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商標“新鮮工廠”註冊申請被駁回,到底怎麼回事?

蒙牛商標“新鮮工廠”註冊申請被駁回,到底怎麼回事?

蒙牛最近有點忙,一邊忙著收購嬰兒食品廠商貝拉米,一邊準備愛心義賣,還高調宣佈將花35億建8-12個牧場,這些都是好事。然而“水逆”說來就來,對於蒙牛來說,近期比較頭疼的應該是申請商標被駁回。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的最新行政判決書顯示:蒙牛公司此前申請註冊“新鮮工廠”的商標申請,在終審中最終被駁回。

這究竟是何緣故?一起來看看。

蒙牛商標“新鮮工廠”註冊申請被駁回,到底怎麼回事?

蒙牛“新鮮工廠”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

據瞭解,蒙牛公司分別在2017年09月13日和2018年05月30日分兩次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了“新鮮工廠”和“新鮮工廠GREENHOUSE”的商標,品類為第5類(藥品、衛生用品、營養品等)、第29類(動物類食品、蔬菜等)、第30類(咖啡、茶、米麵穀物、調味品等)、第32類(果汁、不含酒精的飲料等),結果“新鮮工廠”的商標申請被駁回。

蒙牛商標“新鮮工廠”註冊申請被駁回,到底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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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審法院的認定判決書顯示:上述申請註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訴爭商標由漢字‘新鮮工廠’構成,其中‘新鮮’一詞是通用的描述性用語,與‘工廠’一起使用,基於相關公眾的認知習慣,易將其理解為對該工廠生產的商品的質量、品質等特點的描述,而不易將其識別為商標,從而無法使相關公眾將該標誌用於區分商品來源"。

另根據《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顯示,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法院判決指出:商標最基本的功能在於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維持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同業競爭者的利益。"因此,一項標誌是否具有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徵應當結合標誌的性質、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商標的具體使用環境等以相關公眾是否能夠以該標誌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為判斷標準"。

蒙牛商標“新鮮工廠”註冊申請被駁回,到底怎麼回事?

有業內人士認為,商標的駁回決定是完全合規合法合理的。"新鮮工廠"和"新鮮工廠GREENHOUSE"兩個申請商標容易讓消費者對於商品的質量和品質產生誤導,這與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是相違背的。

商標被駁回,蒙牛很受傷

然而,對於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和一審法院的判決,蒙牛公司方面並不認可。

蒙牛集團提出異議稱,公司申請的兩個商標並未違反《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其早在2003年和2006年在申請的第29類(動物類食品、蔬菜等) "新鮮工廠"商標都通過註冊了,並於2006年用於巴氏奶鮮奶產品上。

蒙牛集團還表示,由於當時蒙牛在奶源佈局方面能力有限等種種原因才沒有繼續使用。之前可以申請,現在也理應獲准註冊。

蒙牛商標“新鮮工廠”註冊申請被駁回,到底怎麼回事?

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出,關於蒙牛公司提出的“其存在相同商標在類似商品上已獲准註冊,故訴爭商標亦應獲准註冊”的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

知食君瞭解到,“新鮮工廠”的確是蒙牛印在巴氏奶鮮奶產品上的標誌,在早些時候曾被蒙牛使用,但後來蒙牛發展重心放到了常溫奶方向,近兩年才又重新開始將低溫巴氏奶作為重點發展方向之一。遺憾的是,在蒙牛專門成立巴氏奶事業部,並搞得如火如荼的時候,“新鮮工廠”核心商標之一註冊遇阻,這對蒙牛來說想必也是個不小的打擊。

蒙牛商標“新鮮工廠”註冊申請被駁回,到底怎麼回事?

不過目前,終審判決雖並不樂觀,但此次“新鮮工廠”商標被駁回一事並沒有影響目前蒙牛公司正在使用的“新鮮工廠GREENHOUSE”商標。希望隨著品牌的助力,商標的顯著性能夠得以提升,以後爭取能夠成功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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