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勞塞維茨《戰爭論》第一章:什麼是戰爭
8條筆記:
1、
我們想首先研究戰爭的各個要素,其次研究它的各個要素或環節,最後就其內在聯繫研究整體,也就是先研究簡單的再研究複雜的。
2、
戰爭的要素——搏鬥。
戰爭無非是擴大了的搏鬥。
每一方都力圖用體力迫使對方服從自己的意志;他的直接目的是打垮對方,使對方不能再做任何抵抗。
戰爭是迫使敵人服從我們意志的一種暴力行為。
暴力,即物質暴力是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敵人是目的。
使敵人無力抵抗是戰爭行為的真正目標。
3,
人與人之間的鬥爭本來就包含敵對情感和敵對意圖這兩種不同的要素。
4、
要想打垮敵人,我們就必須根據敵人的抵抗力來決定應該使用多大的力量。敵人的抵抗力是兩個不可分割的因數的乘積,這兩個因數就是現有手段的多少和意志力的強弱。
5、
雙方的任何一方大多可以根據對方是怎樣的和正在做什麼來判斷他,而不是根據對方(嚴格地說)應該是怎樣的和應該做什麼來判斷他。人都是不完善的,總不能達到盡善盡美的地步,這種雙方都存在的缺陷就成為一種緩和因素。
6、
作為戰爭最初動機的政治目的,既成為衡量戰爭行為應該達到何種目標的尺度,也成為衡量應使用多少力量的尺度。
但是政治目的不能單獨地成為這種尺度,它必須同雙方國家聯繫起來才能成為這種尺度,因為我們研究的是實際事物,不是純粹的概念。統一政治目的在不同的民族中,甚至在同一民族的不同時期,可以產生完全不同的作用。所以,只有當我們認為政治目的能對它應動員的群眾發生作用時,我們才可以把它作為一種尺度,這就是為什麼要考慮群眾情況的緣故。
7、
任何一個統帥所能確切瞭解的只是自己一方的情況,對敵人的情況只能根據不確切的情報來了解。因此,他在判斷上可能產生錯誤,從而可能把自己應該行動的時機誤認為是敵人應該行動的時機。
8、
戰爭不僅是一條真正的變色龍,它的性質在每一具體情況下都或多或少有所變化,而且,透過真正的全部現象就其本身的主要傾向來看,戰爭還是一個奇怪的三位一體,它包括三個方面:一、戰爭要素原有的暴烈性,即仇恨感和敵愾氣,這些都可以看做是盲目的自然衝動;二、蓋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動,它們使戰爭成為一種自由的精神活動;三、作為政治工具的從屬性,戰爭因此屬於純粹的理智行為。
在三個方面中的第一個方面主要同人民有關,第二個方面主要同統帥和他的軍隊有關,第三個方面主要同政府有關。
這三條傾向像三條不同的規律,深藏在戰爭的性質之中,同時在起著不同的作用。任何一種理論,只要忽略其中的一種傾向,或者想任意確定三者的關係,就會立刻和現實發生矛盾,以致毫無用處。
因此,我們的任務就在於使理論在這三種傾向之間保持平衡,就像在三個引力點之間保持平衡一樣。
閱讀更多 小郭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