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個母雞
金錢面前見人性。
有多少家庭因為利益之爭鬧得老死不相往來?
王老太拆遷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結果兒女都不願意贍養她!
也許兒子是抱著傳統觀念: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家產問題、養老問題都與女兒無關。母親既然將屬於自己的錢分一部分給她女兒,就讓她女兒贍養去!
女兒應該是這麼想:法律規定,兒女繼承權是平等的,既然你那麼偏心,給我那麼少,那就不要指望我贍養你!
他們在權衡自己得到多少的同時,卻獨獨想不起母親對自己的養育之恩無法用金錢衡量。
我比較贊同中國傳統的那種兒子繼承家產,負責贍養老人的方式。
也許是我孤陋寡聞,我感覺好像持有這種思想觀念的家庭,老無所養的可能性極小,即使女兒與家產毫無關係,他們也會主動參與贍養老人。
反而追求男女同等繼承權的家庭一般矛盾重重。
老人的觀念一般是指望兒子養老,但是女兒關係擺不平也會不得安寧,他們就得想辦法息事寧人;女兒在孃家追求男女同等繼承權的同時,如果她的小姑子也如此要求,他們卻一般接受不了。
計較太多的家庭怎麼可能平衡好關係?
結束語:孝敬老人的人,他們總認為孝敬老人理所當然;不願贍養老人的人,他們總有自己不孝的理由,即使他的理由在我們看來是那麼的荒唐。
媽咪老師
一句話到底,錢作怪!
之前有錢吧,子女還搶著孝順,一旦把錢都分完了,就形如路人了,再濃厚的感情在金錢面前也是不堪一擊!
杭州彭埠朱姓人家有四個兒子一個女兒,86歲的朱母6年前家裡拆遷時選擇貨幣安置,並將50餘萬元拆遷款分給4個兒子,其中30餘萬給了小兒子,一心指望可跟小兒子安度晚年。沒想到,不但小兒要“遺棄”她,其他幾個也不願贍養老人。老母親只好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6月17日,小兒將老母送到法庭,在立案大廳吵鬧,一會兒要三個哥哥馬上把贍養費拿到法庭,一會兒讓法庭把自己抓去坐牢,一會兒又逼母親撤訴,並一再阻止母親回家。面對法警和法庭義正詞嚴的態度,小兒的囂張氣焰有所收斂,但仍不同意把母親帶回家。老人表示:最好能到四個兒子家“吃輪飯”,否則就由兒子們出錢,她住養老院。
俗話說要雨露均霑,作為父母的不能偏哪一方,一旦偏了,會引起其他子女的不滿,所謂的依靠,看到你沒錢了,也會把你放置一邊,置之不理,其他子女覺得你都區別對待了,我幹嘛還要對你好,這時候真的是人又老,錢又無,陷入尷尬了!
有人說都是拆遷惹的禍,如果不拆遷不分錢不就沒事了,那麼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呢?並不,拆遷只是導火線,要爆的始終會爆的,問題遲早會發生,沒充分的準備打這場親情仗談什麼都是假,俗話說養兒防老,但慢慢的,養兒也不一定防老了,真正可靠的還是隻有自己,自己還是得有一定的存款,萬一子女不可靠,不贍養自己呢?那麼自己得有一筆養老金,可以安度晚年,你說是嗎?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花落誰家C3PO
王老太太處理拆遷款不明智的結果
首先,王老太太把拆遷款3O○萬分給兒子,6O萬分給女兒。顯然沒有掌握"一碗水端平"的原則,明顯"重男輕女",偏向於兒子,造成女兒與兒子攀比。女兒心想這60萬,僅是哥哥3O0萬的1/5,差距也太懸殊了,心裡好大不平衡。做為女兒想贍養老太太,因王老太太處事不公,就不贍養老太太了。兒子可能想,妹妹嫁出去了,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她無權分得拆遷款。他想獨呑這360萬拆遷款,少了6O萬給妹妹了,他對王老太太也不樂意了,也以老太太處事不公為由,拒絕贍養王老太太。
實際上,不論王老太太是否把拆遷款分給兒女,分多少,兒女都有贍養自已親媽的法定義務。無論我國的婚姻法,還是老年人權益保護法,都規定兒女對父母履行的贍養義務。這個法定義務,不能以王老太太處事不公為理由,加以拒絕,必須履行。
再次,這個王老太太應自已掌握這360萬元拆遷款,做為自已晚年養老,自己支配。而不該把這36○萬拆遷款全部分給兒女,自已一分錢沒留。可以根據兒女家的具體情況,適當分給他(她)是可行的。把本來挺好的事,辦得適得其反。前幾個月在網上有個報道,兩個老太太各有5○○萬,都住進老年公寓。一個老太太把50O萬全部分給子女,她在老年公寓住著,冷冷清清,沒有子女去看她,情景淒涼。另位老太太把5○O萬抓在手上,凡是來看望她的晚輩,都給報銷路費,併發紅包,這樣她的兒女晚輩爭先恐後,駱驛不絕的看望她,她心裡樂開了花。這個事例,說明老人也要會當。
這個王老太兒女不贍養,可找村委會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贍養"問題,或撤銷對兒女的贈送,自已有360萬,不用36O萬,僱保姆或進老年公寓,晚年生活就有保障,活的有質量。
用戶6096一帆風順
都是錢惹的禍。
假如沒有這360萬,說不定兒子女兒都會贍養王老太太的。
但作為父母已經出嫁的女兒,在這個問題上,
我也是深有體會的:
家裡土地被徵收了,
我們是一家四口,我,父母,還有弟弟。
當然,後來的弟妹和小侄子就不說了。
人家總共賠了23萬。
父母的意思是,我已經出嫁,
給我3萬塊錢意思意思就好了
弟弟經濟困難,應該多幫助弟弟。
所以他們要把錢多給弟弟一些。
好吧,重男輕女在我們這還是很普遍的,
這樣分配也算是正常,最起碼不是一點點都不給我的。
但後來,弟弟和弟媳出去打工,一直不在家裡。
父母給弟弟照顧小侄子,
而我,則是照顧父母。
平時,給父母買的吃的,喝的,
以前的時候,還會給母親零花錢,
但我發現給她的錢,她總是不捨得花。存起來,
給小侄子或者是弟弟花,
後來,我乾脆就不給錢了,給他們買東西。
其實在對父母的付出上面,
女兒真的一點都不比兒子少,
只是我不明白,為什麼才財產分配上,
就不能公平一些呢。
王老太這種情況,兒子認為,這錢應該都是他的,
你把60萬分給已經出嫁的女兒,偏心。
女兒則認為,這麼多錢只分了我這麼點,偏心。
所以要嘛平分,養老平攤,
要嘛全給兒子或女兒,誰拿錢誰養老
我一個親戚就是這麼做的,
兩種方案讓孩子選,結果兩兄妹選擇一人一半共同養老。
老徐說事999
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後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題主不是明知故問嗎?為什麼?
不就因為老太太在家庭財產分割上,處理不公啊,導致兒子女兒都覺得自己被母親虧待了,都覺得應該是——得利方來贍養啊,最後就導致了兒女都不管的尷尬局面。
如果能回到從前,建議老太太這樣分割拆遷款。
方案一、360萬全部給兒子。
雖然這個方案對女兒很不公平。
所以老太太事先就要安撫好女兒——媽也是沒辦法啊!老傳統你也是知道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啊,家裡的房產是必須傳給兒子的。
現在房子拆了,拆遷款有多少,你哥是清清楚楚的呀!媽也不好做啊!所以只能全部給你哥了!
媽也知道,我這樣做,你很委屈,手心手背都是肉,哪個受委屈,媽其實都是捨不得的呀!
老太太如果再聰明一點,除了房款外,其他兒子不知道的財物,都可以轉手給女兒啊,女兒理解了母親的難處,也看到了母親對她的心意,就算360萬一分都拿不到,她也不至於恨母親啊!
方案二、360萬,兒子女兒各拿180萬。
老太太可以召開一個家庭會議,理直氣壯地說——現在新社會了,男女平等了,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虧待誰我都不願意,所以,這次的拆遷款,我做主,你們兄妹倆平分了!
女兒當然會覺得自己母親實在太偉大太公平了!兒子可能會心有怨言,但這怨言也沒法拿到桌面上來說啊!
方案三、360萬,一分為三,自己留120萬。
不管其他那240萬,是給兒子還是兒女平分,老太太都可以這樣告訴子女——我留下了120萬養老,不是我擔心你們兄妹不孝,我就是想以後老了動不了了,自己付個養老院的錢、付個護工費、請個保姆方便啊,你們都是有家有工作的,媽也不好意思老來煩你們啊!
子女拿到了部分錢,不至於對老太太心存不滿。而老太太自己手上有錢,就算以後子女都不贍養,自己養老也沒問題啊!
我是張薔薇,一位從醫女文青!
喜歡我可以關注我,每天聽我講述世間故事,分享人生經驗!
張薔薇啊
我們老家也有這樣活生生的例子,不過沒有那麼多錢而已!我們老家一個老師病退了,病退前剛被評為特級教師還是一級教師來著(我不懂評級標準,但是他退休工資好像是五六千一個月),立馬申請了病退!五六千什麼標準,在老家三室一廳的房子一年房租才2000塊你們想象一下吧!消費很低的一碗蘭州拉麵才五塊,一家農村的不算過年的話一兩千塊都能從年後過到年尾!所以四個兒子爭著養老人(教師去世的話退休工資就立馬停止發放)旁邊看笑話的就巴不得想教師死了看他們家笑話呢!(農村大爺大媽大多就這樣的尿性,見不得別人好)教師多聰明呀!錢就是放在自己那,在誰那吃,就給誰小孩零花錢(很多),那兒子兒媳婦可都盯著這錢呢!零花錢給的都多誰不想多撈點,教室很聰明就不給兒子們多少錢,反而給孫子們吊他們胃口,如果他要是把錢分給兒子們估計就涼涼了!不得不服真的聰明!
此用戶未寫名字
我也是深有體會的:
家裡土地被徵收了,
我們是一家四口,我,父母,還有弟弟。
當然,後來的弟妹和小侄子就不說了。
人家總共賠了23萬。
父母的意思是,我已經出嫁,
給我3萬塊錢意思意思就好了
弟弟經濟困難,應該多幫助弟弟。
所以他們要把錢多給弟弟一些。
好吧,重男輕女在我們這還是很普遍的,
這樣分配也算是正常,最起碼不是一點點都不給我的。
但後來,弟弟和弟媳出去打工,一直不在家裡。
父母給弟弟照顧小侄子,
而我,則是照顧父母。
平時,給父母買的吃的,喝的,
以前的時候,還會給母親零花錢,
但我發現給她的錢,她總是不捨得花。存起來,
給小侄子或者是弟弟花,
後來,我乾脆就不給錢了,給他們買東西。
其實在對父母的付出上面,
女兒真的一點都不比兒子少,
只是我不明白,為什麼才財產分配上,
就不能公平一些呢。
王老太這種情況,兒子認為,這錢應該都是他的,
你把60萬分給已經出嫁的女兒,偏心。
女兒則認為,這麼多錢只分了我這麼點,偏心。
所以要嘛平分,養老平攤,
要嘛全給兒子或女兒,誰拿錢誰養老
我一個親戚就是這麼做的,
兩種方案讓孩子選,結果兩兄妹選擇一人一半共同養老。
俺是梁山人
關鍵是看子女孝不孝!!我父親去逝快20年了,母親現在80歲了。我子姊妹6個,我是兒子中老大,母親現在跟我住。我母親沒有1分錢,我們依然養得很好!我弟弟每個月給錢,我幾個妹妹看著給母親一點零花錢,一天1塊錢
,當然不只給1塊錢啦,其實,這不是1塊錢啦,這是“孝心”!時時刻刻記得生你養你的母親!!!孝心,不是要子女“平均承擔”,每一個子女或者說孩子,有多大力,盡多大心,關鍵是要有“孝心”!我是兒子中老大,也沒有多少錢,我給我母親說,我有吃的有穿的,您就有!!
歐陽26256178
就是心態問題吧,我覺得女兒就不要回來要財產了,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我表妹就要爭錢,把她媽辛苦賺的錢都收自己手裡,還讓她媽把房子賣了吧說把錢分了,不然怕以後留給她哥哥。其實表妹嫁的算有錢人了婆家生活很好有房子有店面還有超市,就是不懂她心裡想什麼。我覺得就是家長慣的,讓她啃老習慣了,還有她可能怕以後要一起養老吧因為哥哥在外地工作,母親跟她生活在一起。
小馬寶莉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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