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朋友”,讓我從老闆變成罪犯

輕信“朋友”,讓我從老闆變成罪犯

以前我很喜歡交朋友,社交圈子不大,但也足夠用的了。

那時候我生活在邊境上的一個小縣城。那兒總人口不到10萬,整個縣城就兩條街,同齡人相互之間,幾乎沒有不認識的。

大家平時沒什麼事情幹,白天去掙錢,晚上就組團聚在一起。杯子擺上酒滿上,談一下合作、侃一下人生,總之是不喝醉,不回家。

朋友之間的感情,似乎也隨著日漸強悍的酒量變得深厚起來。

在邊境上賺錢似乎都挺容易,做水果的,做電子產品的,做服裝的,個個行業都沒什麼技術含量,通常是做些貿易,以量取勝,這點跟內地有很大的差別。

我的朋友們幾乎都沒有什麼文化,有本科學歷的,伸一個巴掌出來就能數遍,還用不完。

所以大家掙錢的方式也不復雜。早上開車到邊境上,坐在路邊支個小攤,一個包包,一個筆記本,一支筆,兩三個電話,然後等著內地來的老闆問價。

比方說如果內地的老闆要買西瓜,好,請你稍等。拿起電話,往國外打:這邊要N噸,什麼時候能拉過來,多少錢。之後等著交付、收款。

往往每公斤只能賺幾分錢,但幾十幾百噸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萬一哪天做了好幾筆生意呢?

大家做的生意涉及各行各業,無所謂賣什麼,最重要的是有差價。

我想,這種生活就是所謂的“靠邊吃邊”吧。

我的經歷跟他們不一樣。

從小我就寄宿外邊,在很多地方讀過書,大學後,也沒有回當地工作。跟他們聚在一起,我算是外人。

中國的傳統文化裡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圈子”。我雖然也是本地人,但並不屬於他們的圈子,所以平時在一起吃喝玩樂可以,做邊貿生意就免談。

我當然也能察覺到這種隱隱約約的排斥,因此一開始也沒有想過要強行要進入他們的圈子,或者是搶他們的生意。我當時的想法很簡單:你們都是老闆,那我當你們的服務員吧。

於是,我做起了資金拆借的生意。

做邊貿需要大量的資金。

比如說你有一個內地的客戶要買100噸榴蓮,那你必須先墊付一大部分貨款給外國人,別人才會發貨,然後等這邊貨到付款了,你才能再去結賬。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資金量大小和結算時間差的問題。

他們手上如果沒有足夠的現金,就會找到我。然後我去找資金方借給他們,從中收點利息。

頭些年我做這個很是掙了些錢,那時候大家的生意都很多,資金流動很大,我自然是水漲船高,跟著賺了不少。

每天晚上轉戰於各個酒桌,朋友交了,酒喝了,生意談好了,快樂無比。

到後來互聯網和物流日漸發達,內地的老闆已經不需要親自到邊境去找貨源和貨車了,邊境市場就慢慢的冷清下來。剩下的生意,都被根深蒂固的大佬們做了,一般人是插不進去的。

生意不好做,資金需求也就不大,我逐漸也不如以前了。

之後的三年我試過轉行做實體,但是沒有成功。

準確的來說,是虧得一塌糊塗。

這時候,縣城的一個朋友說可以帶我去做邊貿生意,但內地老闆轉過來的貨款要過我的賬。

我之前就是做資金生意的,銀行流水不算小,錢的轉進轉出我是熟門熟路的,所以我覺得過一下賬也沒有什麼。

只是沒想到,朋友騙了我,這些錢竟然是贓款。

就這樣,我犯了法,被判了3年6個月,罪名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其實當時錢進來的時候我已經覺得不太正常。雖然邊貿生意在很多時候都是用現金結賬,但是為什麼非要過我的賬戶再提現金呢?過他自己的不行嗎?過他家人的不行嗎?錢過來了為什麼要急著轉走呢?

然而那時候我欠了一些外債,一門心思只想趕緊掙錢還債,朋友又許給了我豐厚的回報,所以對於一些不符合邏輯的細節,也沒有多加思考。

這是我犯下的讓我後悔終生的錯。在裡面3年半,我時常因為悔恨自己的輕率,在深夜裡翻來覆去,躲在被窩裡偷偷的哭。我一直在自責,覺得自己不應該心浮氣躁,不應該輕信他人,不應該利慾薰心。

在法庭上,面對檢方和法官的一聲聲質問,我無法做出合理的解釋,也無地自容。

所以我不覺得自己冤,第一時間就表示了認罪伏法。

有人問我,你恨那個朋友嗎?

一開始我當然恨。被抓的第二天,我在派出所見到他,他跟我說對不起。我說,如果不是我的手被拷著,我們之間就只有一個人能活下去。

然而之後我在裡面讀了很多書,懂得了很多道理,心態也發生了變化。我知道,我的人生道路還很長,如果一直活在過去的仇恨當中,那麼我的餘生也毀了。畢竟我還有未來,畢竟父母和孩子還指望著我,不是麼?

何況,有什麼可恨的呢?國家也給了他應有的懲罰。

所以出來以後,我不去恨,不去做衝動的事情 --- 我敬畏法律。

相比於發洩,我更想好好的活著。

出來7個多月了,我還沒有社交圈子,除了工作需要和送孩子上學放學,我幾乎不出門。

我知道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狀態,但心裡真的怕極了。

在裡面我見過太多因為“朋友”這個詞而犯錯的案例,有些人是為了義氣,有些人是為了生意,有些人純粹是被騙了。

有人跟我說,你至少應該去嘗試一下,去接觸一些人,去參加一些活動。

我也覺得這個建議挺好的,謝謝他們。

雖然我現在對自己判斷是非的能力還不是很有信心,對於人性的善惡也拿捏不準,但是既然已經迴歸社會,理所當然的要融入進去,交朋友是必須要踏出的一步。

交朋友是我所期待的,對於“朋友”這個詞,我也有了更深的認識。他們說“朋友是相互利用的”,我覺得這句話說得很有道理。當然了,也許把“利用”變為“幫助”會更好聽一些。

在以後的生活中,我會多一些加入社交圈子的嘗試,希望交到能夠相互幫助的朋友。

這樣,也能讓自己重拾對“友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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