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许昌宁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日前,中卫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治安管理支队原支队长许昌宁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昌宁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昌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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