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為什麼能和江冬秀走到最後?

南貝葉


江冬秀:胡適的一生之妻

以今天人的眼光,去看待新文化運動的旗手,似乎胡適會對一切封建文化進行摒棄,其中就應該包括“包辦婚姻”。事實上,在當時追求婚姻或愛情自由確實是風尚,魯迅如此,郭沫若如此,大批的“先進人士”均是如此。

但胡適與江冬秀,顯然是民國婚姻裡的另類,有趣也感人。

兩人的婚姻是在1902年胡適剛滿12歲時定下的。經過媒妁之言、算命、八字等必經程序,由寡母馮順弟做主,胡適與40裡外江村的長其一歲、屬虎、纏足的江冬秀訂了婚。

未來的岳母也在這一年初春來“相”了女婿,滿意而歸。

為了女性

1955年,張愛玲在紐約見到胡適和江冬秀,有了這樣一段記載:

“他太太帶點安徽口音……端麗的圓臉上看得出當年的模樣,兩手交握著站在當地,態度有點生澀,我想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使我立刻想起讀到的關於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江冬秀是安徽旌德江村人,與胡適的老家績溪上莊只隔著一座大山。江胡兩家都是官宦之家,但胡家敗落了,江家卻仍富裕。雖然江冬秀比胡適大一歲,但江家託本家叔叔幾次上門聯姻,胡家便不忍再拒。

1908年7月,在上海的胡適寫信給母親,拒絕回家完婚,語氣悲憤,信中寫“男手顫欲哭,不能再書矣……”,末尾署下“兒子嗣穈飲泣書”。

訂婚到結婚的15年間,胡適與江冬秀從未見過面,但有通信。但終因“不忍傷幾個人的心”,沒有推翻這門婚事。

在胡適看來,舊式婚姻中女性的地位,以及被退婚對女性是有致命打擊的。

當然這也是胡適的性格,用時髦的話是“資產階級額軟弱性。”

但關心女性是胡適的天性。李敖曾寫,胡適在北大當教授講課時,天冷了看到女學生坐在窗邊,他會走下講臺親自為女學生關窗戶。

結婚

在母親的催婚中,27歲那年胡適回到徽州,與江冬秀完婚。

1918年冬,江冬秀來到北平與胡適共同生活,從此以強勢女人的形象出現在教授夫人之中。

這裡有一個小插曲:

當時北大教授梁宗岱成名之後,要同他的妻子離婚,梁宗岱的妻子忠厚懦弱。江冬秀知道這件事後挺身而出,將梁妻接到自己家中,給她助威壯膽,鼓勵她去打官司;江冬秀還親自到法庭代她辯護。而胡適那些愛慕者寄來的情書,都由江冬秀代為整理。

胡適生命中的女人

臺北胡適紀念館存有一張1910年初的江冬秀小照:銀盤臉、濃眉、寬鼻、闊唇,眼距略寬眼裡有一種低迴的哀怨。1913年跟婆家人的全家福上,雙手攥著條帕子的江冬秀看起來稚嫩生澀,眼睛裡同樣欲說還休。兩年後,韋蓮司見到胡適口中的這位“表妹”,說她“面帶戚容”。

這位韋蓮司是胡適在美留學時的女友。

為胡適寫傳的江勇振,將胡適生命中的女人分成星星和月亮,星星指的是那些若干個劃過天際的點點星光,江冬秀、韋蓮司和曹誠英則是那三輪月亮。

1923年秋,胡適到杭州療養,遇見了剛剛離婚的曹誠英,那是他三嫂的妹妹。二人共遊西湖,臨別前胡適寫了一首詩,明寫西湖,暗指曹誠英,詩中說:“十七年夢想的西湖,不能醫我的病,反而使我的病更厲害了。”後來兩人在杭州共同度過了三個月。

這幾乎已經表明了熱戀曹誠英時,胡適動過離婚念頭。

面對有意離婚的丈夫,江冬秀演出了一幕攜子赴死,她從桌案上抓起一把裁紙刀,高高舉過頭頂對著兒子,威脅胡適,“不如我先殺了他再自殺,省得我們孃兒幾個礙人家娶小老婆。”胡適嚇得只好將此事作罷。

但她知道韋蓮司的存在,卻能夠容忍丈夫保有這位遙遠的“精神上的伴侶”。

“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張愛玲覺得胡適和江冬秀“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後來,胡適當紐約寓公期間,唐德剛曾陪伴多年。在唐德剛的《胡適雜憶》裡,有專門的章節,來討論這位同時代“千萬個苦難少女中,一個最幸運、最不尋常的例外”。

唐德剛初見胡夫人,也有一種“說不出的失望的意味”,因為對方是一位圓圓胖胖的普通老太太,與之前想象相去甚遠。但之後,他卻發現這位師母實在多有長項。

所以,儘管外人看來,“胡適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腳亦隨之”是奇觀,是遺憾。在唐德剛看來,兩人“和和平平四十年,始終一對好姻緣”。





九天樓


胡適能和江冬秀走到最後原因很簡單,渣男在渣,也怕菜刀,胡適想離婚先得問江冬秀手裡的菜刀同不同意。

民國時期恰逢時代變革,新舊思想衝突極大。很多有新思想的文人大多對被包辦的舊婚姻不滿,要麼離婚重新找了新的戀人,要麼就是對父母包辦的妻子冷漠對待,自己外面找一個。所以常說民國時文人多“渣男”,應該說這也是時代特殊性造成的吧。

胡適就是當時眾多“渣男”文人之一,他的原配江冬秀就是兩人母親覺得合適而定的親,當時胡適只有15歲,而江冬秀是14歲。定親以後胡適又外出求學,直到26歲才返回家鄉,此時距離他定親已經過去了11年,在此期間胡適和江冬秀一直沒有見面,自然談不上什麼感情。

出於對母親的孝順,雖然胡適覺得沒有任何文化的江冬秀其實和自己不合適,不過還是選擇了遵從母命成婚。結婚以後,兩人雖然沒有什麼感情基礎,不過在胡適的勸導下,江冬秀也開始放腳、讀書識字,努力做一個新女性,所以日子過的還算融洽。

然而後來胡適還是出軌了,1923年胡適去杭州養病時,江冬秀於是寫信給在杭州的表妹曹誠英,讓她幫忙照顧生病的胡適。江冬秀此舉是出於對丈夫的關心,然而她沒想到的是這反而成了引狼入室。

曹誠英是個才貌雙全的女學生,接受過新式教育,對胡適來說和她有更多的共同語言,而胡適的名氣和才氣對於曹誠英來說也是頗有吸引力,所以相處三個月以後,兩個人相戀了。

然而在胡適決定和江冬秀離婚娶曹誠英時遇到了麻煩,江冬秀雖然是舊式女性,但是可不是那種逆來順受的個性。她非常彪悍的拿出菜刀,直接告訴胡適,敢離婚就一刀殺了他,再殺了兩人的孩子,然後自殺。

面對亮閃閃的菜刀,胡適頓時跪了,灰溜溜的打消了離婚的念頭。開始胡適還像學其他文人那樣,不離婚但是保持和曹誠英的關係,兩個人繼續通信。然而江冬秀經過胡適的教育,已經識字了,所以兩人的情書她全看得懂。江冬秀也不客氣,直接把胡適和曹誠英的情書當中念一遍,然後把胡適訓了一頓。

胡適被江冬秀這麼一鬧,顏面盡失,可又怕菜刀,所以也不敢鬧,只能和曹誠英斷絕關係,老老實實和江冬秀過日子。

所以胡適能和江冬秀走到最後,不是他多重視兩人的夫妻之情,只是面對菜刀不敢越線而已。


不沉的經遠


胡適和夫人江冬秀被才女張愛玲譽為是“舊式婚姻裡罕有的幸福例子”。

因為,在那個人人都在努力擺脫“父母之命”,爭先與原配離婚的年代,作為新文化運動倡導者的胡適不僅沒有拋棄舊式髮妻,還與之相知相伴了一生。

那為什麼胡適與目不識丁的江冬秀能白頭偕老呢?有書君認為,原因有以下三個:

一、胡適是個寬容厚道的人

眾所周知,胡適是個既寬容又厚道的人,他生平最喜歡的座右銘之一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所以,當他知道含辛茹苦將自己養大的母親為自己定下了一門親事,且女方是個大字不識的深閨小姐時,他沒有第一時間就拒絕,而是做好了試著去接納的準備。

訂婚後,胡適繼續遠走出外求學,留了寡母一人在家艱難度日。江冬秀聞訊,拋開自己大家閨秀的名聲不顧,跑去胡家幫忙照顧胡適的母親,且一照顧就照顧了十年。

江家本是當地的名門望族,江冬秀一個自小被人伺候長大的小姐卻主動去照顧自己的母親,替自己盡孝,胡適縱有不願,也是不願意辜負這份恩情的。

所以,當他求學歸來後,二人順利完了婚。

結婚後,胡適更是把寬容厚道發揮到了極致,不僅給予了妻子相應的尊重,且不以做“妻管嚴”為恥,提出了新式的“三從四德”。

一眾文人朋友總是拿“河東獅吼”來揶揄胡適,可他毫不在意,偶爾還會自我打趣一番,一副樂在其中的模樣。

他會在婚前建議妻子放棄裹腳,也會督促妻子識文斷字,更會買妻子愛看的書給她看。

甚至,對於妻子愛打麻將這樣的陋習,胡適也沒有一竿子打死,而是選擇了尊重。

所以,與魯迅、徐志摩等紛紛與舊式婚姻堅決說“不”的人相比,胡適寬容厚道的性格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能與江冬秀走到白頭偕老。

二、江冬秀底線分明,寸土不讓

胡適能與江冬秀白頭偕老的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和江冬秀的底線分明、寸土不讓息息相關。

從古至今,“風流才子”這個詞都是“風流”與“才子”成對出現的,於胡適這個民國男神而言,自然也不會例外。

當時,胡適叫得上名、叫不上名的知己、情人加起來,沒有數十,也有十數。

可是,無論是誰,都沒法在江冬秀的“悍妻”之名下活過三招。

比如胡適的第一個心儀對象曹誠英。二人彼此傾心,惺惺相惜,胡適剛有了一點離婚另娶的心思,江冬秀已經抱著兒子找上了門。

她手拎一把裁紙刀,直言要麼乖乖回家,要麼就自殺再殺了兒子和胡適。

胡適一介文人,哪見過這種場面,當場便慫了。

可身體迴歸了,心還留在知音那裡。江冬秀面上不動聲色,照舊將胡適照顧得妥妥帖帖,可當她真的抓到胡適還在跟曹誠英藕斷絲連的書信證據時,便直接發了飈。

她深知,胡適最愛面子,倘若不一擊即中,以後這種事會層出不窮。

所以,江冬秀毫不猶豫地將胡適打出了家門,且對著四鄰廣而告之了胡適的風流韻事,直逼得胡適再也不敢明目張膽胡來。

果然,張冬秀的這個舉動震懾了胡適的一眾紅顏知己,縱是風流如陸小曼,也只得故意將字跡假裝成男人的,或用江冬秀看不懂的英文,才敢給胡適鴻雁傳情。

張冬秀在婚姻裡的底線分明,讓她不惜“臭名遠揚”也要寸土不讓。

可是,不得不說,若不是江冬秀如此潑辣,及時地嚇退所有有可能的“第三者”,二人有可能沒法走到最後。

三、胡適和江冬秀的共同努力,是她們可以相攜一生的最根本原因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可以說,世上所有幸福的婚姻,都離不開夫妻二人的共同努力。對於胡適和江冬秀這對新文化運動導師與裹腳深閨小婦人的組合來說,能夠白頭偕老,最根本的原因也在於他們二人的共同努力。

原本,在準備訂婚之初,江冬秀是被動的,但胡適的點頭和鼓勵卻給了她信心。所以,江冬秀才能大膽地放開裹腳,學著寫信,幫他照顧家人,積蓄恩情,然後一步一步地走到了胡適的身邊。可以說,江冬秀能夠苦等胡適十餘年不放棄,也是胡適給予她的底氣。

婚後,江冬秀始終沒有放棄學習,一直在努力縮小與胡適之間的差距。胡適呢,也樂於幫助妻子,幫她買書,不厭其煩地給她回信,糾正她在書寫上的文法錯誤。

到了後來,江冬秀早就不再是當初那個目不識丁的深閨小姐,而是成為了胡適工作生活上必不可少的賢內助。

胡適不擅理財,江冬秀主動接替丈夫,幫他理清版稅、借款等事,省去了胡適很多麻煩。

江冬秀愛打麻將,但時有湊不夠人的時候。胡適為了討妻子歡心,頂著外界的輿論,也要上場充當妻子的牌友。

這樣的共同進退,愛情少一些,又有什麼妨礙呢?更何況,二人雖“門不當戶不對”,但在婚後的相處中卻逐漸形成了默契。

江冬秀脾氣暴躁,胡適卻性格溫和,最知道怎麼迅速熄滅妻子的怒火。

胡適是著名的吃貨,江冬秀就修煉廚藝,緊緊地將胡適的胃和心都抓在了手裡。

胡適在美國當大使,江冬秀連挖耳勺都給胡適準備了7副,怕他不夠用。甚至,還在胡適的衣服內袋裡留了應急的零錢。

可以說,胡適和江冬秀在婚姻裡是一個離不開一個的狀態。

試問,如此步調一致地想要維繫好婚姻的兩個人,又怎麼會走不到白頭偕老呢?

總之,胡適和江冬秀可以白頭偕老,歸根結底在於胡適給了江冬秀幸福的可能,江冬秀呢,也十分給力,始終牢牢維繫著婚姻的底線,將自己努力成了胡適身邊不可或缺的賢內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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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胡適先生,安徽績溪人,新文化運動的創導者,提倡白話文的先驅。

胡適先生一生致力於文史哲及教育領域。民國時期首屈一指的大師,著作等身。

師從導師約翰杜威,信奉實用主義。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便是大師的名言。

胡適和江冬秀是典型的母親包辦婚姻。作為花樣美男胡適肯定是看不上文化不高相貌平平的江冬秀的。其實民國時期有文化的青年學子圈是流行自由戀愛的,但作為孝子的胡適卻不敢有違母命。

年輕的胡適才華橫溢,相貌堂堂,這樣的人從來是不缺女人緣的。有記載的便有初戀情人韋蓮司,噯昧友情的陳衡哲以及紅顏知己的曹誠英。可見其魅力所在。但為什麼能和江冬秀能走到最後呢?

胡適終不似魯迅的驕傲固執,江冬秀更不像朱安一樣膽小木訥。江冬秀的性格果敢潑辣且聰明。必要時,甚至拿殺死自己的兒女來威脅,要面子的胡適被嚇到了。無疑,她是深愛胡適的。客居紐約的十年,不懂英語的她要忍受怎樣的孤獨和不便來伴著自己的丈夫。

文化不高的她卻自有一套忠孝節義的價值觀,事事為丈夫和兒女考慮,總能不遺餘力的協助和提醒丈夫,怎不讓胡適對其高看三分。?

智慧的人生需要懂得取捨,高尚的情懷總能相互感染,而互補的性格更適合長久。無疑,他們都做到了。



可憐衣帶為誰寬


胡適之所以能和江冬秀結婚,並恩恩愛愛地走到最後,其中有三個重要因素:其一是胡適的為人;其次是胡適對母親的孝順;再者是胡適在文化上的認同。

一個是留洋博士,一個是鄉下村姑;一個西裝革履、氣宇軒昂,一個小腳千金、顫顫巍巍;一個最先接觸了聲光電氣的現代文明,一個在鄉野村間感受不到時光的流逝。這似乎是兩個時代的人,但他們最後結為了夫妻。這就是胡適與江冬秀,民國時代堅守婚姻傳統的樣板。

就為人來說,胡適真是我們這個國度裡少有的謙謙君子。我覺得一個人要語出驚人並不難,只要捨得了這張臉,人都可以與眾不同、石破天驚一番,我行我素也好,特立獨行也好,只要能滿足自己的慾望,無論傷害到誰,都可以滿不在乎。

那個時代,那些讀過一些書、接觸過現代文明、或者留過洋的知識分子,大都以少有的勇氣反對父母包辦,或者是生米已經煮成熟飯的婚姻。徐志摩如此,魯迅如此,還有很多人都如此,似乎是一種潮流。然而,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再娶陸小曼這件事中,不僅傷害了張幼儀和她的家庭,也傷害了自己的父母,更傷害了那個曾是自己好朋友的陸小曼的前夫王賡。但徐志摩為了一己之私,傷害了這麼多人他也不管不顧,這就與私德有關了。而魯迅對婚姻的選擇,最後也讓那個紹興鄉間的村姑朱安守了一輩子的活寡。

胡適不是這樣的人。胡適在當時也好,以後也好,他的做人原則都是如此,要通過傷害別人來滿足自己的慾望的事,胡適一般不會去做。所以,有時候就難免為了成全他人,而委屈了自己。所以,胡適的婚姻談不上幸福,但很恩愛。

胡適是一個孝子,尤其對母親百依百順。這種孝順不單是因為文化,還因為內心的感激。胡適5歲父親就去世了,是母親馮順弟將他養育成人,不但供胡適讀書,還送他出國留學,這在那個時候的母親中,是十分罕見的。在最困難的時候,馮順弟為了讓兒子讀書,不得不變賣家產,變賣傢什來供他上學。

即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滿足兒子的學習所需,母親還向別人借過八十塊大洋,給胡適購買了一部《古今圖書集成》。所以,感激於母親的含辛茹苦,胡適一直對母親非常孝順。有時候對比頗有趣味,胡適因為對母親的孝順,與江冬秀白頭偕老;魯迅因孝順母親,讓朱安成為了家裡的一尊木偶。

胡適在文化上,對於包辦婚姻,也有一定程度的認同。當年,他在美國康奈爾大學讀書的時候,有一次曾應學生會的邀請,做過一個《中國婚姻制度》的演講。當時,西方人對中國的包辦婚姻多有嘲笑和批評,認為包辦婚姻是“盲婚”。胡適針對美國人的批評,在演講中辯解道:“貴國人結婚,男女事先戀愛,戀愛熱度達至極點乃共締姻緣。敝國人結婚,從前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素未謀面,結為夫妻後,始乃戀愛,熱度逐漸增加。是故貴國人之婚姻是愛情之終也,敝國人之婚姻是愛情之始也。”

這段話雖然不能完全看作胡適對包辦婚姻的贊同,但也可以認作是他對包辦婚姻的理解。從中既可見他略帶矛盾的辯解,但更可以看出他寬容豁達的秉性,胡適真是一個好人。


帝國的臉譜


你這樣寫什麼意思。告訴你胡適沒有辦法和江冬秀這老婆走到頭。

胡適婚內大搞婚外戀,上美國勾引衛蓮司,害的美國女人終生不嫁。可見胡適儘可能擺脫江冬秀的約束。

後來,又把伴娘曹成英的肚子搞大了,江冬秀知道了,手持兩把菜刀,逼胡適回家,曹成英因和胡適有一腿,曹成英沒有人敢娶,最後孤獨而死。胡適這樣的"謙謙君子"竟然揹著老婆搞女人。胡適只能是老鼠見貓渾身哆嗦。

還有一位陳女士

胡適就是這樣一個狗一樣的暗中搞女人,明著順從江冬秀,以免引起江冬秀再次厲害。

要不是江冬秀管的嚴,胡適早就拋棄結髮妻子江冬秀了。

你現在還在這裡為胡適的婚姻辯護,真是可憐,你最好完全正面寫,令人明白。


笑著看西方


中國近代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哲學家,美國康奈爾大學,哥倫比亞大學高材生,中國駐美大使胡適,100年來都是非常具有爭議的人物。

這麼一個“五四”的領導者,著名的新派人物,他的夫人江冬秀卻是個裹腳的鄉村望族家的女人。胡適能和江冬秀一直走到最後,主要有幾個原因

一、胡適的母親

胡適在《四十自述》這本書中,回憶了自己和母親相依為命的兒童時期。父親早逝,胡適母親尚年輕的情況下,維持住了整個大家庭的運轉,並且給予了胡適非常良好的教育。胡適妻子江冬秀也是在胡適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母親定下來的婚事。胡適宣傳新思想,反對舊的觀念和生活方式,但是出於胡適對她母親的感情,胡適默認這個婚事或多或少有些“父母之命”的意味。胡適本身的思想就是複雜的,他一邊宣傳“新”,一邊卻投入中國古典文學的研究中,多少有些可疑。學者李敖便對胡適的思想產生過質疑,認為胡適是“新舊結合”的產物。

二、江冬秀不好惹

江冬秀不好惹是怎麼說呢?別看江冬秀是個小腳女人,性格卻極其潑辣。梁宗岱離婚案,江冬秀看不過去忘恩負義的拋妻行為,親自到法庭為好脾氣的何氏辯護,轟動了北京城。胡適幾次被江冬秀抓住把柄,江冬秀知道胡適愛面子,反而不揭穿。小腳女人江冬秀一切都是為了自己胡適妻子的名分而已,沒有別的心思。江冬秀是聰明的女人,胡適難免對“母老虎”懼怕三分。

不管胡適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和江冬秀走到了最後。這位“胡大博士”的小腳老婆,已經是民國七奇的其中一事,成為後世人們有趣的談資,增添了胡適人生的傳奇意味。






替您讀書


民國曆史上,有許多的包辦婚姻,大多過得不幸。比如,徐志摩和他的前妻張幼儀,一個是留學國外的風流才子,一個是他口中的“土包子”,又比如魯迅與朱安,朱安雖未“被離婚”,卻也一輩子也沒得到她眼裡的大先生的一絲欣賞和愛意,寂寞孤苦終身。但唯有胡適與江冬秀,這對外人眼裡極其不般配的夫妻——一個是大才子,學者、教授,一個是大字不識的鄉野粗鄙丫頭,卻過得還算幸福,互相陪伴至老。

1904年1月,十四歲的胡適與十五歲的江冬秀的終身大事,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瞎湊和灶神爺保佑之下定了下來。接下來的一輩子,他被這個女人牢牢掌握,曾經他也曾用放縱對宿命做最後的抗爭,可最後他還是決心洗心革面,連帶著那份對那個不相稱婚姻的妥協。

1910年8月,胡適前往美國留學。看著美式的自由戀愛婚姻自由,胡適也許並非不動心,但他是決定了做好人的人。1911年4月22日,胡適給江冬秀寫了第一封信。信中鼓勵她多讀書,如果哪裡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讓有識之人代為講解,在沒有收到江冬秀的來信之後又寫信來催。胡適對江冬秀是努力的,他小心翼翼地培養著他們之間的愛情,哪怕能夠一絲一毫。

這時候江冬秀已經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老姑娘”,在胡適母親再三催促下,胡適終於回國和江冬秀完婚。對於胡適來說,他終於完成了母親的夙願。對於江冬秀而言,她像是苦守寒窯多年的王寶釧終於等來了薛平貴。

1923年夏天,胡適和江冬秀婚後五年,他們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坎兒——胡適與曹誠英擦出了火花。江冬秀不是張幼儀,也不是朱安,誰敢搶她老公,她有的是手段。當胡適提出離婚後,她一手抱著兩歲的兒子,一手拿著刀說:“我為你胡家生娃娃,操持家務,你竟然要同我離婚。離婚可以,那大家都不要活了。”

憑著一把菜刀,將丈夫旁逸斜出的感情活活扼殺。從此,胡適成了圈內有名的“妻管嚴”,自覺遵守自創的”三從四德“丈夫準則;江冬秀亦被世人冠以“母老虎”、“河東獅吼”之類的稱號。

如果要說江冬秀靠著彪悍作風留住胡適,也不盡然。江冬秀的強項是操持家務,每個節日,她都要做徽州菜,家裡常常高朋滿座,這讓胡適覺得特別有面子。江冬秀文化程度不高,讀不懂胡適的書,但是她非常敬重讀書人,把胡適的書籍看得特別重。抗戰時期,她一路逃難,寄人籬下,自顧不暇,卻還帶上了胡適的七十箱書。後來,胡適感激地給她寫信,說,“北平逃難出來的教書先生,都沒有帶書。只有我的七十箱書全出來了。這都是你一個人的大功勞。”

江冬秀不懂文墨,但她一直在背後全力支持胡適的工作。胡適的哥哥與子侄們的開銷都是胡適承擔的,甚至包括哥哥們的菸酒,侄子們娶親的費用,江冬秀給錢從不吝嗇,毫無怨言。動盪時期,胡適在紐約生活的十年中,是她一直陪著胡適,她不懂英語,卻自己上街買菜生活,這樣的日子她只接受,從未抱怨過。

時間是證明一段感情最好的藥方,所有的轟轟烈烈終將會被一日一日的廝守磨成角落裡的回憶。別人眼裡不般配的一段婚姻,倒讓她成為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吵吵鬧鬧,在煙塵俗世裡過完一生。1962年2月,胡適突發心臟病去世。這個大字不識幾個的老太婆,在胡適死後,挑起了整理《胡適全集》的重任,她在用她的一生,捍衛著自己的男人。江冬秀一個人平靜地生活到八十五歲,在臺灣無疾而終。

張愛玲曾說:“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是罕見的幸福的包辦婚姻”。這對看似不般配的夫妻,過得卻讓人羨慕。江冬秀用一生為“什麼是真愛”做了最好的回答:轟轟烈烈的纏綿是愛情,但更多的是激情,離真愛尚遠;真愛是柴米油鹽醬醋茶裡的打磨,真愛是相濡以沫的堅守,真愛,是經年累月付出的結果!


必讀歷史


胡適廝守夫人江東秀一生不離不棄,應該與他母親有關,也是他最敬愛的母親送他一生的“禮物”。


胡適母親馮順弟很偉大,具有中國傳統女性的犧牲、慈愛與遠見諸優秀品質。 她17歲嫁於年近50歲的胡傳,目的竟是因為填房可得厚重聘禮,以此完成父親蓋一座大屋的夙願。

與三歲多兒子胡適一起學識字達千字以上。23歲守寡23年去世時,胡適已留學美國歸來成教授,達成其母夙願。而胡適能成為一代國學大師,正得益於胡適上蒙館時學費每年兩塊銀元,母親卻由初始送6元終學送12元的優厚學金得先生另眼相看,使胡適獲一生最得力的講書,受益一生。


胡母弟弟患血吸蟲病,接到家中,割臂肉當藥引烤焦食之。 丈夫教她識字時寫的紅方紙兒她珍藏一生。 族人因困窘而變賣《圖書集成》一部卷軼浩繁大書,胡母知兒子喜歡,借錢買下。

胡適一生廝守母親包辦的媳婦江冬秀應有報母恩之意吧? 讀《胡適傳》第一章,為胡適母親之偉大而感動,選摘事蹟片斷以饗書友![/cp]


大洲文苑


胡適和江東秀能走到最後,與胡適包容的性格有很大的關係。一個人婚姻的成敗,最重要的就是包容。愛情是一回事,婚姻是另一回事,一個優秀的男人,即使他一生的伴侶不是他的最愛,但既然選擇了和她走進了婚姻的殿堂,那包容她的一切,不離不棄,共度餘生,也是一種成功的婚姻。

所以一個女人,選擇一個優秀的男人非常重要,因為一個優秀的男人,即使婚姻裡沒多少轟轟烈烈的愛情,但他權衡利弊後,只要有擔當,他也可以把這段婚姻維持下去,白頭到老。長相依一生。這也是另外的一種成功。

而對我們社會大多數普通人來說,愛到最後,剩下的幾乎只有親情,與胡適和江東秀的婚姻相似的大有人在。所以,如果我們不能與最愛的人走進姻的殿堂,與次愛或沒多少愛的人組成家庭,但只要有擔當,權衡利弊後,與包容的心態和所選擇的人共度一生,也是一種勇敢。所以我們不必嘲笑胡適與江東秀,一個人能打把一付爛牌打成一個好的結局,這就是一種能力,一種非常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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