費400萬元。

資金來源:2496.38萬元由財政資金統籌安排。

三、工程批覆依據文件

(一)《區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2019〕101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香洲)2019-006號)。

(三)《關於香洲區雲峰幼兒園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事宜的覆函》(珠國土香函〔2019〕483號)。

(四)珠海市生態環境局香洲分局關於《關於徵求岱山幼兒園項目建設相關事宜的函》的覆函(2019年7月11日)。

(五)《珠海供電局關於徵求岱山幼兒園項目建設相關事宜的覆函》(珠供電函〔2019〕253號)。

四、要求和建議

(一)工程節能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44號令的要求,請按相關規定實施。

(二)請按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要求,辦理項目規劃、用地有關手續,並以規劃、國土部門批覆為準。

(三)請按照環保、供電部門要求做好電磁輻射等電力安全工作。

(四)請按照《幼兒園建設標準》(建標175-2016)同時結合教育主管部門實際開展教學需求,合理配置幼兒園功能用房,確定建設標準。

(五)請在項目建設及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JGJ39-2016)“幼兒園中的幼兒生活用房不應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應佈置在四層及以上”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請注意執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8〕53號)及《關於做好我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上線運行工作的通知》(珠政數管〔2019〕13號)。

(七)該批覆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在批覆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在批覆文件有效期屆滿前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批覆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規定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准的,本批覆文件自動失效。

珠海市香洲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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