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勝訴權一定會喪失嗎?


訴訟時效所規制的是"訴權",即"提起訴訟的權利",它是一種程序性要求。以前民訴法規定,一般民事案件訴訟時效為二年,個別類型的案件為一年,但最長為二十年,比如遺產繼承;現在改為一般民事案件訴訟時效為三年。而"勝訴權"是實體權力,是人民法院適用實體法,運用審判職能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糾紛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間,那麼,就意味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不會再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護了,也就是說,你將喪失"勝訴權"。

但是,訴訟時效也有例外情形,即"訴訟時效的中斷"。一旦發生中斷情形,訴訟時效期間將重新起算。那麼,什麼是訴訟時效的中斷呢?按民訴法規定,你每主張一次權利,訴訟時效就會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就應當重新計算。比如,甲向乙借1000元,借款時間是2016年11月1日,還款期限是一個月,那麼,其訴訟時效期間就要從2016年12月2日起算(從次日起算),至2019年12月2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如果乙在2019年12月1日找到甲要求還款,甲未還款,那麼,訴訟時效期間就會發生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就應當重新計算了。

此外,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合同義務的履行沒有約定,那麼,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則從主張權利的次日起算。

因此,如果訴訟時效沒有發生中斷的情形,一旦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間,那麼,就必然喪失"勝訴權",也就是你的合法權益將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而如果發生了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那麼,就不會喪失"勝訴權"。


突泉淡淡若水


勝訴權不一定會喪失。理由雖訴訟時效屆滿,但原權利人的訴求和原權利並未消滅,只是其權利不再受法院保護,因此權利人仍有起訴權,當原權利人訴至法院,請求保護自己的權利,並提出了其訴訟超過時效,有中止、中斷和延長訴訟的正當理由,或對方即被告在法庭上沒有提起原告的訴權已過保護期的抗辯,或根本就放棄時效的抗辯權,遇有上述種種狀況,原告仍可能獲得勝訴權。


依山傍水758


訴訟時效經過,勝訴權喪失。但是,經過的訴訟時效可以復活,喪失的勝訴權可以回來。


川外成都教師劉光生


訴訟時效期間經過,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受理。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未提出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的,法院應依法正常開庭審理,按正常流程審理判決或裁定。


首同說法


你想說的應當是訴訟時效,如果超過訴訟時效,那麼不一定說是不能勝訴。對方不主張已過訴訟時效,還是可以勝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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