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生兒子將不到一月的女兒送走,長大後卻來認拒認則被罵“她畢竟生了你”,你怎麼看待這樣的事?

沐鈺明


哪那麼多認孩子的,首先要得證明這孩子是他的吧,他拿什麼證明是別人的親生父母。拿出證據再做親子鑑定,沒證據親子鑑定都不做。讓養父母告他,返回撫養費,情感傷害費,他們出不了,孩子出。還拖不死不要臉的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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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既然當初把孩子送養,那麼現在就不能反過來要求孩子贍養自己。畢竟,這世上“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

去年就發生了類似情況的真實案件。據報道,浙江紹興有位王女士,生有三個兒子,因為小兒子屬於超生,所以小時候一歲就被抱走送養。34年過去了,王女士的老伴因病去世,兩個兒子又生意失敗,她生活拮据便想聯繫小張。小張今年35歲,大學畢業後出來工作已經有十來年了,現在年薪55萬。於是,王女士認為向小張伸手要錢並不過分。
王女士三番五次打電話聯繫小張,想要讓他“孝敬”自己,可多次聯繫後,對方一直不肯接她的電話。王女士也可憐兮兮地坦言表示,自己現在生活困難,如果不是沒有辦法了,她也不會向小張要錢的。


那麼,多年前已經送養的孩子,是否對親生父母負有贍養義務呢?答案是否定的。

雖然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義務,但如果子女被送給他人,養父母與收養的子女之間依法建立起養父母子女關係的,那麼在法律上該子女和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就此消滅,並與養父母之間建立起新的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在法律上小張不用對王女士履行贍養義務,而是應當對養父母履行贍養義務。應該說,這樣做是符合社會公眾的樸素價值觀的。同樣,當初在女兒1歲時便將她送養,一直以來都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如今等女兒長大成人後,卻反過來要求女兒贍養自己,這實在是厚顏無恥。試問,這天底下有這種好事嗎?


冰焰


我也是被親生父母送走的,跟這個問題一樣,因為計劃生育,家裡想要男孩,於是出生就把我送出去了,中間轉了兩戶人家,他們說我八字不好,克父,於是最後被扔在了醫院門口,那時快兩個月了,我現在的叔叔看到了我,抱回去了,聽嬸嬸說那時都已經餓焉了,沒現成東西吃,只能趕緊給我剝了一個西紅柿。

後來15歲時,媽媽跟我說了我不是親生的,那時有那麼幾秒心裡是空的,腦袋是空的,彷彿眼前的人不認識了一樣,但就只是那麼幾秒,幾秒後,在想,現在他們就是我的爸媽,如果要我去認親生父母,對我來說那才是陌生人,有人問我要不要去找他們,直到後來我結婚生了大女兒,看到她那麼可愛,心裡就在想,他們是有多心狠才捨得把我送走,就為了生男孩,心裡就更是沒法原諒他們,這輩子我都不可能去找他們,去認他們,因為他們生下我只為看是男是女,那點恩早就不在了!


深藍anna


說說我鄰居的事吧。

鄰居女主人叫周紅香,夫妻倆開了一個五金店,生意還算紅火,雖然不能說大富大貴,也算是小康人家。我們倆很對脾氣,相處甚洽,尤其紅香老母親,那個老太太為人善良,熱情,對待我,就像自己閨女一樣。

有個週末,紅香來串門,剛坐下,有人敲門,我開門一看,是個農村老太太,一頭白髮,渾身上下髒兮兮的。

她怯生生地問:這是周紅香的家嗎?

紅香問:我就是,你找我?

老太太痴呆呆地打量著紅香,淚水撲簌簌地向下掉。我和紅香都詫異地看著她。半響,她憋紅了臉,擠出一句話:香,我是你親媽呀!

我知道,碰上痴呆老人了,只聽紅香,冷冷地說:你認錯人了,這不是我家,我媽在我屋裡。

周老太伸頭問:香,你和誰說話?

紅香說:沒誰,一個老太太認錯人了。

然後又對白髮老太太說:你走吧,那才是我媽呢。

白髮老太太突然撲通一下,跪在紅香面前,哭著說:媽知道對不起你,本來我也沒有臉見你……

白髮老太泣不成聲,說不下去了。

我們都被白髮老太太的舉動驚呆了,周老太連忙扶起白髮老太太說:大姐別難過,有話到俺家慢慢說。

後來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尾。

周老太年輕時,有一天在集上去廁所,出來時,一個婦女要去廁所,央求她抱下孩子。結果,那個女人一去不返,害得她苦等了幾個小時。

周老太只好把孩子抱回家,到家一看,是個豁子女孩,紅撲撲的小臉蛋上掛著淚珠,餓得嗷嗷叫。

她一邊想法喂孩子,一邊和丈夫商量,那時,她們已有個女孩,丈夫意見把孩子送人。可是找了幾家,一看是個豁子,都不要了。

本來就不寬裕的家,添了一個孩子,每月奶粉錢就是一筆不小開支,還要佔上一個人帶,就更吃不消了。丈夫要把孩子丟棄,周老太不忍。為此,兩個人愈鬧愈僵。

丈夫堵氣外出打工,家裡種地的擔子全壓在她身上。她沒讓九歲的大女兒去上學,留在家裡帶紅香。

為了攢錢給紅香做手術,她在農閒時間去揀破爛,由於手術成功,一點也看不出紅香原來是個豁子。

八歲那年,她把紅香送去上學,初二那年,紅香養父得了癌症,偏在這時,紅香因盲腸穿孔住進醫院,親朋家都借遍了,也交不了醫藥費。紅香養父說:反正我這病也瞧不好,留點錢給紅香看病吧。

就這樣,家裡也拿不出紅香的醫療費,就在這時,一個好心人替她交了一萬五千元。周老太問醫院收費處,收費人說:那人有四十多歲,他只說是你家親戚,交完錢就走了。

事後不久,紅香養父去世,就更打聽不出來是誰交的錢了。

紅香結婚之後,把周老太接到她家,沒想到,現在又冒出個生母。

從白髮老太斷斷續續講述中,我聽出了來龍去脈。

原來,紅香還有個大她兩歲的姐姐,為了再生個男孩,生母那天帶了兩套衣服,她把孩子給了周老太之後,就換上衣服溜出來。但她沒走遠,一直盯稍跟周老太到家,她才哭著回去。

紅香生母做豆腐賣,經常到紅香那莊做生意,所以,紅香一切情況她都清楚。

知道紅香住院之後,她和丈夫好湊歹湊,弄了一萬五千元替紅香交了醫療費。

現在紅香生父得了尿毒症,說是臨終前無論如何也想見閨女一面,才能閉眼。她不得不厚著臉來認紅香。

聽了紅香生母的敘述,幾個人都靜下來,屋裡靜得人心慌。

過了一會,紅香拿了一包錢,交給生母說:這裡是兩萬塊,你拿回去吧,從此,我們的賬就清了。

白髮老太沒有拿那兩萬塊,哭著走了。

事後,紅香和我說:當年他丟棄我時,怎麼不想到我死活?現在還想我幹什麼?

周老太勸女兒說:她畢竟生了你,心裡也一直放不下,千錯萬錯也都過去了,現在你爸這樣了,想看你一眼,你忍心不去?

紅香還是不答應。周老太生氣地說:你要不去,連我這個媽你也別認,明天我就走!

紅香哭著說:媽,這事與你無關,你別管行不行?

周老太說:人心都是肉長的,你能這樣對待你生身父母,就能對待我。

在周老太的勸說和逼追下,紅香終於去看了父親。

後來,兩家成了親戚,紅香生母對周老太說:大妹子,你真是我這輩子的貴人!

你讀了這個故事,有什麼看法呢?請分享一下。


遙山清風明月


今年34歲!在2019年的第二天被一女子聯繫說:我是她家抱走的,那會生了女孩,為了要兒子 被送走……一個勁的說著 對不起……等她說完,我沒說話! 第三天 她弟弟又聯繫我,第一句就是 對不起!因為他的原因把我送走了!說,他們全家都想把我認回去!也可以親子鑑定! 自小在父母身邊長大,還有一龍鳳胎哥哥 從來不曾感覺有什麼異樣!可是對方的證據確鑿,沒有問我爸媽,也沒有徵求他們意見!只是對對方說:我都已經結婚生子,養育的恩情大過一切!既然當初送了,那就是送了,就不要再有下一步了! 祝幸福吧! 就這樣吧 沒有下文了!


荼靡207


這家有類似的經歷,我說說作為相關人員的看法。我媽媽連生三個女兒,我是老二,雖然很不受待見,但是畢竟把我放在身邊長大了,我很感激他們。我妹妹就沒有那麼幸運了,為了逃避計劃生育,她剛出生就被送到了我大姨家,是我姥姥親自送過去的,深秋的夜晚,連夜趕著驢車,顛簸二十多里地,送走了。

父母的年代,農村裡誰家要是沒個兒子,基本上就是抬不起頭的,現在來看那是愚昧無知,是重男輕女的腐朽思想,可是他們的年代有他們的觀念,有他們的固執,我不想批判什麼,我只想說,為了生兒子,被他們犧牲掉父愛母愛的女兒們很可憐。


我的妹妹是被送到了大姨家,她從小喊我大姨為媽媽,也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因為交通不便,雖然相隔僅二十多里,再加上我媽媽兩年後生了兒子,對她其實也沒多少愛,她跟我們家人親近的機會並不多。一年到頭大概也就見面兩三次。

大姨家經濟條件不好,我家稍微好一點,也只是剛夠溫飽,沒有太多富餘。後來大姨夫生病了,精神不太正常,他時常到我家來耍賴,要些財物。因為妹妹給了大姨家,我父母自然也理虧,經常接濟他們,可是時間久了,本就不富裕的我家有些吃不消,父母就頗有微詞了。這樣,我妹妹夾在中間很為難。隨著年齡的增長,她也越來越敏感了。


妹妹年齡不大的時候,有時候也會到我家住一段時間,她跟我們姐弟相處得很好,也會喊我媽為媽媽,可是後來大一些了,她就不喊了,那時候開始我就知道,她心中是有恨的。

她跟我姥姥抱怨過,我姥姥的說法跟題主提到的基本一致:她畢竟生了你啊,這就是你的命!

現在,我妹妹跟我們姐弟以及我父母也有走動,但是她自己是把自己定位於我大姨的女兒的,我們是親戚,不是兄弟姐妹的親。這樣的結果,我認為已經是很好了,她心中的恨意被壓制下去了,但並不是沒有。


作為父母,除了生孩子,還有養的責任和義務,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當初是自願把孩子送走的,無人逼迫,也不是被拐走。如果以後想要親子相認,這就不能憑父母一廂情願了,而是需要孩子真心願意。父母拋棄孩子的時候是成年人了,成年人應該懂得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也應該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作為被拋棄的孩子,如若能夠理解父母的行為,也願意原諒,自然是皆大歡喜。可是如果不願意,也是情理之中。每個人有遵從自己內心的權利,不應該因為他人的職責而違心做出決定,也不必因為肉體是父母所生就要為此揹負重大的道德責任。如果僅僅是肉體上的遺傳關係就要親子相認,那麼精子庫出來的孩子們豈不是還要去認親爹?豈有此理!


童書育兒


大實話:父母沒有盡撫養義務,那麼子女就不用承擔贍養責任。

在上個世紀,一些家庭的重男輕女思想比較嚴重,要是家裡只生了女孩,卻沒有生男孩,或者說生的女孩過多,那麼就會想方設法把女兒送出去,有的父母把孩子是寄養在親戚家裡,有的則是直接送人了。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大家的思想認識慢慢改變了,並且現在的女孩有本事的也確實可以撐起一片天了,而有些父母雖然後來也生了男孩,但是沒想到送出去的女兒卻出人頭地了,所以就開始後悔想要認親了。

最近,就在網上看到這麼一個事情,這個故事是一名叫小劉的女網友講述的,說的是自己還不到一個月大的時候被親生父母送人,後來就一直寄養在養父母家裡,但是,這事她一直不知道,並且養父母也一直把她當親生女兒看待。現在自己長大了,然後和丈夫一起做生意賺了不少錢,整個家庭的生活也過得非常好。但是,前一段時間父親得了重病不幸去世,父親去世前就把她的身世告訴了她。不過,因為自己從小就是被養父母養大的,所以對親生父母也沒什麼感情,也就沒計較這事。然而,在父親過世沒多久,自己的親生父母就找上門來了,看著自己的親生女兒現在比較有錢,所以這老兩口就要求她拿出來一些錢改善一下他們的生活,並且希望她出錢給她那個從未謀面的弟弟結婚。

雖然,這兩個人也被母親證實確實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但是,小劉對這兩個人跟陌生人是一樣的感覺,根本沒有任何感情,然後再想到曾經這兩個人為了生男孩,還把自己送人了就更加惱火了,所以斷然拒絕了他們的“贍養”要求,但是,沒想到的是這兩個人竟然把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承擔贍養責任,並稱,畢竟我們生了她。

說真的,看完這個事,我第一反應就是諸葛亮曾經罵王朗的那句話:“世上竟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就這種父母來說,哪怕是自己再有錢,也不應該幫助他們。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我們必須明白,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對應的是父母把子女養大成人的付出,這叫權利與義務的統一。而現在我們可以看到,這老兩口,在自己沒有盡責任的前提下,非但想的是讓女兒給自己養老,並且還想著出錢給自己的兒子結婚,說難聽一點,簡直就就是無恥至極。所以,單單從法律上來說,雖然這是親生父母,但是卻沒有盡到親生父母的責任,女兒也沒有任何理由去為一個生了自己卻沒有養自己的人養老。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然後,從情感上來說,這就更沒有理由了,確實,嚴格一點來說,這親生父母也養了女兒將近一個月,但是,這一個月對於女兒的整個成長過程來說,真的是微乎其微。總不能說,你養我一個月,然後我就的為你養老送終吧,顯然沒這個道理。要是這樣都成立的話,那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可以不用盡養育責任,然後等著孩子被“冤大頭”養大,然後自己去認親了,這恐怕誰也接受不了吧。

雖然現在女兒確實有能力養四個老人,當然也包括給那個從未謀面的弟弟出錢結婚,但是沒這個必要。說難聽一點,你為了錢都能把親生女兒告上法庭,還有什麼事幹不出來?我們的善良是用來幫助懂得感恩的人的,而不是這種只求索取,不知回報的人。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我家有個安徽的女租客,家裡兩個女兒。她跟我們說,她一共生了四個女兒,送走兩個,就因為想要生兒子,結果沒如願。我爸爸跟他開玩笑說,你老公太壞了吧,生了女兒就要送掉。沒想到那女人說我本來想掐死的,我老公說要送掉我才沒掐死。😅她又說送出去的兩個女兒養的都比家裡的優秀,一個就在隔壁村,還是大學生,自己家裡的兩個都沒好好上學。後來就聽說她去找隔壁村的女兒相認,那個女兒也認了她們,重新來往。說是自己做了媽後感覺做媽媽真不容易。

這個女人的小女兒也是很早就結婚,第一胎生了個女孩。生第二胎時懷一個就去黑診所檢查一次,只要是女兒就去打胎,連續打了兩三次。後來有一次檢查說是男孩,結果生出來發現B超錯了,還是個閨女。於是這家人又跑來跑去商量把這個女孩送掉,不要自己養,不然後面不能再生兒子。被女人弟弟罵了一頓,沒送走。

我真為這個女的後來認回來的女兒感到痛心啊,這樣的媽,她竟然還會願意認。生而不養,這種媽要來幹嘛!


palapaladeyu


我老婆就是題主這種情況,出生四天被送到養父母家,還收了養父母就是我現在的岳父母一千塊錢,86年的一千不是小數。此後一直到上大學期間從未探望過。她親生父母就住在縣城,相距不過三十多公里,且客車很方便,村裡也有他們的熟人。岳父母抱著老婆到別人家藉口奶,養兔子弄兔子奶,羊奶,辛苦把媳婦養大。老婆大學畢業,派後他們的兒子,也就是媳婦的親弟弟上門認親。恰巧那天我在老婆娘家,那會兒沒結婚,我不好說什麼,岳父母不是很情願,但還是請進了門,老婆就說一句,要想認早認了,何必等到大學畢業工作了在上門,算了吧。此事就過了,前年過年,岳父看似無意說了一句,她親生父母在縣城哪裡住做什麼的話,說我老婆要是放不下就去看看吧。我和我老婆都覺得,生恩不如養恩大,那一千塊錢就算是還生恩了,我倆以後就孝敬我岳父母,別的都不算。我岳父母典型的農民,沒啥文化,說話也挺噎人,不過就衝他們對待我媳婦這麼多年以及後來也替我媳婦想的心,我就認他們是我岳父母,比很多父母都偉大。


孫胖子有話說


好多人都從子女的角度來分析,那麼,我也說一個我所知道的事情吧。

有一個認識了好多年的大哥,醫學本科畢業的,原來在縣醫院上班,他老婆是一個老師,在老家鎮裡裡教學。

他們第一胎是一個女兒,當時已經八九歲了,他本身並不是重男輕女的人,所以當時並沒有要二胎的打算,但他老婆想要個兒子,當時剛好那邊婦幼有一家,生個了早產兒,被遺棄在女廁,她從朋友那裡得到消息,一時衝動就把孩子抱了回來。

孩子抱回來之後,體重不到五斤,身體十分瘦弱,三天兩頭得病,他老婆很快失去了耐心,把孩子扔給大哥,自己就不再管了。

醫生的工作強度很大,大哥帶著一個那麼小的孩子,根本無法正常工作,而老家父母年齡大了,身體也不好,再加上幾個兄弟家裡都有小孩,他也不好開口讓父母幫忙照看撿來的孩子,只好辦了離職,自己照顧,一直到孩子快兩歲的時候,身體狀況有所好轉才漸漸穩定下來。

當時大哥很苦惱,他老婆已經完全改變了初衷,對這個抱回來的孩子不再有任何興趣,只是礙於孩子是她抱回來的事實不好意思說什麼,而大哥起初本就沒有抱養孩子的打算,這一年多,自己錢沒少花,一個大男人獨自照顧嬰兒,天天也是搞的精疲力盡,手裡的積蓄因為孩子頻繁生病也是見底了,所以心裡其實已經有了把孩子送走的打算。

但是這事情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大哥動了幾次念頭,但畢竟一年多的朝夕相處,早已經有了感情,每次看著孩子都狠不下心來,最終還是一咬牙,跟他老婆去民政局把孩子的戶口給上了,並請親戚鄰居吃了酒,事情就這樣定了下來。

再後來,大哥就獨自帶著孩子來了我們這個小城市,每天打零工,送快遞,送外賣,做家政,開那種街角小店給人做按摩,哪種工作能賺錢的同時看孩子就做哪個,就這樣堅持了十多年,一直到孩子上了初中,進了寄宿制學校為止。

他當時以為自己可以找個正式點的工作了,可是十多年的蹉跎,回過頭來他發現自己已經跟不上時代了,十幾年的臨時工做下來,醫學上的東西,早就忘的差不多了,哪個醫院還要他這樣的醫生,至於其他的工作,更是一個比一個難,日子只好仍然跟以前那樣過下去。

前些天,高考結束,大哥給我打電話出去喝酒,喝著喝著就嚎啕大哭起來,說他這麼多年的委屈和無奈,說他當年的同事早已經事業有成而自己卻連套房子都買不起,天天帶著兒子四處漂泊;說他老婆不負責任,孩子抱回來卻不管不顧;說他這十多年只顧著兒子卻疏忽了女兒;到最後,破涕為笑,說至少孩子學習成績不錯,肯定能考上個好點的大學。

後來他就憧憬著,孩子上了大學,結過婚之後,他就回老家,父母還給他留了一塊地,家裡還有三間平房,到時候,他就可以把事情告訴兒子,他已經長大成人,想去找他親生父母就去找,如果還掛著他這個父親,逢年過節回去看看,他也就知足了,哪怕不去看他,他也不怨什麼,畢竟他能力有限,沒有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一個幸福的人生,在之後的日子裡,也給不了他再多的幫助。

那天我也喝多了,回來之後,我脖子後邊又起了一片疙瘩,我本身對酒精過敏,大部分時間是不喝酒的,哪怕是公司年會,老闆給我敬酒時候,也給我倒的飲料,但那天那頓酒,我卻喝的心甘情願,並且心裡滿是愧疚。

之前,我對大哥心裡是有些偏見的,總覺得他一個醫學本科生,天天做一些亂七八糟的工作,對自己不負責,對孩子也不好,卻從來沒想過每個人的人生不一樣,你輕鬆擁有的,對別人來說卻可能是奢求。

我兒子馬上要三歲了,從三個月開始,我父母就一直幫我帶大,以至於我從來不知道一個人帶孩子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情。我收入還可以,就這樣父母還經常給我貼補,以至於我從來沒想過一個人帶孩子,經濟壓力居然大到那個地步。

我想過如果換做是我站到大哥那個位置上,能堅持多久,但轉瞬我就哭了,我比他自私太多,讓我為了一個不是自己的孩子,付出那麼多我做不到。

我不知道那孩子以後會怎麼對大哥,畢竟太多新聞裡養父母為養子女付出一切,卻晚景淒涼。

如果那孩子的親生父母要孩子為他們的後半生負責,那麼,大哥這被改變的一生,又該誰來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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