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公佈三起“秋風2019”專項行動典型案件

近期,陝西省“掃黃打非”部門在“秋風2019”專項行動中突出案件查辦,強化源頭打擊,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切實規範新聞出版傳播秩序,對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懾。陝西省“掃黃打非”辦公室日前公佈三起已判結典型案件,簡要如下:

安康市宋某某等9人假記者團夥敲詐勒索案

10月31日,安康市平利縣人民法院辦結由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掛牌督辦的陝西平利假記者敲詐勒索案,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宋某某等9人七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收繳違法所得並處罰金。

陝西公佈三起“秋風2019”專項行動典型案件

經查,自2017年以來,宋某某等9人冒稱人民法治網記者,先後在陝西安康、咸陽、渭南、商洛等地以媒體曝光的手段相要挾,強行索取雜誌徵訂費及宣傳費,多次向企業、單位和個人實施敲詐,涉案金額80餘萬元。平利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輾轉多地,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商洛市李某等3人惡勢力團伙敲詐勒索案

10月8日,商洛市洛南縣人民法院對李某等3人假記者團夥敲詐勒索案公開宣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其他被告人分獲不同刑罰。

陝西公佈三起“秋風2019”專項行動典型案件

經查,李某於2017年註冊西安小天山廣告公司,2018年3月史某、郭某先後加入李某公司形成較穩定的惡勢力團伙。期間,該公司在陝西多家報紙刊登“共築中國夢,建設新陝西”恭賀廣告版面,在未與被刊登單位協商並取得其同意的情況下刊登相關行政事業單位名稱,再以“小天山”公司名義向被刊登名稱的單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將發票和恭賀廣告版報紙郵寄至該單位,繼而冒充記者或報社工作人員向該單位領導或財務人員撥打電話,以報紙宣傳,向紀檢部門、審計機關舉報單位問題,派記者來單位調查等手段勒索錢款。

以此模式,該團伙自2017年4月25日至2018年10月16日,共實施敲詐勒索156起,違法所得35萬餘元。

西安市徐某某、馬某假冒新聞單位詐騙案

8月12日,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假冒新聞單位詐騙案,被告人徐某某、馬某以詐騙罪均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2018年8月,西安市高陵區部分企業經高陵電視臺採訪報道後,不法分子以頒發電視臺採訪紀念牌匾的名義向企業索取費用。西安市警方接到舉報後,即時部署開展偵查工作,於9月11日在山東一舉將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並搗毀冒充電視臺製作宣傳光碟和紀念獎牌窩點一個,收繳電腦等作案工具。

經查,2016年至2018年間,徐某某、馬某等人利用在互聯網查找到的相關單位及個人被電視臺採訪的信息、企業名稱、姓名及電話信息,冒充當地電視臺工作人員,以電視臺製作新聞採訪留念盤及光盤收取費用的方式,向全國各地被採訪報道人員撥打電話實施詐騙活動,並通過物流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向眾多被害人郵寄採訪留念盤、光盤或U盤,騙取錢財。此案涉及全國十餘省市、近百家企業,騙取錢款共計1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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