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杭約談電商平臺企業

規範開展網絡集中促銷活動

為規範電商的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網絡購物權益,1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杭州召開規範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召集京東、快手、美團、拼多多、蘇寧、阿里巴巴、雲集、唯品會、1藥網等27家電商平臺企業參會,督促企業規範開展“雙十一”等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監管部門要求電商平臺企業及時發現並制止虛構原價、先漲後降、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

針對部分商家在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大電商平臺要嚴格遵守《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法定責任,絕不能不擇手段博眼球、打擦邊球,片面追求流量和銷量。平臺要嚴格落實主體審核和信息公示等基本義務,嚴格審核資質資格,督促促銷經營者自覺履行促銷活動義務,遵守“七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平臺也應採取必要的技術手段保障平臺的正常運行,禁止違背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互聯網領域 “二選一”“獨家交易”行為是《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禁止的行為,同時也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既破壞了公平競爭秩序,又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密切關注相關行為,對各方反映強烈的“二選一”行為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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