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陸川縣公安局2019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辦[2016]15號)和《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桂政辦發[2017]20號)的精神,陸川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49人,協助民警開展綜合管理及社會面治安防控等工作。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公告」陸川縣公安局2019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文職輔警14名:

①政工室3名; ②指揮(情報)中心1名;

③宣傳室1名; ④網絡安全保衛大隊2名

⑤陸川縣看守所1名; ⑥巡邏防控大隊1名;

⑦禁毒大隊1名; ⑧警務保障室1名;

⑨戶政管理大隊2名; ⑩治安管理大隊1名。

(二)勤務輔警35名:

①交通管理大隊3名; ②經濟犯罪偵查大隊1名;

③治安管理大隊3名; ④禁毒大隊2名;

⑤巡邏防控大隊4名; ⑥新洲派出所2名;

⑦溫泉派出所2名; ⑧白馬派出所2名;

⑨米場派出所1名; ⑩沙坡派出所2名;

⑪大橋派出所1名; ⑫月垌派出所1名;

⑬良田派出所2名; ⑭古城派出所1名;

⑮灘面派出所1名; ⑯陸川縣看守所3名;

⑰陸川縣強制隔離戒毒所3名;

⑱巡邏防控大隊(外派縣紀委監委)1名。

(三)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良好的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二)應聘人員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1984年11月10日-2001年11月10日出生),部分崗位要求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即1989年11月10日-2001年11月10日出生),具體要求以崗位表為準(附件1)。

(三)身心健康,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無色盲。

(四)文職輔警應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務輔警應具備高中(含中技、中職)以上文化程度。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

(五)工作責任心強,有團隊精神,具備一定的溝通能力。

(六)自願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七)同等條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部隊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有輔警工作經歷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優先招聘。

(八)退伍軍人具備以下情形的可免筆試,採取面試和考核方式聘用:

1、士官;

2、服現役期間,有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邊遠地區和艱苦地區服役的。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正在公安機關服務,勞動合同期限未滿或未解除勞動關係的;

7、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傳染病及色盲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1日-11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報名地點:陸川縣公安局政工室(地址:陸川縣溫泉鎮官田垌開發區陸川縣公安局辦公樓三樓)

4、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報考人員需填寫《陸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報考者自行下載打印後按要求填寫及粘貼照片,未填寫報名表的不予報名);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張;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非陸川戶籍)、學歷證書、其他能證明符合優先考慮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自行復印備齊,複印件統一為A4紙規格,戶口簿需複印地址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原件核驗後當場交回本人)。

5、報名時由公安局政工室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核發《准考證》,報考者持《准考證》、二代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報考人在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中作弊、在考核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二)考試

縣公安局按照招聘方案組織人員進行考試考核及體能測試、體檢、政審考察。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准考證為準,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准考證原件參加。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崗位相適應的法律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於筆試後5個工作日內在陸川公安微信公眾號、陸川縣公安門戶網上公佈。筆試結束後,按照個人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2、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按照個人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若該職位應聘人數少於職位招聘人數的,所有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3、體能測試

進入體能測試人選按照個人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達標規定,由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體能測試事宜另行通知。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俯臥撐和立定跳遠;女子100米跑、800米跑、1分鐘仰臥起坐和立定跳遠。主要測試考生身體素質情況是否符合崗位工作要求。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中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體檢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聘請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確定合格人員。體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時繳納。

(四)政審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政審,由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政審考察事宜另行通知。最後通過政審考察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五)公示

對擬聘用對象由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招聘公告發布的方式和渠道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天。

(六)審批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後,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由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期滿後根據聘用人員的表現續簽或終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對逾期不報到或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一)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屬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質、非在編的聘用人員,由縣公安局統一配發服裝、佩戴標識、攜帶工作證件。

(二)被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工資自試用上崗之日起享受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每月應發工資為2800元(含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陸川縣財政局負責保障,享受人身意外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根據工作表現,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

(三)被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福利待遇。

五、強化紀律監督

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聘。自覺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跟蹤監督。主動接受廣大幹部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的,要立即予以糾正,並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諮詢電話:7232560(陸川縣公安局政工室)

監督電話:7232561(縣紀委監委派駐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1:《陸川縣公安局2019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崗位表.xls

附件2:《陸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xls。


陸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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