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進球后,為什麼投籃人不能再碰球?

李新仁


原因其實很簡單,進攻隊完成一次進攻投籃命中後,完成進攻的一方不能觸碰籃球以拖延比賽時間,打斷籃球比賽的流暢性。如果是進攻方投籃命中後有隊員故意觸碰球,第一次可以警告,第二次就能吹技術犯規了。

舉例說明:

一般在攻防轉換時,剛完成進攻的一方其還處於進攻狀態,要想立馬轉換成防守狀態就得需要時間,攻防轉換速度越快證明球隊的攻防意識都很高。但如果攻防轉換速度不快,進攻完成後進攻隊員思想注意力不集中,這時候之前防守的一方變成進攻方,他們完全可以趁對手防守上的鬆懈打一個快速的突擊。最簡單有效就是你進球后,我立刻拿球來個長傳到籃下,完成偷襲,可以當專門的戰術來練,基層比賽這種情況很多的。

要知道,籃球投籃命中後時間是不停的,那如果比分相差3分內,比賽時間僅剩下幾秒鐘,進攻方如果命中後還故意觸碰球一來讓自己的隊友立馬進入防守位置、二來拖延浪費比賽時間,這是有違籃球比賽的精神的,打斷比賽的流暢性就屬於技術犯規。

我是老米,一個鐘情於體育健身的體育工作者,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用。感謝閱讀和支持。


DM老米


提到這個籃球進球后投籃人不能再觸球,筆者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大麥基!上上個賽季勇士和太陽的比賽,麥基就在一次隊友罰進球死球交換的時刻搶了掉下來的球,去幫對手發球!當時勇士主場的球迷也是鬨堂大笑,燃成一片!

當然,麥基並不是投籃人,不過和規則當中這個情況還是非常相似的。以前,這個規則是在國際籃聯3v3的規則裡出現的,但是前倆年,NBA也有了這個規則了——即進攻方在結束一次進攻之後不得再觸球;請注意,是整個進攻方,不是投籃人;另外,進球后進攻方不是主動觸碰球都不會吹技術犯規;但如果是球不在手裡卻主動觸碰球,哪怕是摸了一下,都可能會被吹技術犯規!

那麼問題來了:進攻方進球后長時間持球,延誤發球為什麼不被允許呢?請先不要覺得這個問題無聊,因為如果這個被允許的話,NBA近幾年熱門的一項戰術已經被湮滅——詹韋連線/詹福連線,從戰術層面解讀就是美式橄欖球裡面的那個經典詞彙——4分位長傳。

都知道,籃球不發球要停表,但是例如在NBA,並沒有說發球的時候就一定要先從裁判的手上過一下的,可以對手進完球直接發球!這是4分位長傳能夠打出來的根本原因。這個時候,快速發球貫穿至前場就可以打對面一個措手不及!但如果被延誤,這個時間對手卻足以將防守準備都做好,機會自然就沒了,比賽觀賞性也大打折扣。

所以也不難發現,這種規則是為了迎和聯盟當下盛行的快攻之風而誕生的;而最會利用這項規則的,無疑是聯盟第一人詹姆斯。他超乎尋常人的快下意識、閱讀比賽防守站位的能力以及強悍的終結能力,這讓他成為了聯盟最會打4分位戰術的球員,他在騎士和樂福、在熱火時期和韋德,這套“快打”成就了太多經典時刻!

當然,規則之下並非沒有漏洞可鑽,因為不觸球就沒有辦法起到延阻作用了?我們會發現,NBA有些球員在進攻完喜歡把自己吊在籃圈上,還有一些進攻完就去逼防對手的後衛,在發球人面前手舞足蹈……這些都是小技術、小手段,能夠有效抑制轉換得分!所以不要覺得沒有注意就沒有技術含量,這些細節規則往往能夠左右比賽的結局。


叔叔在看球


不是不能碰球,而是不能故意拖延,因為那會破壞對手快發的戰術。

實際有些時候上進球后碰到球是不可避免的,大多數情況下沒有太大關係。但是對對手而言,如果有球員在前場,那麼快速的發球就是一個很好的得分機會,這一畫面在三巨頭時期的熱火尤其多見,詹偉連線不少都是由後場直接給到前場的快攻,而進攻隊員進球后在觸球就會浪費一些時間,等到隊友落位相當於直接破壞了快攻的機會,這個對進攻放來說不公平,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規定。

實際上有時候不只是觸球這種情況會破壞快攻機會,還有裁判的暫停,比方說熱火馬刺總決賽G6雷阿倫的扳平三分,裁判當時是停表去看回放的,但是波波維奇就很不爽,因為本來剩下那點時間是可以快發球,等熱火球員沒有完全落位時完成進攻,但是這個看回放時間相當於給了熱火調整落位的機會,馬刺在面對做好防守準備的熱火時只能倉促出手,最後輸掉了比賽。

個人認為聯盟的這個規定還是十分合理的,畢竟自己快攻的機會被對手故意拖延時間破壞掉太不公平,而且會失去很多長傳快攻的精彩鏡頭,所以表示支持!


大鬼籃球


查閱相關資料,沒有發現這個籃球規則。

準確的來說,是進攻方在完成一次進攻後,不得故意延誤防守方的進攻節奏,這是因為在進攻方在進球以後,防守方是可以不通過裁判就進行快速進攻的。

另外,國際籃聯規則:在進攻方完成一次得分後,時間是不停的,除非比賽出現暫停,換人,有人員受傷需要處理,以及在第四節或者是決勝期最後兩分鐘內。其餘時間均不停表。

大家知道現在是個小球盛行的時代,很多球隊為了能達到一次很好的攻防轉換,有時候在兩三秒之內就能完成一次進攻。比如進攻方中鋒扣籃之後,防守方後衛已經快下到對方籃下了,防守方中鋒迅速接球退到端線以後,大力甩球給後衛,在進攻方還沒有來得及退回來防守時,防守方已經完成了一次進攻。在眾多的比賽中,很多球隊都把這個轉換當成任務進行訓練。

另外,進攻方在進球以後是沒有必要再進行拿球的,因為在完成一次進攻後,為了防止對方快攻,是要快速退回來進行防守的,拿球或者是待在對方半場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畢竟在很多時候,一次史詩級別的進攻表演往往就在比賽的一瞬間,並且這種時間,機會,表演,都是難以複製的。所以一旦出現有延誤比賽的情況是要給技術犯規或者是警告的!

大家如果還有什麼意見可以留言,共同交流!


楊剛山體育


大家好,我是足球智慧。作為一名體育領域的原創作者,在這裡我想簡單的發表一下我個人的觀點,希望可以對您所幫助。


首先我認為是進攻方完成進攻進球后,不得故意延誤防守方的進攻節奏。因為在進攻一方完成一次進攻後,防守方是可以不通過裁判,直接在界外發球給隊友,完成快速推進甚至是一次的快攻機會。


其次幾乎所有的球隊都在進行提速,都在追求一個快速的攻防轉換,像現在詹姆斯所在的湖人隊,就是這一個戰術的完美貫徹者,一旦中鋒搶到籃板或者對方進球后,一個快發給後衛,接著後衛快速推進傳給下快攻的隊友,完成一次進攻。


最後湖人攻防轉換,很多次都是二三秒就完成了一次進攻,這樣的快速攻防轉換對於球迷來說也是一次視覺上的享受。因此為了提升比賽的觀賞度以及流暢性,聯盟一直禁止球員惡意延誤對方的進攻機會。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同時也希望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我會定期的發表一些和體育相關的文章,謝謝!


足球智慧


準確的來說,是進攻方完成進攻進球后,不得故意延誤防守方的進攻節奏。因為在進攻一方完成一次進攻後,防守方是可以不通過裁判,直接在界外發球給隊友,完成快速推進甚至是一次的快攻機會。

要知道在現在的NBA中,幾乎所有的球隊都在進行提速,都在追求一個快速的攻防轉換,像現在詹姆斯所在的湖人隊,就是這一個戰術的完美貫徹者,一旦中鋒搶到籃板或者對方進球后,一個快發給後衛,接著後衛快速推進傳給下快攻的隊友,完成一次進攻。

這賽季的湖人攻防轉換,很多次都是二三秒就完成了一次進攻,這樣的快速攻防轉換對於球迷來說也是一次視覺上的享受。因此為了提升比賽的觀賞度以及流暢性,聯盟一直禁止球員惡意延誤對方的進攻機會。

畢竟很多時候,一次歷史級別的進攻表演往往就在剎那間,打過籃球的都清楚,那種機會往往都是一瞬間的,一旦被破壞掉,很難再去復刻。一般故意延誤對方節奏的球員,裁判都會直接給一個技術犯規以示警告。


籃中世界



所以我覺得投籃人進球后不是不能碰球,而是不能故意延緩對方發球,畢竟本方進攻已經結束,球權已經自動轉移到對方手中。所以,進球標誌著本次進攻結束,如果長時間持球就難免被裁判認為是故意拖延時間,延誤對方發球。


足球比賽裡也有類似的現象,比如本方比分領先時,本方又獲得了後場開球的機會,門將遲遲不開球,也會被裁判認為是故意拖延時間,會被口頭警告或者掏牌。

我是野球場,留言區見。


野球場


額,這個問題有點奇怪了。

就我所知道的,沒有這個規定,在NBA中有些球員中投會有護板行為,把球投出去之後,立刻衝到內線搶籃板,經常都會遇到籃球進了之後,球落到自己的手裡,這是一個很正常的行為。之後把球給裁判或者是扔向底線就好了,沒有什麼刻意的動作。而對方也會盡快的發球,爭取可以打對手一個快攻。

有種情況是故意拖延時間不讓對手發球,就有可能會被裁判吹技術犯規了。

不過有一個很有意識的現象,很多球員命中球之後,都會第一時間跑回另一半場地,很多人會認為是應該防守的需求,其實上是作為一次進攻的總結者,這種喜悅感讓自己加快速度回到後場,勝利者凱旋歸來的場景。


90後偽球迷


這個規則的初衷是:以前有些球隊會故意利用漏洞拖延比賽,進球之後再磨磨唧唧去碰球,為己方

形成防守陣線爭取充裕的時間。如果沒有這個約束,現在像勇士這樣喜歡打快攻反擊的球隊,基本是沒戲了。

2012-13賽季,NBA再次強調了這個規則,並像是教導小學生一樣明文寫道「別再碰球(Leave the ball alone)」,在那之前聯盟差不多吹了球員延遲違例83次,但那個賽季只有2次



在那之後球員們都知道進球后,無論球往哪個方向彈,都對球不管不問,有些球員會順勢往裁判的方向輕輕一碰,裁判也不會過多計較。如果是故意身體接觸讓球彈得更遠,裁判還是會找你的茬。所以我們經常能看到,球員們進球/扣籃之後,都舉著雙手回場,表明自己沒有故意碰球的念頭。

刻意延遲比賽違例,初犯一般會被裁判鳴哨警告,嚴重的直接判為技術犯規,對方獲得罰球機會。所以波波維奇說的很直白,「如果有球員在這些方面愣神,我會踢他們的屁股。」黃蜂主教練克史蒂夫·克利福德則教育隊友們,要像對待燙手的山芋一樣對待皮球



其實在沒有進球的情況下,例如上籃被對方犯規,不管最後球落到誰手裡,或者被誰撿起來,都要第一時間交給裁判。現代NBA非常注重場上的秩序規範,他們在每一個細節上都不能重蹈覆轍——

曾經有一個叫查爾斯·巴克利的小夥子,犯規之後沒有將球交給裁判,而是把球砸向了沙克·奧尼爾的腦袋,引發了一起球場惡性事件。


realsimchen


查閱相關資料,並沒有發現有相應的具體條款限制投籃球員或進攻方球員在己方進球后不準再觸碰球的規定,但是確實在NBA賽場上很少看到有進攻方球員在進球后長時間持球。很多情況下可以看到,會有進攻放球員隨手將手邊的籃球傳給裁判,所以我認為,進攻方球員在己方球進後可以觸球,但並不允許長時持球。理由如下:

1.保持比賽的流暢性。眾所周知,當足球場上,如果一方球隊領先且比賽時間所剩無幾(比如還有5分鐘),球權在領先方時,門將在發球門球時大概率會拖延時間,即使門將很清楚這樣會吃到黃牌。這是因為,在足球賽場上不停表,門將拖延時間就會減少對方的進攻時間,從而影響比賽結果。但是,與足球賽場上不同的是,籃球賽場上,每當進球或者球出界、犯規等情況下是會停表的,所以拖延時間減少對方進攻時間並不成立。自亞當蕭華接任NBA總裁以來,已經出臺了一系列鼓勵進攻的政策,明顯目的就是為了能夠使比賽更加流暢,從而提高收視率。

2.避免影響對方戰術發揮。籃球是一項回合制的運動,熟知籃球的大家都知道,NBA的每個進攻回合時間是24秒,當進攻方進球后,他們就自動轉為防守方,他們下一步的任務就是成功的防下對手的下一回合,避免對手得分。而NBA比賽的快速攻守轉換也是NBA的招牌之一,比如熱火三巨頭時代叱吒風雲的詹韋連線,當對方進球后,一名球員(一般是詹姆斯)趁對方球員精神鬆懈之時快速順下,另一名球員(通常是韋德)快速持球長傳,順下球員輕鬆得分,整個過程通常在4秒內完成。這種戰術,不僅使對方前一回合的得分無效化,而且極大的提高了比賽的觀賞性與競爭性,是NBA聯盟所支持的。記得2008年,當中國隊遭遇美國隊,中國隊打出漂亮的進球,往往是還在慶祝時,美國隊已快速推進完成得分。設想一下,如果此時進攻方在進球后出於協助己方球員快速回半場落位的目的長時間持球,將極大的影響對方的戰術發揮,影響比賽的公平性。

3.避免衝突發生。在NBA歷史上,發生了眾多鬥毆事件,其中又以奧本山宮殿事件最為出名。鬥毆事件的發生,有時候未必是非常大的動作引起,在比賽過程中,隨著競爭逐漸激烈,雙方的肢體接觸會逐漸增多,敵對情緒會逐漸加重,此時,進攻方如果長時間持球,很有可能會伴隨挑釁動作或激起對方的不滿,進而升級至鬥毆事件。隨著NBA全球化逐步推展,NBA聯盟官員一直想樹立關於NBA籃球的觀賞性,會極力避免衝突的發生,用以獲得更多的受眾,所以會因此避免投籃球員在進球后長時間持球。

最後,根據個人看法,在進球后,投籃球員並不會被禁止觸球,禁止的是以各種目的影響對方的長時間持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