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係是失衡的,一方處於強勢,一方處於算計,一方處於弱勢。

人際關係是失衡的,一方處於強勢,一方處於算計,一方處於弱勢。

很多人際心理是失衡的,一方明顯處於強勢,一方明顯處於弱勢。並且,強勢的一方攻擊性很強,同時又不允許弱勢的一方表達他的感受。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真的不是你自己就可以完成了,一廂情願的結果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臉。所以,要記得保持好彼此的距離,別自己一廂情願的貼上去還怪人家人家不領情。

人與人之間,無信不交往,守信方長久!不要傷害信任你的人!

開始反思自己,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明明做了但是怕傷害你不告訴你,這叫真心,還是像我這種蠢到毫無保留才叫真心?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多源於情,毀於利;失了那份情,利再大,又如何;所有的感情都是相互的,你不惜,那好,我也不屑。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抱著平常心、為對方著想的態度,一定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也一定會有所收穫!

誠實守信是人與人之間交往中本應具有的道德情感。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非常需要互相感恩的,這便是一種極大的尊重。

有一天你會突然發現,世界上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都是用謊言在編織著童話,你的好,對別人來說就像一杯水,喝了就沒了,而你的不好,就像一粒種子,會生根發芽。這就是人性!

人與人之間相互交往,不但要用眼睛辨別是非,還要更加用心的去體會,誰才是我們身邊真正的朋友。

要受人歡迎,還得保持一定距離,人與人之間,距離太大,就是產生隔膜。距離太小,又彷彿失去了神秘感,失去吸引力。

人生就是這樣一種交往,人與人之間,就是一種緣分;心與心之間,就是一種交流;愛與愛之間,就是一種感情;情與情之間,就是一顆真心;錯與錯之間,就是一個原諒。完全沒必要去改變他人,人人都有自尊,人人都有苦衷,人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做法、活法;理念不同,做法不同,活法也就不同。

有的人可能會有這樣的煩惱,為什麼自己無論如何小心翼翼、認真仔細,卻總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需求,總會在不經意間讓他人失望甚至得罪某人,從而悶悶不樂。

事實上,宇宙中的一個重要法則便是: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絕對完美的。對於人而言,也是如此,我們常說“人無完人”,任何人的身上都會有瑕疵,如果我們將這條法則放到社交中,就會變為:你不可能同時滿足所有人。

因此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沒有必要太過於糾結,為了迎合他人而傷害自己是一種沒有意義的行為,因為它並不能給你帶來實質來的價值,同時從長遠來看這樣做反而不利於人際關係的發展。事實上,一定程度的讓身邊的人失望,也是一種做人的智慧。

在群體心理學(Group Psychology)中,將一個人總是看重他人感受的心理成為內耗效應(Internal friction effect),出現內耗效應的主要原因是內心資源分配的不協調,具體可以說是不尊重自己。對於每個人而言,自我價值總是最為重要的,在滿足自我價值的基礎上再去滿足他人,才是正確的做法。

精神分析學派認為,這種內耗效應的出現與原生家庭的情感體驗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在小時候與父母的相處模式與互動手段,會很大影響我們人格的最終形成。那些在家庭中對孩子特別嚴厲的家長最終會發現,自己的孩子變得膽小而謹慎,他們害怕失敗,害怕別人對他們失望,如果有人對他們不滿意,就能引起他們非常嚴重的焦慮感。

這些現象在心理學看來,都是不尊重自己的表現,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個人為自己而活,做事也因自己而做,我們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對自己滿意,只要能夠問心無愧,那麼自己的做法便是合理的。

人們發現,那些“內耗效應”嚴重的人一般都有著好脾氣與強大的忍耐力,因為他們總覺得,一旦自己表現出太多的個性,就會招致其他人的不滿;同時在其他人對自己造成傷害、忽視、侵犯、指責、暴力的時候,他們更多的應對措施也僅僅是反思自我而不是奮起反抗。

心理學普遍認為,憤怒是人的一種心理防衛機制,當人受到的傷害超出了個人心理承受極限時,就會迸發出憤怒的情緒,以幫助自己擺脫被壓制的狀況。但同時,憤怒也常常導致自身與他人之間的矛盾變得尖銳,因此一些人會害怕對別人發怒,害怕因此而讓別人失望與厭惡。

但事實上,憤怒也是一個人正常情緒的一部分,在必要情況下的合理宣洩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相反,他人也會因為你的憤怒而清楚瞭解你的態度與底線。

但是,並不是所有害怕出錯的人都是自卑與不尊重自我,有的人不想讓他人失望,並非是想照顧他人的感受,而是為了維護自身在他人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或者是在某些人身上有利可圖,這種表現有可能預示他們是隱秘自戀者(Secret Narcissist)。

相比起通常的自戀情結,隱秘自戀者的內心通常更為陰暗可怕,他們冷漠而無情,自私而虛偽;他們的謙虛與謹慎不過是為偽裝自己真實目的而披上的面具;他們也會通過不斷塑造自己在他人心目中強大的形象來維持自身的安全感。美國哈佛醫學院心理學教授克雷格馬爾金(Craig Malkin)說道:“隱秘自私者不會真正地考慮他人。”

儘管如此,那些隱秘自戀者冷漠的外衣下依然有著一顆渴望被他人關注的心,正是這樣的心態促使他們不斷精益求精,以完善自己在大眾心目中的形象。事實上,隱秘自戀者大都有一個孤獨而壓抑的童年,他們害怕自己某一方面不夠完美,而回想起從前一點點失誤就會被父母否定的生活。

要想真正擺脫這種心態,最根本的方式是建立正確的自尊。需要注意的是,自尊與自戀有著本質上的不同,自尊是指個人在對自身形成完整認知之後,仍然認同自己的心理,自尊的主要能量來源是自我,而不是他人的評價與態度。

我們作為人,不可能和神一樣擁有完美的身軀與思想。最可怕的事情並不在於你會犯錯,而是內心對錯誤的藐視與排斥。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相處,多數是很程序化的,也是表面的。吃飯,喝酒,聊天,談心,八卦,吐槽,活動,合作……一生,可能只有那麼一兩位,懂你,懂你的困惑與無助,懂你的痛苦與絕望。然後默默伸手去幫你一把,拉你走出泥沼。太難了,這樣的人哪裡有?只能自己先做這樣的人了……

然而,任何人一旦被攻擊,一定會感到憤怒,並想還擊。一個關係不管多麼失衡,這一點也不例外。

但是,在嚴重失衡的關係中,弱勢一方不敢表達憤怒,更不敢還擊,他們的意識和潛意識甚至還會發生嚴重的分裂,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的憤怒。

但是,憤怒一旦產生,就一定會尋找宣洩的出口的。弱勢一方根本不能直接表達憤怒,那麼,他們會發展出獨特的還擊方式。從意識上看,他們絕對不敢違背強勢一方的要求,絕對不敢挑戰強勢一方的意志,在強勢方的強大攻擊下,他們唯唯諾諾,乖得不得了。

然而,他們會出現一些莫名其妙的情況。很簡單的事情,他們做砸了;很容易兌現的承諾,他們卻不守信……總之,他們常犯一些莫名其妙的錯誤,令強勢一方暴跳如雷。

當暴跳如雷時,強勢一方看上去彷彿是遭到了嚴重侵犯似的。

這,也正是弱勢一方的還擊,也是弱勢一方潛意識深處的渴望。他們沒有表達出強有力的憤怒,甚至沒有表現出一點憤怒,但他們通過犯一些莫名其妙的錯誤的方式最終達到效果,卻和直接用憤怒攻擊強勢方沒有什麼兩樣。

這種心理機制,叫做被動攻擊,常被比喻為“隱形攻擊”。

隱形攻擊最出沒的地方,是家庭。因為,父母和孩子的關係,以及丈夫與妻子的關係,最容易失去平衡,而父母也最容易一方面以愛的名義攻擊孩子,同時又絕對限制孩子的還擊。

然而,不管攻擊時借用的名義多麼偉大,被攻擊的孩子都有憤怒產生,他們都得找到宣洩憤怒和還擊的方式。

邊緣人格障礙是精神科常見人格障礙,主要以情緒、人際關係、自我形象的不穩定,並且伴隨多種衝動行為為特徵,是一種複雜又嚴重的精神障礙。邊緣人格障礙的典型特徵有學者描述便是“穩定的不穩定”,往往表現為治療上的不依從,治療難度很大。

心理學研究發現,很多的人際關係是失衡的,一方明顯處於強勢,一方明顯處於弱勢。並且,強勢的一方攻擊性很強,同時又不允許弱勢的一方表達他的感受。

然而,任何人一旦被攻擊,一定會感到憤怒,並想還擊。一個關係不管多麼失衡,這一點也不例外。

但是,在嚴重失衡的關係中,弱勢一方不敢表達憤怒,更不敢還擊,他們的意識和潛意識甚至還會發生嚴重的分裂,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的憤怒。

但是,憤怒一旦產生,就一定會尋找宣洩的出口的。弱勢一方根本不能直接表達憤怒,那麼,他們會發展出獨特的還擊方式。

從意識上看,他們絕對不敢違背強勢一方的要求,絕對不敢挑戰強勢一方的意志,在強勢方的強大攻擊下,他們唯唯諾諾,乖得不得了。

然而,他們會出現一些莫名其妙的情況。很簡單的事情,他們做砸了;很容易兌現的承諾,他們卻不守信……總之,他們常犯一些莫名其妙的錯誤,令強勢一方暴跳如雷。

當暴跳如雷時,強勢一方看上去彷彿遭到了嚴重侵犯。

這,也正是弱勢一方的還擊,也是弱勢一方潛意識深處的渴望。他們沒有表達出強有力的憤怒,甚至沒有表現出一點憤怒,但他們通過犯一些莫名其妙的錯誤的方式最終達到效果,卻和直接用憤怒攻擊強勢方沒有什麼兩樣。

這種心理機制,叫做被動攻擊,常被比喻為“隱形攻擊”。

心理專家指出,隱形攻擊最容易出沒的地方,是家庭,學校和職場。

在父母和孩子的關係,以及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中,最容易失去平衡,而父母也最容易一方面以愛的名義攻擊孩子,同時又絕對限制孩子的還擊。

在親密關係中,弱勢一方也是以某種不用心,不負責的態度,讓強勢一方抓狂暴怒。使兩性關係產生破壞性影響。

同樣,在職場裡,主管或經理看似領導著員工,但如果不懂得管理中的心理學,不提升自己的情商水平,也時常會遭遇手下的隱形攻擊。

不管攻擊(批評,指責或抱怨)他人時,借用的名義有多麼偉大,被攻擊者都會有憤怒產生,他們都將找到宣洩憤怒和還擊的方式,對攻擊者進行“無情的報復”。

今後,當你佔據有利地形或位置,試圖攻擊他人時,千萬不要忘記一隻隱形拳頭也在你面前用力地揮舞著!

其實,“關係”是個中性詞。正當地建立和發展朋友關係,於朋友雙方皆有利,因而中國有句古訓“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但是不正常的以獲取眼前的金錢、地位和其他利益為目的而買通人情,建立對等的經濟交換關係的拉關係現象則不可取,它勢必破壞人與人之間正當的、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使人們走向一種依靠自身處理人際關係的特殊技能獲取社會地位,而不以勤勞奮鬥的刻苦精神獲取社會地位的惡性競爭境地。其結果必然導致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被打破,人際關係被替換成一種純粹的金錢關係。

在中國社會里,人們普遍地看重關係,有了關係才好辦事。大多數中國人也在努力地發展自己的關係網,因為有了關係,犯了錯誤可以不受批評,甚至違法犯罪,也會不受懲罰,或者能減輕懲罰。這樣一來,法律和規章制度在關係面前便往往會失去威嚴和莊重。“拉關係、走後門”就是通過建立不正當的關係,置國家的法律法規於不顧,逃脫規定的義務和處罰,並使關係雙方同時都獲利的腐敗現象。大多數“關係”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對“關係”雙方而言,兩者都可從中得到好處和便宜,而損害的卻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是社會的公共利益。

在中國社會里,人們根據相互之間的交往程度和熟悉程度,也就是相互之間關係程度,分為陌生人、熟人和朋友三類。陌生人是指沒有交情的人;熟人是指有一定交情,但感情不深的人;朋友是指雙方之間有深厚情誼的人。大多數為了更多地被人理解和接納或者是更迅速地建立各種關係,也即建立與別人的交情,通常願意以朋友相稱,諸如“見面就是朋友”,“朋友的朋友自然也是朋友”,“一回生、二回熟,三次見面就是好朋友”等等,因此,“朋友”的概念已經泛化了,它不再僅僅指具有深厚交情的人,而泛指一切自己希望與之交往的人。原來的朋友也就用“好朋友”、“真心朋友”等代替了。所以,朋友的稱呼有時被人們看成是人際關係的代名詞,不再具有原先“有交情的人”的含義。相應地,“朋友關係”的含義也極為不明確,或者是指一般認識的人,或者是較為熟悉的人,或者是有密切交往的人,或者是男女之間的戀愛關係等等。它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便具有了不同的含義。

因為“關係”的不同,即感情深淺的不同,人們習慣於把人分成“自己人”和“外人”。“自己人”是指關係不錯、感情較深的人,“外人”則指沒什麼關係、沒有交情或者感情很淺的人。在有了“自己人”與“外人”的區分之後,人際關係也就變得更加複雜。他們通常給予“自己人”和“外人”不同的態度、待遇和評價標準。

作者;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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