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兵轉業到行政、事業單位應該是什麼身份?什麼崗位?

吉祥165762437


志願兵退出現役復員的,可以領取補助,如果是轉業,以原籍地縣(市)政府為主安置。過去叫志願兵,2001年以後統一叫士官,安置在地方,統一是按工人身份對待的,因而安置在黨政機關的,是在工勤崗位,使用工勤編制;安置在事業單位的,也是工勤崗位,使用事業編制。

由於目前黨政機關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因而士官安置進機關,已經不可能了,只能安置在事業單位,或者國企央企等,國家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士官安置,也要求士官安置率要達到80%以上,這不僅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還包括企業。

安置在事業單位的士官,雖然是工人身份,但現在的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管理,如果學歷高,或者取得了較高的專業技術職稱,符合條件的可以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競聘,按崗位對應的幹部身份對待。也就是說,士官安置肯定是工人身份,不管其大學生入伍,還是在部隊時取得了較高的學歷和職稱等級,其安置身份不會改變。但安置後,可以憑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改變自己的身份和命運。甚至可以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黨政機關工作,通過了公務員考試,就徹底改變了身份,不再是工人,而是實實在在的幹部,是公務員。


公事吧


我1989年3月入伍,1990年9月入黨,1994年4月轉志願兵,1998~1999改轉三級士官,在部隊榮立三等功兩次,優秀志願兵三次,曾是全師學雷鋒標兵,在解放軍報刊登過我的事蹟,嘉獎、優秀士兵、各類先進個人不少,記不清了。2001年轉業來單位上班,在地方工作後參加了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災,山東省衛生廳記三等功和獲得“抗震救災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在地方各類先進和先進工作者很多,可是咱是工人身份,在單位幹著最累最忙的工作,工資和幹部身份的、學歷高有職稱的同齡人相比正好比人家少一半。志願兵,時代的產物,在部隊再老也是兵,在地方乾的再好乾的再多也是工人身份,悲哀的……最後祝願所有曾經的志願兵戰友們身體好,家庭幸福,健康長壽。


桃鄉文苑


志願兵是改革開放初期的產物!1978.75號文件(國務院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定)是專門針對志願兵的!由於部隊改革的需要部隊有七十六種職務由志願兵替代!志願兵做為技術骨幹被有償保留下來!待遇按幹部執行!1978.223號(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待遇的規定)1983參務字第243號(志願兵退出現役安置辦法)是公安部民政部勞動人事部衛生部總參共同發佈的!主題是國家按置,保留全民所有制身份!由國家當年下達勞動計劃指標!由民政部實施由總參謀部負責解釋!






不能不說ABC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簡單地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志願兵是從1983年至2001年之間在部隊比較長期地服役的士兵的專用稱呼。此後則稱為士官。

按現行的政策,志願兵轉業到行政、事業單位,其身份應該是工人,其崗位自然就是行政編制的工人或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絕大多數轉業志願兵基本就是這樣安置的。

在部隊上從事過專業技術工作的,應儘可能按專業對口的原則予以安置。因此,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志願兵安置到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也是符合政策規定的,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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