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01

戚薇又演電視劇了。


這次講的是因為一場車禍,10年後,一個能聽見別人心裡聲音的“超能”少年,和“廢柴女律師”愛和守護的故事。


本來以為就是男女主角一場甜甜甜的姐弟戀,隨著劇情的深入,才知道是我又膚淺了。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劇中穿插的案子,有關於校園暴力的,有女人為愛整容的,有研究生因壓力大跳樓的……

每一個都緊扣時下人們關注的焦點,揭示著社會上的現象和問題。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尤其是職場性騷擾這一部分,極正的三觀更是引得觀眾拍手稱快。


先簡單說一下這裡的劇情。


孫小華,年輕、漂亮,是劉氏集團的一個普通員工,因不堪老闆的長期性騷擾將其告上了法庭。


可是一起工作的女同事們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呢?


有人好心相勸: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職場裡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打壓下級,排擠孕婦,比比皆是,性騷擾又算什麼呢”

有人冷嘲熱諷: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她冬天也露著兩條腿,太不檢點了。仗著自己漂亮,天天在公司招搖。裙子穿這麼短,被騷擾活該?”

沒有一個人站在孫小華這一方,同事們還理所當然地發表起了受害者有罪論。


有一個詞語,叫做“蕩婦羞辱”。


大致意識是說通過抹黑女方,將騷擾、強暴等一些行徑合理化。

蕩婦羞辱這個槍口本來就指著女性,可悲的是對著她開槍的還有女性。


所以,後面就有了戚薇飾演的林星然律師的一番精彩回懟: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強姦罪與她行為騷不騷,沒有半毛錢關係。就算她今天光著屁股走在街上,也沒有任何一個男人有權侵犯她。”


重點在違背意願,而不是她穿了什麼衣服。


法律對於“性騷擾、強姦”都有明確的定義,可偏偏有人喜歡帶著頗深的成見,把它定性為: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根本問題出在哪?


  • 當然不是蛋,而是那顆蒼蠅。因為蒼蠅就是蒼蠅,它什麼都叮。


02

劇中還有一個典型的情節,是男主角江夏遇到的。


公交車上,猥瑣男使勁往旁邊一個女生身上擠,還用手在女生的身上亂摸,江夏實在看不過去,上前制止。


誰知猥瑣男非但沒有絲毫被抓現行的害怕,還一臉我壞我有理的樣子:


這娘們兒穿的那麼暴露坐公交車,肯定巴不得遇見這種事兒。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光天化日,你一個大男人不要臉地騷擾一個小姑娘,還把錯歸結到別人身上。


請問,這是什麼混蛋邏輯?


難道是人家姑娘把屁股往你手上蹭的?


不要以為是影視劇把邪惡放大了,現實世界裡,這樣的垃圾從來就沒有在世界上消停過。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這是2018年8月,20歲樂清女孩被滴滴司機殘忍殺害後,


深圳滴滴交流群中,一個魔鬼寫下的話。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年紀輕輕喝那麼多酒,穿這麼暴露,被壞人盯上也是自找的。”


這是2019年9月,女孩小芳(化名)醉酒被尾隨侵害後,


新聞評論裡,一個讀者發表的言論。

半夜還出去跑步,被害了活該?打扮這麼好看,被佔便宜活該?

這樣的句式,是不是很熟悉。


因為這是每次發生有人被侵犯、被騷擾、被猥瑣的事件下,都能輕易看到的評論。


穿的好看就是想勾引人,晚上出門就是不檢點……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西西里的美麗傳說》裡,瑪蓮娜的罪名只是她長得太美;那些被傷害的女孩,竟然是因為打扮得太好看?


有時候實在想不明白,都9102年了,為什麼還有人如此愚鈍?


不好意思,我妝容精緻,穿喜歡的衣服,跑步健身,從來都是為了取悅我自己。


推特上曾有一個推文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如果強姦事件是受害人的錯的話,那麼911事件就是建築物的錯了,因為它實在高了,一副想被撞的樣子。


如果追求自由、健康、美麗也有罪的話,那麼沒有一個女人能在這個世界上清白的活著。


魯迅先生曾在《而已集·小雜感》裡感嘆:

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X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唯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

100年過去了。


  • “露”,依舊被敏感和狹隘的定為“兇手”。“蕩婦羞辱”,還根深蒂固在某些人的心底。


但如果他們親眼看到了受害者被侵犯時穿的衣服,他們的“固執”會有所改變嗎?


03

“被性侵那天,你穿了什麼衣服?”

這是比利時曾轟動世界的一個特殊展覽的名字。


18個女生第一次勇敢地放下心裡的芥蒂,拿出了自己在遭受性侵時所穿的衣服,把它放在了公眾的眼睛下。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很普通的襯衫還有一條短褲。我跑步回家的時候撞到了那個男人,他一直騷擾我,說我身材很火辣,我想要逃跑,卻還是沒能躲過那一劫。”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一條太陽裙。事情幾個月後,我媽媽站在我的衣櫥前問我:為什麼你再也不肯穿裙子。那一年,我只有六歲。”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那是我最喜歡的一件黃色T恤。但我已經忘了當時穿的是什麼褲子了,只記得當時很混亂,想趕快離開哥哥的房間,回去看我的卡通片。”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我穿上了警服武裝自己,但那並沒起什麼用。”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一條卡其色的長褲和一個紅色襯衫。那天我本來還要在交流課上做報告,後來,接受過被強姦後的身體檢查,他們從醫院裡拿走了我的衣服。”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T恤和牛仔褲。我遇到過三次,三個不同的人。相同的是,每一次我都穿著T恤和牛仔褲。”


牛仔褲、T恤、襯衫,不過是每個人衣櫃裡都再普通不過的衣服,其中也有一件泳裝,不過那天姑娘是在划船,她剛進帳篷換衣服,就有人闖了進去……


  • 造成性騷擾的明明是渣男,造成強姦的明明是強姦犯,不是因為她的打扮,不是因為她走路的姿勢,不是因為她不小心。

即使她穿著警服,也沒能逃過;即使她只有6歲,也沒被放過……


事情發生後,人們幾乎條件反射式的發問和指責:你那天穿的什麼衣服?是不是因為你穿得太暴露了?


被騷擾、侵害的人本就很脆弱,再被這樣的問題接連攻擊,無疑是在逼她們在潛意識裡承認:它是我的錯嗎?或許,它是我的錯吧。

《82年出生的金智英》裡有這樣一句臺詞:

她就是在這樣的教育下長大的,女孩子凡事要小心,穿著要保守,行為要檢點,危險的時間,危險的人要自己懂得避開,否則問題出在不懂得避開的人身上。


後來,大部分的“她”都這樣做了。


可是,有一天,她們還是沒躲掉突如其來的傷害。


她一直都無法明白:


壞的人是你,憑什麼要別人處處提防你?錯的人明明是他,為什麼我要來承擔指責和辱罵?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有人肯定會說,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的,有些栽,你必須得認。


可是,我從不這樣認為。


社會以前是那樣,可人類存在的意義,不就是為了進步,讓它變得和從前不一樣?

這世界變好,是從社會學會主動尊重女性開始的,而不是從女人被動學會保護自己開始的。

我穿什麼與你何關,能不能別聖母了


開頭孫小華的故事裡,最後,她的官司取得了勝利,那個老闆落得身敗名裂。


因為公司另外一個同樣被性騷擾過的女同事,也勇敢地站了出來。


所以,想對姑娘們說:


你不要怕。

美麗無罪,你沒有錯,有罪的永遠是那個施害者。


也想對那些自以為是的旁觀者說,請閉上你的嘴,不要讓你的一句話,成為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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