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有哪些好的意見建議?

不喝皮酒會死星人


近年來我在黨校科級班、處級班開設農村黨建工作課。下面把我所在地區的一些做法介紹一下,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希望對 “三農”工作同行有借鑑意義。

(一)通過兩委換屆同步進行,增加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的比例。進一步明確黨的領導地位,理順兩委關係。村級事務決策堅持“先黨內後黨外”、“先支部後村委”。

(二)不斷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以黨費的轉移支付、包幫單位的支持等為補充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落實村幹部基本報酬,保障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改造、新建並管好、用好村級組織活動場所。

(三)實施“村級集體經濟提升三年計劃”。設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專項獎補資金,每年列支引導資金,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由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村集體資產資金入股合作社,村集體獲得合作社收益分紅,實現村集體增收。

(四)做好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規範化管理。狠抓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轉化工作。

(五)創建農村黨建示範區。培養四類先進典型:一是以黨組織資源的整合帶動行政資源和社會資源的整合;二是利用農村黨建示範區,開展集約式服務;三是強村帶弱村;四是探索“低風險保障型”集體經濟發展路子。

(六)建立對村幹部的培訓、激勵、約束機制。

(七)強化對農村黨員的教育管理。


懂得36699


基層組織即基層兩委會,是我黨的執政基礎,是聯繫黨群幹群關係的橋樑扭帶。基層穩,國家泰,百姓富則國更強。其實基層建設只要認真落實《村委會組織法》就行。

《村委會組織法》是一部立法科學,即能制貪又能制庸的一部十分完整的基層組織建沒法律,對村黨支部,村委會,監委會的選舉,權力運行,和群眾監督機制做了詳細的規定,是我國人民當家作主,充分發揚民主生動體現,嚴格按組織法選舉承序辦事,還權於民,用人於法,監督行政,能進一步激發基層人才輩出。例如組織法規定,"選委會組織候選人與群眾見面述職″群眾先聽他的說投票,然後依他的說監督他去做,這樣以來庸官能站穩腳嗎?再如“村務公開,一事一議,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哪有他們以權謀私機會?能有效制止貪官產生。還有″凡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充分說明候選人也可自薦競選,候選人由群眾直接推選產生,任何單位個人無權指定村委會侯選人″更大限度的阻止跑官要官賣官買官的用人腐敗和庸碌無為村官產生,嚴格按法律規定的章承行政,加上監督委員會認真履職,基層就不會出現以權謀私的蠅腐蚊貪。可惜這部科學完整基層法律,由於群眾自身素質,和基層用人腐敗,在很多基層沉睡在法律文本。至兩委成老舊黑惡勢力踐踏侵蝕對象。

我們講的是依法制國,以法行政,嚴格執法就能解決這一問題,為什麼要在法律之外尋找基層組織建設之路?習主席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這個籠子就在法律中,就得認真執行。“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個陽光,就是民主監督,民主管理,也同樣在這部法律中。


嫉惡如仇37


現實看法是,農村織組該管的事是貫徹黨的方針政策,維持農村穩定,精神文明文化等。

農村集體經濟,土地,農民各種補貼交新建的農高公司一條龍直線負責管理,〈人員有市縣精簡的事業編,公務員)主成。

其最大的好處是可助力互聯網平臺撐控農村各種收支有帳可查,徹改農村村級長存的偏強欺弱,關親顧友,打白條侵佔集體資產土地,建設項目款等。

農級主要負責人建一次項目都想從中獲利,所建的項目工程很難達到質量要求,有的剛建好幾年就成爛尾,本村的項目村級想方設法搞來自已做,否則會拖延刁難,一元錢用到項目上變成6毛錢是常事。

雖然縣鄉有紀監委,對村級的監管幾乎是講的多,實際末有效監管,造成村級自身違法還任性欺壓弱人群,〈頭條多次舉過實例)

使農村積案未清,新的怪事又出,國家未得好處,還要為村級背禍,

造成農民唉嘆,村幹推責弄權弄錢。農村的矛盾長期難以化解。

不妥請主編批評指正。

草根陳克忠筆。


無所事生非


基層黨組織建設是加強黨建的基礎。

一、必須緊緊抓住班子建設這個關鍵,用班子的堅強帶動基層黨組織的建設的全面發展。首先是選準配強班子成員,尤其是一把手的確定。其次是加強一班人的思想建設。最後是增加對基層黨組織基礎設施的資金投入。

二、必須緊緊抓住黨員幹部隊伍建設這個重點,靠黨員幹部建設水平的提升促進基層黨組織建設水平的提高。首先是嚴格政策,發展黨員幹部隊伍。其次是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管理教育。最後是完善流動黨員的管理。

三、必須緊緊抓住完善制度機制這個保障,用制度的約束促進基層黨組織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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