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中:38人6宗罪!涉黑主犯蔣茂平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山西晉中:38人6宗罪!涉黑主犯蔣茂平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11月4日上午,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蔣茂平等人涉黑一案公開宣判。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挪用資金罪等6項罪名18起犯罪事實,全案38名被告人中有21人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山西晉中:38人6宗罪!涉黑主犯蔣茂平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審理查明

被告人蔣茂平於2000年開始承包鐵礦採掘工程,以家族、同鄉關係為紐帶,糾集被告人蔣海平、蔣平等重慶、四川籍務工人員,利用修建二峰山國營礦攔截巷的便利,在井下作業過程中,通過故意與私營礦巷道打透、暴力恐嚇滋擾、破壞生產設施等行為,排擠、驅趕私營礦其他勞務工程隊,逐步擴大勢力範圍,利用臨汾市渝飛礦山工程有限公司的採礦經營權,基本壟斷了二峰山礦區的鐵礦採掘工程。期間,被告人蔣茂平組織設立“護礦隊”,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蔣茂平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方式,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收取高額勞務費、“保護費”,攫取了鉅額的經濟利益,用於維繫、鞏固組織運轉、發展,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山西晉中:38人6宗罪!涉黑主犯蔣茂平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判決

被告人蔣茂平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挪用資金罪,數罪併罰,判處

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該組織骨幹成員蔣平、蔣海平及積極參加者尹學馮、潘旭光等12名被告人根據其所犯罪行分別判處十九年到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蔣軍、米文虎等一般參加者及其他被告人根據所犯罪行分別判處十四年到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家屬、社會各界群眾代表等30餘人旁聽了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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