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13天開出75張罰單 罰款850萬元

保險業:13天開出75張罰單 罰款850萬元

保險業:13天開出75張罰單 罰款850萬元

監管在加大對保險業違規行為的處罰。南都記者統計截至11月1日披露的數據發現,各地銀保監局、銀保監局分局於10月8日至10月24日期間(合計13個工作日)所做出的處罰決定達75則,涉及的處罰金額近850萬元。

據南都記者統計,有25項處罰與套取費用、套取資金、虛列費用等事宜相關,而財險巨頭平安財險與人保財險的部分分支機構亦出現上述情況,深陷違規的重災區。

不過,在保險企業老問題再犯的同時,監管的處罰決定亦呈現出兩大新趨勢。一方面,部分公司的違規行為已長達兩年多;另一方面,監管層對農業險、大病醫保等關係民生的險種加大了監管力度,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以下簡稱“陽光農險”)的廣東兩家分支機構因為種植業保險違規而被處罰。

監管新趨勢之一

違規行為存在延續性?國壽黃山分公司違規兩年多

10月21日,安徽銀保監局披露了其26日至29日的處罰決定,曝光了中國人壽黃山分公司(簡稱“國壽黃山分公司”)延續性的違規行為。

南都記者統計發現,國壽黃山分公司因“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被處罰30萬元。三位高管亦相繼被處罰3萬、5萬至7萬罰金。其中,時任國壽黃山分公司副總經理謝民軍分管團險渠道,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間,唐曉強擔任國壽黃山分公司總經理;而在2018年9月29日至今,許可擔任國壽黃山分公司總經理,兩人均要“對其任期內的上述行為負直接責任”。

這意味著,國壽黃山分公司這一違規行為存在延續性,即便分公司總經理已調換,但違規行為仍未杜絕。

事實上,國壽黃山分公司的情況並非例外。根據遼寧銀保監局的三則公告,從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陽光財險丹東中心支公司將部分車商渠道業務虛構為個人代理人業務套取資金27.35萬元。南都記者統計獲悉,2017年分管車商渠道業務是該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廖詩良,而2018年期間分管車商渠道業務則是時任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楊瀟。這意味著,這種違法行為出現在不同的分管領導任職期間。

監管新趨勢之二

農業險監管加嚴,陽光農險廣東兩分支機構被罰

從今年的處罰來看,各地銀保監局均加大對農業保險、大病醫保等事關民生的險種的監管,甚至對幾年前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廣東銀保監局兩則處罰決定顯示,陽光農險清遠中心支公司和江門中心支公司水稻種植保險存在問題。2016年1月至12月,陽光農險江門中支經營以行政村為單位集體投保的水稻種植保險等業務,其中114份投保清單的授權委託書簽名不真實,111份分戶定損清單的授權委託書簽名不真實。同期,陽光農險清遠中支經營以行政村為單位集體投保的水稻種植保險等業務,其中166份投保清單的授權委託書簽名不真實,77份分戶定損清單的授權委託書簽名不真實。

陽光農險官網介紹,其目前在黑龍江和廣東省設有200多家分支機構,年保費總收入超30億元。不過,陽光農險在廣東省開展其適合中國農村特色的相互制農業保險模式時,依然存在著業務上的違規行為。

老問題:

平安財險與人保財險費用問題又被點名

據南都記者統計,在75個處罰決定當中,套取費用、套取資金、虛列費用等相關原因佔了超過三成,是最大的被處罰原因。

值得關注的是,作為財險巨頭人保財險和平安財險的分支公司均出現了上述違規行為。據南都記者統計,平安財險大連市沙河口支公司通過虛列服務費的方式套取費用,用於向2019年商業車險簽單客戶返還現金利益,突破報批的商業車險費率。

去年10月至今年3月,人保財險阜新市分公司以虛列業務及管理費方式套取費用29.14萬元,以發放車險績效方式套取費用33萬元。

事實上,平安財險與人保財險的部分分支公司陷入老問題的泥沼。從整體的賠付情況來看,平安財險和人保財險所涉及的分支較多,處罰金額亦屬於較高的水平。經南都記者統計,平安財險大連市沙河口支公司被罰50萬元,在本期統計的賠付金額排第二;緊隨其後,人保財險杭州市蕭山支公司開發區營業部被罰35萬元,此外,人保財險阜新市分公司亦被罰25萬元;平安財險酒泉中心支公司被罰22.08萬元。

南都金融研究所出品

執行/數據採集/分析:梁小嬋 周亮

數據採集截止時間:

10月8日—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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