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公安局招聘34名輔警,報名截止11月15日

樂至縣公安局

2019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

通 告

樂至公安局招聘34名輔警,報名截止11月15日


為進一步營造安定和諧的社會治安環境,經樂至縣人民政府批准,樂至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勤務輔警34名,其中男性:29名,女性:5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職位為勤務輔警,工作崗位為基層所隊,需協助開展執法執勤、參加治安巡邏、值班備勤、處置突發案事件等工作。工作強度大,有一定的職業風險,對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均具有較高要求。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自願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政治表現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 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時間截至2019年11月30日);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男性淨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矯正視力不低於5.0。面部無明顯缺陷,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基本素質;

(三)優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下列人員:

1.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5.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6.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四)禁入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週末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 報名地點。樂至縣公安局8樓政治處 (樂至縣天池鎮天童大道296號)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的相關程序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需如實、準確填寫《樂至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提交報考相關材料。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2.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報名人員是公安英烈士、因公犧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先進個人、公安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持相關證明或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3)其他能證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三)資格審查

樂至縣公安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的,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25%+體能測試成績×25%,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一)體能測試(100分)

1.體測內容:

報考警務輔助人員考生需接受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4×10往返跑、立定跳遠;女子:800米、4×10往返跑、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

2.體測時間: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如有變動以樂至縣公安局通知為準)。

3.體測地點:四川省樂至縣高級職業中學。

(二)筆試(100分)

1.筆試內容。滿分100分,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行政職業能力、法律法規常識、文字寫作能力及計算機應用常識。

2.筆試時間。2019年11月20日下午15:00(如有變動以樂至縣公安局通知為準)。

3.筆試地點。樂至縣公安局二樓會議室。

4.筆試人員。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

5.注意事項。參加筆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證件(身份證)原件,鋼筆(或圓珠筆)參加筆試。

(三)面試(滿分100分)

1. 面試內容。滿分100分。主要了解應聘者基本情況,綜合素質、學習工作經歷、專業特長等,通過隨機提問測試應聘者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隨機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

2. 面試時間。2019年11月21日上午9:00(如有變動以樂至縣公安局通知為準)。

3. 面試地點。樂至縣公安局二樓小會議室。

4. 注意事項。應聘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五、體檢

根據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並電話通知參加體檢人員,請報考者保持手機暢通,如更換電話號碼請及時告知。

(一)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標準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書面複檢要求。複檢只進行一次,只複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複檢結果為準。體檢的時間和集合地點以樂至縣公安局通知為準。

(二)體檢結果。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前述規定確定名次)。凡在報名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存在隱瞞影響聘用疾病的,取消體檢資格,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並根據違規事實作出處理。

六、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樂至縣公安局發放《樂至縣公安局輔警政審表》,由考生本人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政審。對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後進入政審。

七、擬聘公示

根據政審情況,確定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八、簽訂合同

由樂至縣公安局與新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兩個月(含崗前培訓),期間按合同約定標準發放工資。崗前培訓不合格的終止合同。

應聘者被聘用後,由樂至縣公安局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定執行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試用期兩個月,計發基本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簽訂正式用工合同,薪酬待遇為每月2420-2620元(由基本工資、值班備勤補助、警務補貼、層級工資、績效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構成)。另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五險”及人身意外險。個人“五險”繳存部分從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工作期間統一著輔警制式服裝。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樂至縣公安局駐局紀檢組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由樂至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28-23332702

監督電話:028-23332710

樂至縣公安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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