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方面,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如何改?

姚新昌10416


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是鄉鎮七站八所的一種。所謂七站八所,就是指上級部門在鄉鎮的派出機構。像派出所、司法所、財政所、國土所、稅務所、工商所、供電所、林業站、農技站、計生站等,都在其列。這些站所,除少部分是公務員或參公編制外,其它都是事業編制。按規定,從事行政執法的,必須是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在省市兩級,編制尚且夠用,到縣鄉兩級,根本沒有足夠的行政編制人員承擔行政執法職責。受編制的限制,鄉鎮只能用事業編制人員代行行政職責,七站八所的事業人員就是主體。這種情況,在過去尚且可以應付,隨著經濟發展和機構改革的變化,已然不適用形勢的要求,改革勢在必然。

目前,縣鄉兩級的事業單位改革尚在醞釀當中。但參照目前已公佈的省市縣改革方案,已經可以看出改革的跡象。

1、職能相近的站所整合。比如農技站,農機站,水利站等,統一合併成立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城建站、經管站、房管所等成立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文化站、廣播站等成立社會發展服務中心,經過整合組建綜合服務中心,服務鄉鎮各項事業。

2、執法隊伍統一歸併。本輪機構改革,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是重點。目前,自上而下已經非常明確,省級部門原則上不再設專門的執法隊伍,行政執法的職能主要由市縣兩級承擔,設區市和市轄區只設一個執法層級。在鄉鎮,逐步實現一支隊伍執法。原來分散在各個派出機構的執法隊伍,將被整合到一起,成立綜合執法機構行使執法權力。

3、相關站所將被撤銷。像計生站,由於計生職能的轉變,將被取消,同時在綜合服務中心設立人口健康監測崗位代替原有的計生工作。

4、部分站所面臨改革。本輪機構改革,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剝離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職能相近的行政機關。今後,除執法類機構外,不再單設或增設行政類事業單位。涉及到鄉鎮,像財政所、國土所等原來是參公性質(有的地方是行政)的站所,必須進行改革。類似的站所,由於承擔著鄉鎮重要職能,剝離行政職責肯定行不通,只能轉行政。由於行政編制有限額管理,拿不出多餘的編制用來置換,類似站所的轉制,僅僅只是機構轉行政,不涉及人員編制和身份的改變。因此,除極少數人因為崗位需要隨職能劃轉置換為公務員外,其餘絕大部分人員均將保持參公身份不變,直到退休編制核銷。


吉林中公事業單位


農業技術推廣站屬於公益性事業單位,曾經在科學種田中起過重大作用,但面對新時代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基層農技站發展緩慢,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鄉鎮農技站隸屬於鄉鎮政府,農技推廣人員被抽調搞其他中心工作,其專業技能被浪費,久而久之他們自己也就忘記了自己的本職工作。

二是由於試驗、示範、推廣的經費不足,致使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發展緩慢,大部分高新技術只是停留在市級以上的試驗示範和研究。農民見不到實惠,也不認可這些基層農技人員。

三是農村撂荒現象越來越嚴重,從事農業生產的多為六零後五零後人員,力不從心,種田維持現狀即可,不會採用新技術。

四是農業推廣體系發達,有些種養公司直接進入農戶進行新技術的推廣,他們的技術更接地氣,同時現在網絡發達,個別年輕人的農技技術並不比吃皇糧的鄉鎮農技人員差。

現在國家對農業越來越重視,健全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個方面,在這次機構改革中,將會成立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專門進行推廣新的農業科技技術,健全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聯繫各種民間合作社、協會等團體組織,以及各地的種植大戶,推廣新技術。

在這次機構改革中,農技站編制性質不變,機構將會併入鄉鎮農業服務中心,肯定還是事業編制,個人待遇是不會降低的。與職能相近的站所整合成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後。農業執法職責也會統一歸併鄉鎮執法大隊。不涉及人員編制和身份的改變,很多鄉鎮事業人員期望通過此次改革轉變身份置換為公務員,是不可能的。

對於基層農技推廣人員來說,可能有部分進入縣級農技推廣機構進行技術工作,也可以分流到鄉鎮指導農民開展農業技術服務工作,還可以進入精準扶貧工作,幫助貧困戶脫貧致富。

總的說來,人才是到哪裡都會發揮作用的,農技站的人員的職級待遇也不會受到影響,只不過是從過去單一的工作走向更有意義的工作,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我是寂寞的青韻,這是我的一點看法,如有不同見解,可以交流一下,記得看完後點個贊哦!





寂寞的青韻


編制性質不變,機構併入鄉鎮農業服務中心

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是鄉鎮七站八所的一種。所謂七站八所,就是指上級部門在鄉鎮的派出機構。像派出所、司法所、財政所、國土所、稅務所、工商所、供電所、林業站、農技站、計生站等,都在其列。這些站所,除少部分是公務員或參公編制外,其它都是事業編制。按規定,從事行政執法的,必須是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在省市兩級,編制尚且夠用,到縣鄉兩級,根本沒有足夠的行政編制人員承擔行政執法職責。受編制的限制,鄉鎮只能用事業編制人員代行行政職責,七站八所的事業人員就是主體。這種情況,在過去尚且可以應付,隨著經濟發展和機構改革的變化,已然不適用形勢的要求,改革勢在必然。


目前,縣鄉兩級的事業單位改革尚在醞釀當中。但參照目前已公佈的省市縣改革方案,已經可以看出改革的跡象。

1、職能相近的站所整合。比如農技站,農機站,水利站等,統一合併成立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城建站、經管站、房管所等成立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文化站、廣播站等成立社會發展服務中心,經過整合組建綜合服務中心,服務鄉鎮各項事業。

2、執法隊伍統一歸併。本輪機構改革,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是重點。目前,自上而下已經非常明確,省級部門原則上不再設專門的執法隊伍,行政執法的職能主要由市縣兩級承擔,設區市和市轄區只設一個執法層級。在鄉鎮,逐步實現一支隊伍執法。原來分散在各個派出機構的執法隊伍,將被整合到一起,成立綜合執法機構行使執法權力。

3、相關站所將被撤銷。像計生站,由於計生職能的轉變,將被取消,同時在綜合服務中心設立人口健康監測崗位代替原有的計生工作。

4、部分站所面臨改革。<strong>本輪機構改革,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剝離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職能相近的行政機關。今後,除執法類機構外,不再單設或增設行政類事業單位。涉及到鄉鎮,像財政所、國土所等原來是參公性質(有的地方是行政)的站所,必須進行改革。類似的站所,由於承擔著鄉鎮重要職能,剝離行政職責肯定行不通,只能轉行政。由於行政編制有限額管理,拿不出多餘的編制用來置換,類似站所的轉制,僅僅只是機構轉行政,不涉及人員編制和身份的改變。因此,除極少數人因為崗位需要隨職能劃轉置換為公務員外,其餘絕大部分人員均將保持參公身份不變,直到退休編制核銷。

總的來說,很多鄉鎮事業人員期望通過此次改革轉變身份置換為公務員,不現實。

我是小公,專注體制問題解答,感興趣或有疑問的可以關注我,私信交流


80後小公


編制性質不變


幹部一處


鄉鎮基層事業單位農技站,工作人員與鄉鎮公務員工作一樣!天天下村進社入戶!請補齊發放車補並取消或降低職稱工資!以工齡工資為主!!!!!!!


用戶6025493326206


我鎮在上一輪機構改革中已經整合相關站所,設立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實行雙重管理。


惟願此生不悔


建議取締農業技術服務指導站,對農民來說除了高價賣資種 農藥 化肥外什麼技術服務也沒有。不如直接撤銷


日出東方RMB


改革首先要針對老百姓的實際情況出發,也要對當地環境考慮,山區和平原還不一樣,留守人群年齡還不同,國家能為老百姓找支援、貸款、技術,多走進老百姓身邊多瞭解,這樣農村富了我們國家也就富了。


用戶110075310420


依然公益事業,全額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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