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不出險,保費豈不白交了?丨理財100問Vol.153

有位粉絲留言,說自己想買一份重疾險,糾結要不要加身故責任。加吧,感覺保障更全面,但是要多交1000多元保費,又很肉疼,不知道怎麼選,問我到底該怎麼辦。

那麼,買重疾險要不要附加身故責任?我們今天聊聊這個問題。


很多朋友在選購重疾險,尤其是保終身的重疾險的時候,都會糾結要不要加身故責任。

一般而言,在保障範圍、繳費年期相同的前提下,加了身故責任的終身型重疾險比不加身故責任的貴約15~20%。

但對於終身型重疾險,身故責任的保障意義不大。

身故責任的意義,是它能在我們的人生責任最重的時候,彌補收入永久損失的風險。

從這一角度看,有一份定期壽險已經足夠,因為我們的收入責任只在一定期限內達到最大,比如供房的週期、孩子成長的週期。

保終身的重疾險有一個弔詭之處:如果投保一份終身型重疾險,卻未因罹患重疾離世,而是因為某些非重大疾病、意外等因素離世,長期的重疾險保費似乎白交了。

從這一角度看,買終身型重疾險時加不加身故責任,還要取決於科學的預算規劃。

如果保費預算支持,這15%的身故責任預算不會增加預算負擔,或者買不到其他產品,那麼不妨加上身故責任。

如果有更高的保額需求,比如買了50萬的終身型重疾險,同時需要100萬、甚至200萬保額的壽險,這時已經超出保費預算,那麼建議把終身型重疾險的身故責任預算挪給壽險,提高短期壽險的保額。

這樣規劃才更科學,畢竟保障充足才是保險規劃最重要的一條參考原則。

可能有人會問,我們人生中有30%-40%的幾率不會患重疾,如果沒得重疾又沒有加身故責任,我們交的重疾險保費豈不是白搭了?

我認為與其擔心這一點,還不如考慮如何通過資產配置把保費掙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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