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拆遷就變違建,違建的認定這麼“隨便”法律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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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願行政均能依法,願天下再無強拆。

■徵地拆遷有套路;高額補償有秘訣

不拆遷房子什麼事都沒有,一遇到拆遷,房子就變成違建了,以拆違來談判,向被拆遷人施加壓力從而簽訂補償協議,甚至遭遇強拆的情況。違建的認定以及拆除,讓老百姓吃了大虧。

不管您的房子是否真的是違建房屋,拆遷方都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拆除,也就是說,在沒有履行合法拆除手續之前是不能進行強拆的。

房子一拆遷就變違建,違建的認定這麼“隨便”法律知道嗎?

違建的認定主體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條例》第五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查處違法建設的職責分工。

街道辦事處查處違法建設,可以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開展綜合執法工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

第六十二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本轄區內建設情況進行巡查,發現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並依法予以處理。

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本區域內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予以勸阻,並報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其他執法機關。

同時,街道辦事處可參與轄區設施規劃編制、建設和驗收。

綜上,如其他主體擅自將您的房屋打上“違建”的名義,您可依法維權。此外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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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築拆除程序:

一、公告。對認定為違法建築的下達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並公告。對於屬於違法建築的,由城鄉規劃部門或者鄉、鎮政府下達停止建設的指令。對於程序性的違法建築,責令限期整改、消除影響;對於實體性的違法建築,責令限期拆除,否則按照規定處罰。同時在違章現場或者附近張貼公告。

二、通知,或者催告;下達催告通知書,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利。

三、下達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當事人享有複議、訴訟的權利。

四、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內,既不復議又不訴訟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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