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我只好再披嫁衣

為了孩子我只好再披嫁衣

宋姍老師:

十年前我丈夫遭遇車禍去世時,我才40歲,女兒剛上小學4年級。經常有人上門做媒,我都拒絕了。那時年輕好強,只想獨自把孩子拉扯大。現在女兒上大學了,家裡開銷大了,我的退休工資有限,只好再去做鐘點工,一天趕四家,疲於奔命,一個月也就1000元。別人的孩子都反對父母再婚,我女兒倒好,埋怨我,說:“都怪你,不肯嫁人,看看這過的是什麼日子?我連個好點的手機都買不起。”沒辦法,那就嫁男人吧。我現在的丈夫是我看報紙應徵來的,75歲了,人倒健康,也實誠,頭一回見面就把工資卡給我看,2000多呢。現在母女倆就搬他家去住了,老房子出租,租金給女兒當零花錢。按理一切都圓滿了,可問題又來了。結婚才兩個月,老頭的兩個女兒經常來家裡吵,指著我罵:“你這個50歲的下流女人,不要臉,看中老頭子的錢和房子。”我想她們說的是事實,也就不理她們;鬧得兇了,就報警。老頭呢,年紀雖大,性慾很旺,晚上八點就要催我去睡覺,而我一點也不喜歡他,一點性趣也沒有,電視也看不成,很苦惱。女兒呢,這麼多年一直是和我同床睡的,現在我被他繼父“霸佔”了,她也很失落,明顯和我不如以前那麼親了,背地裡還數落我:“媽你怎麼這麼賤,和個這麼老的老頭搞在一起?”可當初就是她逼我嫁人的。

我現在心情很不好。你說我該怎麼辦?

南京 程女士

為了孩子我只好再披嫁衣

程女士,你好!

你說你的心情很不好。是呀,看了你的信,列舉了那麼多的煩惱,心情怎麼好得起來。原先和女兒相依為命,日子清苦些,煩得是經濟拮据,捉襟見肘。現在經濟問題解決了,原是想過太平日子的了,卻又生出那麼多的不痛快。你暗地裡或許會生出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的怨言,當初還不如不結婚呢。現在後悔也晚了,退回原地已不可能,即便退回去,日子也會過得更尷尬。

恕我直言,你此次再婚,一開始便“動機不純”,不是為了愛情,不是為了老來作伴,而是為了解決家庭困難,找一位先生是讓他來扶貧的。本來你是不必把婚姻和經濟等同起來的,女兒上大學的費用可以採取助學貸款的形式解決的,也過不了幾年,你們家便會苦盡甘來。有趣的是,那位老先生和你很般配,一開始也直奔主題,頭一回見面就把工資卡給你看。你們是各取所需。當然,你的出發點也無可指責,一個人苦苦支撐了十年,也該找個肩膀靠一下了。現行的保障機制還不完善,婚姻也就很難完全脫離經濟基礎。現在的人都比較實際,別說你,年輕人談戀愛,也都希望對方的經濟條件好一些的。再婚是天經地義的,問題是你找老公似乎找得草率了些,找了個自己一點也不喜歡的人,這就有點可悲了。你所有的煩惱裡,這其實是最令你煩惱的事了。

怎麼辦呢?以前是向錢看,現在,向前看吧。我們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老先生天天纏著你,甚至不讓你看電視,哪怕你一點也不喜歡他,你也必須懷著感恩的心情對待他。畢竟是他的加入,讓你們的經濟條件和居住條件大為改善。但同時,也不能讓老先生由著性子亂來。告訴他,來日方長,再好吃的東西也不能拼命吃,要有節制,不能暴飲暴食,要細水長流。75歲的人縱慾是很危險的事。這些道理老先生都懂,只是現在正在新鮮頭上,婉轉地勸說他,他會聽的。一個好的妻子,就應該讓丈夫知道,凡事要適度,性愛更是如此,你已經是他妻子了,天天睡在一起,就不要時時粘在一起了,還這麼猴急幹什麼。關於性生活時你的心情,也只有你慢慢調適了。

解決了老先生的問題,你與女兒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這麼多年母女倆相依為命,相濡以沫,你和女兒之間的彼此的依賴是很深的。兩人世界裡突然加入個外人,一下子不能很快適應。雙休日難得回家,本想好好和母親說說心裡話,卻發現母親被那個老頭死死纏著,心理難免會失去平衡。一旦老先生的行為舉止有了分寸,能對你女兒表現出適度的尊重和關心,你女兒會慢慢適應這個家庭新結構的。結了婚,就是一家人,平等的,沒有什麼賜恩和受恩的說法,和和美美地過日子就是了。

為了孩子我只好再披嫁衣

至於老先生的那兩個女兒,因為父親的再婚,她們會因此損失掉一部分本該完全由她們繼承的財產,來鬧鬧事,也可以理解。你現在的做法也可取。當然,作為她們名義上的繼母,主動地給她們一些關心和體貼,換得她們的接受,彼此和睦相處,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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