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標出新規!將全面推行電子招標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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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標作為國家建設的必經階段之一,其具體環節內容受到政府部門的嚴格減速管理,各個政府部門也在不斷做出調整,在最近工程招投標又出新規,你知道了嗎?

2019年9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主要從務實招標人的權責、優化評標辦法、加強招標投標過程監管、優化招標投標市場環境、強化保障措施五個方面內容進行指導說明。但特別值得大家關注的主要有以下五點內容:

工程招投標出新規!將全面推行電子招標投標

1、落實招標人首要責任

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依法應由招標人負責,招標人自主決定發起招標,自主選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查方式、招標人代表和評標方法

2、縮小招標範圍

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社會投資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依法決定發包方式。

3、推進評定分離方法

招標人應科學制定評標定標方法,決定評標委員會,通過資格預審強化對投標人的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審查,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優先考慮創新、綠色等評審因素,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的技術、質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術諮詢建議,向招標人推薦3至5家不排序的候選人。

4、全面推行電子招標投標

全面推行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和異地遠程評標,實現招標投標活動信息公開。積極創新電子化行政監督,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應當與本區域電子行政監督平臺實現數據對接,加快推動交易、監管數據互聯共享,加大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數據信息的歸集和共享力度。

目前,行政監督部門不承認電子檔案的合法性,要求交易主體提交紙質歸檔材料的現象普遍存在,但此行為極大阻礙了招投標活動全流程電子化的實現。同時,強制投標人到現場開標等現象也依舊盛行,這導致投標人的投標成本無法下降,與電子招標投標的發展初衷相悖。此條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不僅明確要全面推行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還明確全面推行異地遠程評標,望有關部門今後能從禁止強制要求投標人現場參加開標、接納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作為歸檔材料等具體事項將推行電子招投標活動的舉措落到實處。

5、強化合同履約監管

加強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將履約行為納入信用評價,中標人應確保嚴格按照投標承諾的技術力量和技術方案履約,對中標單位不能按照合同履約的,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對圍標串標等情節嚴重的,應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範圍,直至清出市場。

工程招投標出新規!將全面推行電子招標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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