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你還有這些錢可以領

2019年

還有不到兩個月就要過去了

年初定下的小目標

你都完成了嗎?

年底了,你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雖然不忍心提醒大家

但是年終總結又快到了

還是那個一招致命的問題

“2019年只剩不到兩個月了

今年你存了多少錢了?”

年底了,你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經歷過中秋節、國慶節以及

即將到來的“雙11”

攢錢是不可能的了

難道就只能等明年重新再來嗎?

一起來看看

你的賬戶究竟能漲多少錢吧

01

“十三薪”

“十三薪”,即第十三個月工資,也稱“年底雙薪”,是指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

年底了,你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對於“十三薪”的計算基數來說——

如果用人單位有明確規定則按照規定執行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規定則按照勞動者當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對於年中解除勞動合同而應當支付十三薪的,應該按照解除前勞動者12個月平均工資作為十三薪的計算基數。

現在隨著國家

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改革

一些內資企業

也借鑑了十三薪的辦法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很多企業的十三薪

具有一定的年終獎勵性質

02 年終獎

年終獎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
一次性獎金

“十三薪”和年終獎的區別在於

↓↓↓

“十三薪”更能體現激勵的公平性

年終獎更能體現績效考核的結果

注意

“十三薪”和年終獎

都是工資的組成部分

如果勞動合同

或單位規章制度規定

有“十三薪”或年終獎數額

或者計算方式

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

單位就應按規定足額髮放

03 帶薪休假工資

根據規定,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長,分別擁有5~15天的帶薪年假時間。

關於休假期間的薪資問題

是這樣規定的:

如果單位確因工作需要

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

單位應當按照

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

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年底了,你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年底了,你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怎麼樣?一筆一筆算下來

是不是有種意外之財的趕腳?

希望大家

年底都可以腰包滿滿地回家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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