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水利廳:涉河湖建設項目(包括光伏、風電等)未經審批不得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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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風力發電網訊:日前,山東省水利廳印發《關於徵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指出,在河道管理範圍內,禁止建設設施大棚、佈置光伏發電板等。

涉河湖建設項目(含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包括跨光伏、風電等)涉河湖部分的工程建設方案未經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有審批權的行政審批部門審查同意,不得開工建設。

針對風電、光伏用地,國家層面此前已有相關文件陸續發佈。國家林業局印發得《國家溼地公園管理辦法》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國家溼地公園內禁止從事房地產、度假村、高爾夫球場、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和開發活動”;國家林業局下發《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的通知》,指出“除《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規定的禁止性行為以外,國家級森林公園內原則上禁止建設高爾夫球場、垃圾處理場、房地產、私人會所、工業園區、開發區、工廠、光伏發電、風力發電、抽水蓄能電站、非森林公園自用的水力發電項目”。

《通知》如下:

關於《山東省河湖管護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鞏固全省河湖清違清障工作成果,遏制河湖“四亂”問題反彈,推動河湖管理保護科學化、常態化、規範化,構建河湖管護長效機制,省水利廳制訂《山東省河湖管護規定(試行)》,現向大眾徵求意見建議。

山東省水利廳河湖管理處

聯繫人:劉平平 66576257

附件:《山東省河湖管護規定(試行)》

山东省水利厅:涉河湖建设项目(包括光伏、风电等)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山东省水利厅:涉河湖建设项目(包括光伏、风电等)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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