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一時疏忽 丟掉24萬

老洪買了份兒重疾險,不知道哪家保險公司的。

大概繳了五年的保險費。想著差不多了就能取出來給女兒做嫁妝了。不曾想,去年還沒結束,他上著班,突然就昏過去了。醫生說他得了一種叫“腦動脈瘤破裂、蛛網膜下腔出血”的病。

他因一時疏忽 丟掉24萬

糟了,沒錢了,怎麼都沒了。

這種病聽起來好像並沒什麼問題,但前後整整耗掉了家裡24萬元儲蓄,老洪心裡難受得不行,想著不治,女兒老婆卻不鬆口。一時間家裡揭不開鍋,翻著賬本,家裡人想起來了老洪那份兒重疾險。

老洪心裡舒了口氣,拿著病歷、藥費單據去理賠,卻紮紮實實吃了閉門羹。

“您的病不在我們的理賠範圍,不屬於12種重大疾病之一,我們不能為您賠付。”

老洪心裡一股火,怎麼就不能賠?都花24萬了還不算重病?

“我已經按規定把洪先生的資料送到公司理賠部門,但理賠部門得出的結論是不符合條件不能給予賠償。”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醫療費用金額較大,他還特地給公司打過一份報告,希望理賠部門能通融處理,但最終沒能為洪先生爭取到賠償。

怪誰呢?沒有看清條款,沒有釐清可賠償的範疇。如果更詳細點介紹,他在07年購買的重疾險,只囊括了以下12種重大疾病:

(1)惡性腫瘤(含白血病)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終末期腎病

(6)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7)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8)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9)嚴重幼年型類風溼性關節炎

(10)嚴重川崎氏病

(11)重症肌無力

(12)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很清楚,洪先生得的病,不符合上述12種重疾險賠付項的要求。保險公司拒付並無不妥。但是,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有多少人清楚地知道這個定義和範圍呢?每年因為這個跟保險公司打官司的人不在少數,但凡不能賠付,第一時間先怪罪保險公司騙人騙錢,可能會有不良公司和從業人員,但更多的實際上是投保人自己的“粗心”所致。

許多人對保險中的重大疾病概念存在認知誤區,並不是說花錢多買的保險就一定是重大疾病,保險公司一定得賠。如上述兩個案例中,洪先生購買的這款重疾險,就有規定:保險中的重大疾病必須是經二級以上的醫院鑑定、在保險的12項重大疾病範圍之內的疾病,否則即使花錢不少,保險公司也能依照條款規定拒賠。

他因一時疏忽 丟掉24萬

除此之外,老洪購買的重疾險,其可理賠的範圍相比現在各種各樣的重疾險已經落後了一大截,以市場上主流的重大疾病保障的病種已至達到80種,以康樂一生重大疾病保險B款為例,

承保年齡:出生滿30天—50週歲

保障期限:70歲—終身可選

保險病種:80種重疾+35種輕症(輕症最高可賠付3次,輕症豁免保費)+身故保障

舉例,0歲女寶,50萬保額,保終身,20年繳,年保費僅3452元。

其中,有:破裂腦動脈瘤夾閉手術,這個病屬於重大疾病中的一種,如果老洪投了這款產品,那麼可以妥妥地獲得幾十萬元的保險金。

他因一時疏忽 丟掉24萬

保險公司都擁有周密的理賠流程和完善的理賠方案,在實際操作中會嚴格按照理賠流程進行篩查和調研,最大程度地保證受益人的利益,因為市場的競爭,使得保險公司不能把“為客戶尋找每一個理賠的理由”只是放在嘴邊。投保人如果要購買保險,一定要在購買的時候仔細閱讀方案細則,讀懂保險條款,明白自己的需求,才能充分運用好保險這個金融工具。重大疾病險,人生第一剛需險種,不用懷疑,必須擁有。

疾病千千萬萬,疑難雜症紛繁複雜,下次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該如何應對?有沒有能夠保障各種疾病賠付的保險?那就是不限制疾病病種的百萬醫療險。擁有正確的保險,才能在危險來臨的時候,做到鎮定自若,保護家人的同時,也保護了自己的人生。百萬醫療保險,待人民理賠師下次為您分解:百萬醫療險,人生第二剛需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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