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廣西南寧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邕寧區龍崗片區,以楊某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曾採用阻攔道路、禁止工地車輛通行等方式,迫使南寧地鐵4號線工地停工。近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涉及9人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作出一審宣判,以販賣、運輸毒品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首要分子楊某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6萬元、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以故意殺人罪、販賣毒品罪,數罪併罰,判處郭某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謝某吉、雷某鋒、楊某昭、雷某永、黃某鋒、周某德、楊某天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至十三年不等。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以來,楊某建通過籠絡、糾集吸毒人員和無業人員的方式,逐步建立了以楊某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成員有郭某理、謝某吉、雷某鋒、楊某昭、雷某永、黃某鋒、周某德、楊某天等。上述成員均聽從楊某建的安排,經常糾集在一起吸食毒品,並有組織地在南寧市邕寧區龍崗片區實施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8年2月22日,楊某建、郭某理、謝某吉等人與閉某聰因毒品交易價格問題發生爭吵,雙方電話約定在邕寧區百濟鎮紅星街協商解決。當晚,楊某建、郭某理、謝某吉等人在紅星街屯寧路口見到閉某聰。楊某建衝上前勒住閉某聰脖子,並毆打閉某聰。閉某聰拿出菜刀追砍楊某建。郭某理、謝某吉見狀上前幫楊某建。郭某理持木棍連續擊打閉某聰頭部,致閉某聰受傷倒地。謝某吉奪走閉某聰掉落的菜刀,並在一旁謾罵。閉某聰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1月,楊某建組織、指揮謝某吉、黃某鋒、周某德等人,多次對邕寧區某沙場採取阻攔車輛進出、逼迫停止經營的方式,向沙場老闆強行索要錢款共計5000元。後楊某建各分給黃某鋒、周某德1000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楊某建指揮雷某鋒糾集楊某昭、雷某永等人先後多次採用阻攔道路、禁止工地車輛通行等方式,迫使邕寧轄區內的南寧地鐵4號線工地停工,向施工單位廣西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強行索要錢款共計21933元。後雷某鋒將1000元上交楊某建,分給雷某永5000元、楊某昭2550元,其餘的錢據為己有。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南寧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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