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物業公司,轉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小區事物,你覺得可行嗎?

黑貓74576796


取消物業交由社區管理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我說說我周邊小區的狀況,我們小區有15-6年的老小區了,剛進戶時中心花園空中花園,音樂噴泉,休閒椅,綠化應有盡有,現在呢一樣都沒有了,還要漲物業費,我們業主提出來漲價可以,只要能公佈服務標準我們就同意漲價,都不敢公佈服務標準,小區搞得破爛不堪。供熱企業是物業公司的,冬季溫度室內16度左右,苦不堪言,上告無門。由於環保的原因取締小鍋爐,物業把我們小區供熱權給了一家臭名昭著的私企,我們業主自己維權爭取熱電廠供熱(此時物業袖手旁觀根本就不管業主的利益受損),我們業主才住上暖屋子。小區路面恢復物業根本不管,又是我們業主自己維權,政府出錢修的路面,我們讓物業給劃車位線,物業告知這是增值服務,後由政府出面給畫的車位線。此時小區面貌大大改觀,物業又積極的提出張物業費,我們現在就是要求物業列出服務標準就行,這個簡單的工作他們都不做。物業究竟是幹什麼的?他們就是收高額費用,並提供極低級的服務的。

再說說我們附近沒有物業的小區,歸社區管理的,人家根本就不用維權,所有事情都是社區給做了,而且做的很好,冬季政府出錢做樓體保溫,粉刷外牆,小區綠化,美化,政府出錢做涼亭,收取的“物業”費極低,享受很高的服務。這就是有物業和沒物業的區別。


用戶173962787


我認為可行。1.政府主導,不以賺錢為目的。2.小區居民低工資自主參與,以服務自己為目標,將物業工作成為小區居民的健康意識和自覺行動(需一些時間)。3.使業主委員會不虛設,不空轉,居民便於行使監督權,管理權。逐步行成未來社區民主管理構架(及村民自治)。4.財務社區管,小區集體權力或民主支配,年度民主核銷。基層政府權力直接進入小區,有利於解決質量、環境等基礎問題。5.發揮和調動小區居民中各類能工巧匠、管理人員的積極性。6.部分物業工作可實行義務勞動解決,實行門前三包,樓單元公共區域值日等,充分調動每戶居民和每個人的積極性,同時也有利於孩子們的教育和培養。7.有利於完善社區黨組織建設,發揮小區所有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艾聲1


可行,而且大有可行,中國的街道辦必須承擔這項工作,無論從社會效益,還是提高中國人總體的環境治理,和人的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利國利民,費用由業主出,每月公佈費用的使用情況,招聘有素質的大學畢業生,成立專門的所轄街道的物業管理機構,中國人的精神面貌,和生活環境將有一個大改觀,現在的物業公司太黑了,都是一些不良的人把持著,危害社令!


海闊天空4472976464730


當然不可行。兩個方面看:

首先,其實物業這個活是個吃力不討好的活,換誰來幹都一樣,都是兩邊捱罵。為什麼?道理很簡單,一百戶業主可能最少得有三十種想法,業主自己的想法和要求都不能統一,那物業必然不能讓所有人滿意了。就拿現在最熱點點停車問題來說,買了車位和車庫的業主,必然希望嚴格管理,最好沒車位的車輛一輛都別進來,而沒買車位的業主自然希望能開進去,理由也充足,我自己的房子怎麼還不能開車回家了?這就是一個矛盾,其實是業主之間的利益矛盾,但體現在管理者和服務者的物業上。另一個例子就是這服務和收費的問題,你想服務好,門禁森嚴,各項服務周到,可能物業費就高一些,而另一部分業主可能覺得差不多就得,少交點錢或者不交錢,這是最好。這種矛盾一樣無法調和。從這一方面說,你換居委會來還是物業來都無法調和,居委會來了,對車輛停放管理還是不管理?你是嚴格還是不嚴格?收費和服務怎麼平衡?這都是死結。

從另一個方面看,小區服務必然會有利益,這個利益放在誰面前,都是誘惑,物業也好,居委會也好,當產生利益了,誰都難保不去侵佔,其實人都一樣,就算選出幾個業主代表自治,你是不是一樣得有人管理,有人管錢?那麼,就必然會滋生腐敗,換任何一個人也是如此,所以物業還是居委會,換湯不換藥。


驁爺


1,非常同意由基層社區居委會來管理物業。2,希望增加社區退休人員參加,發揮這些人員作用。3,謹慎傭用社會閒散人員。4,努力增加停車位,統籌規劃使用停車位,(確實是影響交通除外)停車違章罰款單不再開,但每部車可統一收取停車統籌費。因為家裡一個停車位,上班一個停車位,臨時外出辦事又一個停車費。


喜花但不花的老頭


可行因為小區只要保安和保潔由社區管理,用電交電力公司,水有水廠,天然氣公司,電梯有維保公司,綠化交環衛,物業那些辦公室就是吃乾飯不辦事的,交社區物業專員統一管理好。


松花江邊我童年


應該可行吧,因為政府部門他不是盈利為目的的,是服務行的,業主有異議可以找他們講理,物業就不一樣了,有的成了黑社會,沒理可講


手機用戶87566350341


大家認為成立業主委員會是簡單的事嗎我們小區想成立業主委員會申請4個多月沒有任何進展,是不是讓做好事的人寒心,存不存在利益關係大家可想而知,有誰瞭解真心為小區做好事的人,關鍵問題業主自己買的房子物業說了算,業主成為被管理者可悲啊!!!


狙擊手207187195


應該比現物業服務公司管要好得多,關鍵是物業服務關係複雜,用增加居民物業費去攻關係,物業糾紛管理混亂,亂作為,不作為嚴重,長期下去會引起公憤,我認為街道直管比較公平。


碧海竹林心


物業費不斷的增收激化了與業主的矛盾,致使居民懷念過去沒有物業管理的年代,居委會大媽大嫂們的工資很低但辦事熱情和效率卻很高,鄰里間大小事情都能看到居委會大媽的身影,而且治安相當好…而現在物業人員總是以管理者身份出現居民做仍何事情'必須錢開路,否則一事無成,家被搞的象單位,一點也不能放鬆和省心,好象是花錢請亇婆婆…真鬧心。本來我們的社會負擔就夠重的了,還要再負擔他們的工資開支,當然不情願了,所以應該有許多人支持取消物業管理公司,交由居委會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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