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平 建 制 歷 史

黎平歷史悠久,據史料記載,早在新石器時代(距今約1萬年前)已有先民生息繁衍,幾與中華文明同步。


黎 平 建 制 歷 史

五帝時屬西戎;周屬楚;秦代隸屬黔中郡;漢代屬武陵郡;晉屬罈城縣;梁屬龍標縣;陳屬沅陵郡;隋屬辰州;唐為龍標縣、敘州,黎平時稱五腦寨;“五代十國”時期,屬誠州(楊再思將敘州改為誠州);宋代開始設置土司。

宋太平興國二年977年,黎平境內開始設置, 福祿永從長官司,治所在今黎平永從。

寶祐間(1253-1258年)設置潭溪長官司,治所在今黎平高屯潭溪。隨後設置的還有八舟、溶江巴黃、洪州泊裡三處長官司。所以,在宋代黎平共設置有五處長官司。”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年,元朝全面奪取南宋政權後,對宋襲下來的長官司詔諭各部酋長,能率所部歸附者,官不失職,民不失業。二十年,命四川行省討平“九溪十八洞”,在黎平設古州八萬軍民總管府,由順元路宣慰司節制,並將宋置長官司撤廢。至治二年1322年廢除古州八萬軍民總管府,仍沿用宋置的長官司制,設上黎平、羅章、古州八萬洞、曹滴洞、誠州富盈、客團、特團、亮寨、古州、樂墩洞、福水州、允州、六龍圖、洪州泊裡十四處長官司,隸屬思州宣慰司管轄。後又析地分設五開洞、銅鼓、寧溪、歐陽、胡耳、新化、中林驗洞、龍里、赤溪南洞、西山陽洞長官司,並恢復潭溪、八舟、福祿永從、溶江巴黃長官司地名,但轄區與司駐地有變更。元代先後設置的長官司共有二十八處,因多次變更,至元末黎平共設置有十四處長官司。

至元十六年1279年於裡坪寨置上裡坪長官司,(‘裡’,原是侗族人民祭祀的處所。至元(1264年—1294年)是中國元朝第1代皇帝元世祖忽必烈的年號。)

至元二十年1283年設置古州八萬軍民總管府,治所在今黎平羅裡。(至元元年1264年,忽必烈即位,稱元世祖。)

至治二年1322年由上裡坪長官司更名為上黎平長官司,治所在今德鳳黎平寨。同時廢古州八萬軍民總管府。

黎 平 建 制 歷 史

至治:孛兒只斤·碩德八剌於1320年即位,廟號元英宗,1321年改元“至治”。推行“以儒治國”政策,進行改革,史稱“至治改革”。 蒙古族,元朝第五位皇帝,蒙古帝國第九位大汗。元仁宗嫡子。1323年9月4日於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里)被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等刺殺,史稱“南坡之變”。

明洪武五年1372年古州八萬諸洞爆發農民起義,衛國公、徵南將軍鄧愈、江陰侯吳良率指揮胡海分別討平;洪武十一年1378年春,黎平上黃農民吳勉起義,以“上天授意”為名自稱“剷平王”,1385年掀起大規模武裝反抗,明廷命楚王朱楨、信國公湯和鎮壓,上黃一戰,孤軍無援,4000餘人慘遭殺害,吳勉、吳祿父子被俘,押往南京處斬。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平定農民起義後,為加強對當地的統治,在黎平設置五開衛指揮司,駐軍把守,治所在五腦寨(今黎平縣城后街)。同時廢上黎平長官司和其他十三處長官司。

永樂元年1403年,明廷又重新恢復這十四處長官司。

永樂六年1408年,為便於對長官司的控制和監督,明廷在赤溪南洞長官司境內設雙江巡檢司,派駐流官巡檢一員,並仍以當地土司為副職。1409年,又在古州、曹滴洞、八舟、洪州泊裡、中林驗洞、福祿永從、潭溪、歐陽、亮寨、湖耳、新化、龍里、西山陽洞十三處長官司各派駐溜官吏目一員,開始實行了“土流並治”。

黎 平 建 制 歷 史

明永樂十一年1413年,以思州宣慰司所轄的十四處長官司分設黎平、新化二府,其中潭溪、八舟、古州、曹滴洞、洪州泊裡、福祿永從、西山陽洞七處長官司隸黎平府,新化、龍里、歐陽、亮寨、湖耳、中林驗洞、赤西南洞七處長官司隸新化府。

明宣德九年1434年,撤新化府併入黎平府,十四處長官司統歸黎平知府節制。

明永樂十一年1413年設置黎平府,廢思州(今貴州岑鞏)安撫司,治所在今黎平寨之官團,於1434年遷入五腦寨,府衛同城長達293年。

黎 平 建 制 歷 史

明正統六年1441年設永從縣,同時廢除福祿永從長官司,隸屬黎平府。

明嘉靖三十六年1577年,以古州長官司地分設三郎司,以曹滴洞長官司所轄的天甫十七寨分設三郎司土舍。至明末,黎平共設置有十四處長官司、一處三郎司和一處三郎司土舍。

1581年五開衛軍士胡國瑞發動兵變(史稱“五開衛兵變”“五譁六譁”:五開衛下轄六所頭目譁變,聯合天甫、銀賴等部落組成‘五司’譁變),黎平皮林一帶發生農民起義,鄧子龍率兵平定了兵變,於1583年率兵鎮壓皮林農民起義。

明萬曆十年1582年黎平府改設黎平軍民總管府,兼治五開衛軍事,知府歸沅辰道節制。

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黎平軍民總管府復改為黎平府,隸屬湖廣行省,1603年復隸屬貴州。

清朝建立政權後,有的長官司因謀叛而被撤廢,後來清廷推出“改土歸流”政策,逐漸削弱長官司的權力。

順治十七年1660年,曹滴洞長官司長官謀叛被朝廷處死,廢除該司和三郎司土舍,由府經歷司直接管理。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赤溪南洞、西山陽洞二處長官司長官也因謀叛被撤廢,分別以司治地隸錦屏、永從縣。

1725年,楚省的五開、銅鼓二衛改屬黎平府。

雍正五年1727年,為了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和開發,清廷恢復對其餘十一處長官司各派駐流官吏目一員,稽查土司,與縣、州官同職銜,重其職守,以便就近彈壓。隨後逐步在司地設副長官分理,進而改土司為流官擔任。

清雍正五年1727年,由五開衛改設開泰縣,同時銅鼓衛改設錦屏縣,隸屬黎平府,改楚省靖州的天柱縣歸黎平府,府轄四縣(永從縣、開泰縣、錦屏縣、天柱縣)。

1730年,設古州廳同知(今貴州榕江),屬黎平府。

世宗雍正十二年1733年,調天柱縣屬鎮遠府,府轄一廳三縣(古州廳、永從縣、開泰縣、錦屏縣)。

高宗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置下江廳通判,隸黎平府,府轄二廳三縣(古州廳、下江廳、永從縣、開泰縣、錦屏縣)。

宣宗道光十二年1832年,裁錦屏縣入開泰縣,府轄二廳二縣(古州廳、下江廳、永從縣、開泰縣)。

清末,黎平的長官司全部消亡,取而代之是革除後由清王朝新設的政權機構。

民國二年1913年,原府、州、廳一律改為縣,廢府設黎平縣和洪州分縣(駐地今黎平水口),開泰縣移治錦屏鄉縣丞駐地,改為錦屏縣,屬黔東道。

黎平縣,1935年為第十行政督察區專員駐地;1936年屬第八行政督察區,同年撤銷洪州分縣,併入黎平縣;1937年以後屬第二行政督察區。

1941年撤永從縣、下江縣,設從江縣,駐地丙梅,永從歸黎平,下江歸榕江。

黎平縣人民政府,1950年2月成立,屬獨山專區,1952年屬都勻專區,1956年劃歸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2017年4月6日)

參考文獻:1.張永文《黎平置長官司史況》;2.《黎平縣誌》;3.《黎平地名由來與故事》。

注:1.土司——是中國封建社會管理邊疆的官職,元朝始置,用於封授給西北、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首領。“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統治階級用來解決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民族政策,其義在於羈縻勿絕,仍效仿唐代的“羈縻制度”。政治上鞏固其統治,經濟上讓原來的生產方式維持下去,滿足於徵收納貢。

2.太平興國(976年12月—984年11月)是北宋皇帝宋太宗趙光義的一個年號,在976—997年間使用了太平興國、雍熙、端拱、淳化、至道5個年號,他改年號為“太平興國”,表示要成就一番新的事業。

3.楊再思——於唐懿宗鹹通元年860年出生在五溪侗鄉,自少有勇,智謀韜略,14歲隨父楊居本守敘州,因功授敘州知事,守沅州(今芷江),創建五溪十洞,設洞長,定洞制,眾尊楊再思為“五溪長史、十洞長史”。至昭宗初年(889)受朝廷捐詔討賊,分鎮滇黔,保境衛國,五代時期,原思、播州等州割地自立,不附朝廷,惟楊再思堅持奉唐正朔,改敘州為“誠州”意為誠心固守,使用唐昭宣帝“天佑”年號,使用唐規、唐款,在西南腹地創建忠於唐室的蕃鎮,以此功授,後唐賜封為誠州刺史,授江淮、湖廣都鈴轄,食邑一萬二千戶。斯時,梁、唐、晉、漢、周爭奪中原,無暇顧及邊郡,天下分裂,戰亂頻繁,生靈塗炭。然楊再思制下的誠州則得休養生息,社會安定,侗苗安居樂業,農牧發展,商業興旺。五代後周顯德元年954年,楊再思病逝於誠州湖耳(今錦屏銅鼓)葬於貴州黎平佳所長嶺崗。因楊再思團結各少數民族,順應朝廷治國安邦,功勳卓著,遺受於民,自宋禮祭,在之後的229年中,先後有9位皇帝嘉封他13次,為歷史之最。朝廷先後九次封侯、兩次封王、兩次封公。英惠侯、陰助侯、威遠侯、英濟侯2次、廣惠侯、靈祐侯、創遠英惠侯、英惠侯。直至晚清同治七年,朝廷仍欽定飛山廟祀典,例定州府大員主祭,藉以安撫百姓。(注:所謂“五溪”,是指沅水中上游的五大支流。《水經注》雲:“武陵有五溪,謂雄溪、滿溪、酉溪、潕溪、辰溪”。 根據《湖南通志地理志》載:潕水和辰水分別發源於貴州的大塘山和梵淨山,在黔城和辰溪縣城注入沅水;渠水發源於通道與廣西的分水坳,在託口注入沅水;巫水發源於城步巫山,在洪江注入沅水;酉水北源湖北宣恩,南源貴州松桃,在沅陵縣城注入沅水。因此,廣義上的五溪地區就是沅水中上游地區,以懷化為中心地帶,包括湘黔渝鄂等省市的周邊地區三十幾個縣市區;狹義上的五溪指黎平、錦屏、靖州、會同、通道一帶的十洞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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