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一年還拒絕“更進一步”,真的是過分保守了嗎?

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中,夫妻才有同居和發生關係的名分,婚前同居是有傷風俗不被允許的。但是無論是多麼嚴酷的禮教約束下,婚前同居以及為愛私奔等行為都有發生。同居似乎更是一種情到深處自然而然發生的事情,和婚姻約定關係並不是很大。它一直是一種大家心裡都理解,但放到社會層面明的來說又不甚恰當的事情。

不過隨著時代發展,婚前同居越來越普遍,以至於現在沒有婚前性經歷的人反倒成了少數。由於不同的人對婚前同居的看法與接受尺度也不盡相同,婚前同居問題也成為了現代人感情中的一個矛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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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絕開房而夭折的感情

進入秋天,北方的天氣逐漸變涼。大二女生小桐談了半年的戀愛也“涼了”。說起分手的原因,真的是讓她鬱悶。因為她和男朋友相處的好好的,感情也很融洽,沒有什麼矛盾,讓他們分手的原因只有一個:男朋友提出要和她開房,而她堅持拒絕。

小桐和男朋友是從大一軍訓的時候就認識的,後來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就發展為了男女朋友關係。小桐從小是個乖乖女,這也是她第一次談戀愛,第一次體驗到牽掛一個人,也被那個人關心的感覺。像無數人的初戀一樣,甜蜜無比。兩人都喜歡音樂,都報了吉他課程,還每天晚上一起夜跑,平時一起泡圖書館上自習。高度契合的興趣和生活節奏讓她愈發感覺到戀愛的美好。然而這種美好沒有持續太久就開始帶來煩惱了。

從戀愛兩三個月開始,男朋友就旁敲側擊,半開玩笑的暗示想要和她出去開房。她覺得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也都輕鬆的回絕了。然而到了半年的時候,男朋友開始明確的提出了出去開房的意願,她才意識到,這是個嚴肅的問題。經過慎重考慮她經過和男朋友坦誠溝通,表達了自己的意見,暫時不同意和男朋友出去開房發生關係。男朋友當時也諒解並同意了。又和平相處了半年,最近男朋友再次提出出去開房的要求。小桐堅持了上次交流的觀點,然而這次男朋友卻沒有諒解,並表達了截然相反的觀點。他覺得兩人都戀愛一年了,彼此都已經足夠的瞭解了,如果是真心相愛,早已經可以發生關係了。他直言小桐過於保守,並且說,戀愛一年還沒同床過的情侶才是不正常的。他說自己之前是在忍,現在忍無可忍了,覺得小桐這樣的觀念不可理喻,如果不同意就分手好了。小桐在萬分難過,挽留無果的情況下,不得已就這樣和男朋友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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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是否是情侶走向婚姻的必修課

《中國民生髮展報告》顯示,在婚姻方面我國國民婚前同居的比例30年來增長了17倍。由此可見婚前性行為已經是一種不可阻擋的趨勢。婚前同居的好處也顯而易見,主要包括:

  1. 促進感情升級。婚前同居併發生關係,毫無疑問是比未同居情侶更加深層次的情感關係,身體和心靈的影響往往是相輔相成的。心靈的交流會讓兩人達成默契,而身體上的默契則又會促進心靈上的融合。另外,兩人發生關係之後,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促使兩個人為當前的感情應有的負起責任。
  2. 為婚姻提前實習。人們常說談戀愛和婚姻是完全不同的男女關係。談戀愛時不必顧忌很多現實因素,只要兩人喜歡就可以了。而婚姻中的夫妻則不得不面對瑣碎繁雜的現實問題,小到柴米油鹽,日常情緒,大到財產管理,底線和三觀五不需要妥善處理。而婚前同居就像是提前為婚姻實習。提前打破情侶交流的最後界限,把愛情從高堂之上請入凡間生活,在日常生活相處中交流碰撞,發現問題和矛盾並且去解決它們,為更好的走入婚姻預熱。
  3. 提前“驗貨”,檢驗潛在問題。信任是感情的基礎,一般來說談戀愛的兩個人是彼此坦誠,真摯的交往的。但是不可避免的會發生刻意隱瞞自己問題的情況。比如說一個男生如果有先天性生理問題,而又一直以保守為理由避免同居。那麼他的問題可能直到結婚後才會被女方發現。到那時候,已經有多年相處的感情了,分手會很痛苦,不分手又對女方來說殘忍且不公平。所以婚前同居又有提前“驗貨”的功能。

另外,就像電視劇《歡樂頌》中,樊勝美說的那句經典臺詞一樣“老孃身體裡有點荷爾蒙需要平衡一下”。對於成年的情侶來說,發生關係乃人之常情。而且根據醫學研究表明,規律的性生活還能夠降低女性乳腺癌和男性前列腺癌風險,另外還能有助於消除失眠提高睡眠質量,有利於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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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婚前同居有這麼多的好處是否意味著儘管同居就是了?事實上婚前同居也並非盡是美好,它也有很多消極影響。主要包括:

  1. 提前透支新鮮感和神秘感。在美學中有個著名的命題叫做“距離產生美”,還有句俗話說“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在情侶相處中,有所保留是吸引力的重要來源。一旦跨過了所有界限,以“一絲不掛”的姿態去彼此相處,很多事情就會索然無味。這反倒可能會令兩人的感情失去活力。
  2. 關係不穩的情況下面對更大矛盾。婚前同居雖然有為婚姻提前實習的作用,但是可能面對的矛盾也是繁多甚至巨大的。而婚姻關係則為兩人面對問題和矛盾增加了責任感和決心。如果在兩人尚且是沒有婚姻關係的情侶的前提下去面對這些矛盾,承受矛盾的閾值是相對較低的,更有可能被矛盾擊垮。
  3. 意外懷孕和疾病風險。婚前同居不可避免的會頻繁的發生關係,在知識儲備不到位,衛生意識不足,安全意識不足的情況下,婚前同居則可能會帶來意外懷孕和一些生理疾病或傳染病的風險。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影響,甚至會殃及池魚,令感情遭受毀滅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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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該愛他就給他,還是該愛她就等她

婚前同居是個好處多多的課程,但並非必修課。在兩個人充分了解和相互接納後,經過慎重的考慮,並且雙方 都願意的情況下,當然是可以同居併發生關係的。但前提是兩人都自然的接受,而非刻意甚至是強迫而為之。小桐和男朋友就是因為這個原因產生的矛盾而分手的,感情是性的根基,刻意或者脅迫的情況下,感情就會受挫,感情受挫,同居和發生關係的根基就被破壞了,分手就是大概率會發生的事情。如果選擇婚前同居最好是讓它水到渠成

但如果堅持自己相對保守的觀念,是否顯得不可理喻呢?凡事都有兩面性,堅持相對保守的觀念,可能會面對一系列風險,比如隱藏的矛盾衝突,或者惡意隱瞞的生理缺陷等等。但可能收穫的回報也是豐厚的。兩人可以把新鮮感和最好最深刻的交流留給最神聖美好的時刻,晚點打開新世界的大門,或許對新世界的幸福感會更強烈。所以,堅持自己相對保守的觀念,拒絕或非常謹慎的對待婚前同居和性行為,這樣也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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