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試不爽!拿著孩子當掩護,晉江一女子逛肉攤順手偷錢11次

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近期豬肉價貴,而陳某(女,30歲,漳浦人)卻惦記上了豬肉攤上的肉錢,連偷11次,共計5000餘元。11月6日上午,當陳某再次“光臨”豬肉攤時,被民警當場抓住帶回派出所詢問。

11月5日17時許,晉江市公安局羅山派出所街道群眾李先生報警稱:其在羅山街道羅山社區經營一家豬肉店,近期的幾次對賬發現錢款不對,這半個多月來賣肉不賺反虧,起初懷疑自己收錯錢,但是到了11月5日,統計發現應收款項少了5000餘元,向家人詢問,均表示無人動過貨款,因為金額差距較大,懷疑被竊,就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刻前往豬肉攤查看現場、向李先生了解相關情況,並調取店內視頻監控畫面。經研判,鎖定經常到李先生處和其孩子玩耍套近乎的陳某具有較大嫌疑,但陳先生並不瞭解陳某,也無聯繫方式。民警和李先生約定第二天清晨就在攤位上“等待”陳某出現。

據瞭解,調取的視頻監控畫面顯示,陳某抱著孩子,以孩子為掩護,拉開了李先生存放現金的抽屜。

6日9時當陳某再次光臨時,面對民警的詢問和擺出的“鐵證”,陳某當場承認了半個月連日來到陳先生肉攤上偷肉錢的事實。自10月15日開始,陳某第一次到肉攤買肉時,發現店主李先生的女兒可愛,便與孩子玩耍起來,玩到熱絡時發現李先生收錢的抽屜就在邊上,且李先生正忙著賣肉,便順手偷了一百多來塊錢後若無其事的離開了肉店。此後,嚐到“甜頭”屢試不爽的陳某便用一樣的方法偷了11次,共計5000餘元。

6日,心存僥倖的陳某再次到豬肉攤碰運氣時,被警方當場抓獲。目前,陳某因涉嫌盜竊已經被晉江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群眾:不論是店家還是買家,在交易時請看管好自己攜帶的財物,以免給不法分子帶來可乘之機,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