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得不走上訴訟討回公道的道路上,你感到艱難嗎?該如何操作和做好什麼樣的思想準備?

雲兒ab


訴訟肯定是艱難的,尤其是行政訴訟。有句俗話“胳膊擰不過大腿。”然而,只要你的訴訟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你一定要相信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因為,《共產黨黨章》第三條規定了,黨員要模範遵守法律法規 ;《憲法》第五條規定了一切組織和個人都不能違反法律法規,一切違法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因此,只要你相信黨,相信《憲法》和法律,堅持不懈地訴訟,共產黨領導下的司法機關,一定會還你公道,公平正義地裁判你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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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國,一切依法。如果你要維護自己或企業的權利,你就肯定不要害怕艱難,我談談我的看法:

一、法律一定是公平、公正的:

很多人都不信法,還會舉出很多例子來,但是大家也要看到,有很多人其實毅力和恆心不夠的,正因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所以他才不能聽信一面之詞,他需要將事情搞得清清楚楚,才能做出判斷,所以這個過程一定會有的,如果你堅信自己是有道理的,你就做好足夠的思想準備,所謂人爭一口氣,馬爭一口草,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如果你不信法,你又何必去依靠法律呢?

二、你需要一個好律師:

什麼叫好律師?不單是說一定能幫你打贏官司的就是好律師,而是能把整個事情跟你分析得透徹,並且指出你的風險所在的律師,讓你有個綜合的評估,這種評估是什麼呢?就是代價,當你爭取的權益已經低於你要付出的代價的時候,你覺得還有必要去爭取嗎?如果還要去爭取,那就不是利益上的事情了,就像:秋菊打官司這部電影裡面描述的一樣。

三、請律師要錢,準備好錢。

現在是太平社會,打官司就是打仗,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沒有那個律師會白勞動,他付出的勞動也有價值,所以要打官司,你就準備好鈔票吧,三年、五年、十年,都有可能,但是不要緊,人這輩子總應該有些追求,很多的官司打到高院,最後扳了回來,其中原告、被告之間的較量可以寫本書呢。

有清晰的認識,找個好律師,準備好錢,這就是你的操作和要做好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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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混亂不堪,二份《個人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偽造本人顧紅剛簽名,《借款展期申請書》偽造本人簽名,《送達地址確認書》偽造本人簽名。所籤之名各種各樣。其目的企圖侵佔公民合法財產。現已造成無辜公民顧紅剛含冤受屈 遭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損失。 我是張家港市市民顧紅剛。蘇州夢之捷焊接技術有限公司法人。在(2018)蘇0582民初5637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被列為第五被告。本人在2016年7月5日未曾為任何人提供過任何擔保。列為被告,本人不服。此案涉及偽造500萬元之巨擔保合同問題。原告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起訴時提交的《個人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顧紅剛與農商行)複印件,合同日期:2016年7月5日的日期中2016年是打印的。在2018年5月29日,開庭審理時,原告當庭出示的《個人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與起訴時遞交《個人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明顯不一致。當庭遞交的日期:2016年7月5日是手寫的,況且顧紅剛簽名中"剛"是個錯別字。這兩份擔保合同的簽名字體也不一樣。是兩個版本的合同格式。本人從出生到現在從未給任何個人和公司做過《個人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這兩份合同是偽造的。發現之後,經法院調解,原告以員工離職、客戶經理頻繁調動為由,聲稱起訴狀擔保合同原件遺失,不予提供。以當庭出示《個人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錯字簽名的那份為準。錯字是不存在的字,與本人身份證名字不符,可謂是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一份借款合同出現了二份《個人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這本身就是問題。(這相當於100萬元欠款,出現了二張一百萬的欠條,象市城西派出所的民警說的一樣,其中一張肯定是偽造的)本人認為,原告作為上市銀行其做法出乎常理,因為員工的原因偽造證據和毀滅證據這樣的違法行為實在可惡。本人由於該案,心律失常、常常失眠,每日以藥作伴,真是欲哭無淚。該案不僅對本人帶來身體的巨大傷害,起訴費,律師費、鑑定費、交通費等已達10萬元之巨,而且給本人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本案貸款與本人無一毛錢的關係。且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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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得不走上訴訟討回公道的道路上,你感到艱難嗎?該如何操作和做好什麼樣的思想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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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終究是一條不舒服的道路。

但是如果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並且順便讓正義得以伸張,訴訟未嘗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如果有時間有精力去自學法律也是一個很棒的決定,因為我始終認為學習法律和財務知識是終身學習中重要的一環。

如題所說,不得不走上訴訟去討回公道,說明是從感性上和實際情況都必須選擇走這條路了,難易已經不應該在考慮的範圍之內,人生哪裡有能得到好處還容易的事情呢?

在商業社會,你覺著不容易的事兒,也可以花錢找人幫你處理以減輕這種感覺,而且也可以少走彎路。術業有專攻,磨刀有磨刀師傅,理髮有理髮師傅,如果你覺著自學艱難就去找人處理。

至於實際操作,有以下建議供參考:

1.注意你案件的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你可能會喪失勝訴權。

2.根據案件情況,看能不能把訴訟管轄法院選在自己的家鄉或者大城市。

3.注意證據的收集。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證據決定你能否勝訴。

4.注意不要輕易打草驚蛇。在完成證據的收集之前,不要讓對方警覺。

5.可以自學法律但建議先諮詢律師或聘請律師。不懂法律知識真的很麻煩,就像是同樣是磨刀,磨刀師傅工具比我全、技術比我好,我還不會開刃,律師也是手藝人。

6.要做的思想準備就是這是一件耗時、耗錢、耗腦力、耗精力的事兒,但是你可以學習到很多東西,以後的道路還很長,這些經歷會幫助你走後以後的路。

7.即便是請了律師,也建議你自學一下法律知識,並且多和律師交流,讓這次不得不走的路不白走。

最後,還是要相信自己、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相信律師,現在跟以前已經不一樣了,法律能做的也更多了。

祝福你。


律拾


法治的社會,遇事打官司,是正道!所以有理走遍天下,找到法院用訴訟的方法,去贏得應有的尊嚴和合理的補償,這是天經地義的,應該腰桿挺的直直的!再就是考慮要不要找律師,因為寫訴訟狀、與告申庭以及後面的開庭,的確有些專業的事項要辦,不只是把告狀的事由寫清楚。第三要依據法律的要求舉證,證言、證詞、證人,都要圍繞你打官,有理有據準備好,還要避免被告的狡猾,甚至用假證言混淆事實,法官對證據的採信,以及審判可能的合議,都建立在清晰事實的證據鏈上的。比如借錢寫借條中常有的今借到、今借等模糊不清的寫法,完全要靠法官庭審時依據邏輯而辯清的!


大偉2311769


尋釁滋事罪,讓人寒膽。辦案人一定一定要有心地良善的品格,否則許多不斷上訪的人會被扣上此罪。讓人擔心。


楊奇深


這樣的事情!你們就不要說了!難不難有了事情!受人欺負了才知道難!平常沒有什麼事情!那裡知道告狀難!就是託著的時間太長!上邊下來了紅頭文件讓下邊落實!就是難!你們說為什麼?託兩三年活著還長!為什麼處理不了託著事情不處理!和落實?處理不了,為什麼不上交?這個問題怎麼辦?



打官司我有親身經勵,我3萬元商店和財產被土匪一掄而空,成了土匪戰爭勝利品私自分贓,沒有通過法院任意拍賣處理,又強行要走我與廠方簽訂開商店協議,至今30年沒有給我算帳。上訴期間廠方土匪進行報復,胡說八道制訂文件,依曠工三年為理由開除我的工作,又製造曠工三年《勞動法》,最後66歲不能享受國家養老政策。什麼叫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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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一個人討回公道很艱難,行政機關不遵守法律辦錯事想要他糾正很艱難,投訴到一些部門沒人管,不受理,起訴到法院也是找一些荒唐的的說法不予受理


手機用戶67316475805


看到題主所言,心情如題主一樣無比的沉重和壓抑。但世事難料,該做的,很容易做的,都做了仍無濟於事、於事無補,只能做最後的打算:吃透法律、看好路線。找好證據、做足功課。穩紮穩打、步步為營。堅定信心,孤注一擲。最後一搏、決一死戰。堅信:正義不會缺席!

人間正道是滄桑。討回公道、匡扶正義,是我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時候我們往往作為口號傳播在我們之間。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當與自己無關緊要時,誰都不太關注、關心。當確實與自己扯不斷時,才發現正義是如此的艱難。有時候,小小不然,得過且過。用唯心主義的思維安慰一下自己:破財免災。一笑而過百愁泯。然而,當有必要或舉手之勞伸張正義的時候,就應毫不猶豫的去維權。畢竟,正義無處不在、無處不有。尤其是在生命裡舉足輕重時,做好長期的持久的心理準備必不可少。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吃透法律,看好路線。訴訟是法律手段,也是成本最高、最麻煩的途徑。萬不得已不為之。但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我們不一定攤上事,但一定有處理事的能力。處理此事的最後最有效的就是法律。有些人全部的砝碼壓在人脈上,這僅是一方面。最終還是落在法律上。只有法律才能最終解決根本問題。

第二,找好證據,做足功課。法律講究證據。沒有證據,一切都是零。所以,只有做足功課,把所有的證據找全,才能有把握取得勝的可能。

第三,穩紮穩打、步步為營。法律猶如提供戰略武器,證據猶如提供彈藥。二者俱全,才有戰鬥的可能。接下來就是如何出擊?在做好充分準備的前提下,理清思路,做好步驟。方能穩紮穩打,步步為營。

第四,堅定信心、孤注一擲。想打贏一場戰爭,必須有堅定的信心。它是取勝的心理條件。否則,半途而廢,將事倍功半。甚至前功盡棄、功虧一簣。

第五,最後一搏,決一死戰。這是取勝的關鍵時刻。劍出銷。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要沉著冷戰,要泰然自若。藝高膽大,只要準備充分,成功也就是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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