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到底保險嗎?

鑫禾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說到保險,對於大多數人來講除了關心它的保障能力以外更關心的是保險公司會不會倒閉?如果倒閉,保單誰來賠?其實大家擔心這個問題也是很正常的,畢竟保險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那麼讓小編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這個問題。

網傳保險公司不會倒閉是真的?

在各個保險公司銷售人員那,我們經常可以聽到成立一家保險公司門檻高、監管嚴、有補償,就算倒閉,也會是政府兜底……甚至有人喊話“國內沒有一家保險公司倒閉”,這似乎成了這個行業的共識,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的嗎?

《保險法》第八十九條

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根據《保險法》中所說的“保險公司解散”,並非倒閉。公司解散,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自願解散;一類是強制解散。公司倒閉是破產,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屬強制性解散。

對於保險公司來講,《保險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注意:這裡出現了“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解釋了,壽險公司是可以倒閉、破產的。

設立門檻高、監管嚴

在保險行業歷史中,自1979年以來,國內似乎沒有解散、倒閉的公司,基於保險牌照的稀缺性和金融的高管制性,保險監管部門對設立保險公司有著嚴格規定: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設立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而且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所以由以上法律文件規定推導出:保險公司股東皆是有實力者的“優等生”,且經營業績良好,公司穩定型良好,倒閉可能性小。

保監會定期考核

銀保監會會在每個季度多維度全方位考核保險公司的“表現”,其中最重要的指標之一就是償付能力。償付能力是客戶普遍關心的問題,什麼是償付能力呢?簡單的說就是保險公司有沒有足夠的錢來賠。

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銀保監會將保險公司償付充足率分為三類公司:

不足類公司(償付充足率低於100%);

充足I類公司(償付充足率100%-150%);

充足II類公司(償付充足率大於150%);

償付充足率作為監管紅線,任何保險公司都不敢有怠慢。如果償付充足率低於150%,保險公司就會受到“特別重點的關照”,比如“約談”等。

保險公司也有保險

保險公司不但有再保險公司,還有保險保障基金。再保險公司是保險公司的堅強後盾,幫助保險公司分散他們直接承擔的重大風險。為了應對突發重大事件對一家保險公司的影響,滿足保險法規定的條件下,保險公司可以向再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用來分擔風險,確保自身經營更為穩定。

保險保障基金制度,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每賣出一份保險都要拿出一小部分保費上繳到保險保障基金。這部分錢由銀保監會保管,一旦有哪家公司出現風險,可以用來救急。

退一萬步講,在各種監管制度下,保險公司仍然沒有辦法經營下去的話,保險客戶的利益也會得到完全保障,首先“保險保障基金”會起首要作用,當保險公司遇到風險了,可以用來救急。其次,如果保險公司出現破產清算了,那麼其他有資質的保險公司也會接手,來保護你的保單。如果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接手的話,國家也會指定有資格的保險公司來接盤。

一家保險公司的成立,經過了國家多個部門的嚴格篩選,也得到了國家和保監會的強大支撐,國家監管力量體現在了方方面面,對於保險行業也不例外,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大膽的挑選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來作為家庭背後的保障體系。


北京財蘊天下信息技術


這是2019年公眾號保郎中的第【2】篇文章,全文約5000字,大約需要13分鐘。


上一篇我們學習瞭解了,在不同維度下看待保險公司的“大與小”(詳見《淺談保險公司的“大”與“小”》),那麼朋友們在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常常會因為公司的“大小”有如下的幾個疑問:

“小”的保險公司安全麼?償付能力低的保險公司是不是就不安全?保險公司會倒閉麼?

那麼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深究下“大小”保險公司的安全性,接下來我們圍繞三個模塊來展開:保險公司牌照的含金量、保險公司的保障體系、極端案例分享。

1 保險公司牌照的含金量

《保險法》第六十八條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註冊資本;(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股東實力要求雄厚,目前國內的主要股東大部分是大型國企、大型財團、合資外方股東均是全球大型保險公司,實力都是數一數二的,淨資產都是成百上億級別
《保險法》第六十九條:設立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經營規模,可以調整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限額。

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只有1/2家低於10億,其他都是10億起步,平均註冊資本大於80億所以,能拿到國內牌照的保險公司,再小的實力也是不容小覷的。


2 保險公司的保障體系

國家和銀保監會為了保障保險公司的安全性,也是操碎了各種心,在事前、事中、事後三大維度,構築了七道防線確保安全性。

事前準備幾個錢袋子

【1】保媽怕保險公司這群孩子花錢大手大腳不做儲蓄,想了第一招:保證金制度

按照保監會制定的《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每家保險公司都要在指定的銀行存放註冊資本總額20%的一筆資金,這筆錢除了償還債務以外,不允許隨意的動用。

【2】保媽還不夠放心,想了第二招:按賠付責任提存責任準備金

責任準備金制度保險公司的責任準備金是保險人為了履行未來的賠償或給付責任而在每一會計年度末提存的資金準備,主要有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等。保險企業應有與保險責任準備金等值的資產為後盾,隨時準備履行其保險責任。

【3】保媽又想到,要是哪個孩子不爭氣咋辦?一根筷子容易折斷,一把筷子就不容易折斷,於是想了第三招:

再保險制度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再次保險的行為。舉個例子來說,一個人在A公司投保了5000萬的壽險,一旦出險A公司就需要獨自賠付5000萬,為了降低這種風險,A公司就把5000萬分配給多家保險公司及再保險公司共同承保,一旦出事就有多家公司共同賠付。

【4】保媽又開始擔心孩子有錢賺的時候花錢大手大腳,沒有存錢意識咋辦?又想了第四招:

公積金制度公積金是保險公司不作為股利分配,而儲以備用的那部分淨利潤。提取公積金的目的,在於積累這部分資金,若保險公司出現虧損時,用以進行彌補,無虧損時,則用以增強其償付能力,發展公司的經營,提高該保險公司的信譽,公積金的增加也意味著公司財產的增加。

事中監控幾個指標

中國保險業的償付能力二代監管規則,業內簡稱C-ROSS。簡單來說,保險公司在每季末、每年末都會通過建立詳盡的數學模型和壓力測試後能確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無論發生什麼事件都不會倒閉。

償付能力制度為多級預警制度:

安全線第一檔就是償付能力要高於150%,即(認可資產-認可負債)/ 最低資本的計算結果要不低於150%。

如果計算結果低於150%,保監會就會將其列為嚴格監管對象;

如果跌破安全線100%,保監會就會動用各種監管權力要求保險公司採取股東增持、限制業務範圍、限制廣告投放等等辦法讓保險公司儘快將償付能力恢復到最低安全線之上。

總而言之,保媽想了第五招:每個季度盯著這個償付能力,然後動用一切可以動用的手段,確保保險公司在安全線以上。



償付能力充足率越高,公司越好嗎?

1.償付能力充足率越高,說明保險公司用於吸收剩餘風險的償付資本越高,保險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可能性就越小。
2.但償付能力過高未必是好事,說明股東的資本金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很多資金在“閒置”,錢沒去生錢。
3.如果一家公司償付能力過高,而它的利潤率又很高,只能說明它家的保費一定不便宜。因為他們的利潤更多來自於保費的收入而非投資收益。

4.保郎中個人認為,勇於開拓具備市場競爭力產品的公司,性價比比較高,償付能力一般不會太高,但只要在安全線以上都是有足夠的保障的,畢竟保媽比任何人都要操心它的安全性。


保險公司某個季度償付能力低於安全線,是不是就要倒閉了?

首先,償付能力指標低每個季度動態計算,個別季度的低於安全線不需要太擔心,而且保媽已經第一時間出手監管。

其次,我們來看看保媽是怎麼出手的:

(一)責令增加資本金或者限制向股東分紅;

(二)限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和在職消費水平;
(三)限制商業性廣告;
(四)限制增設分支機構、限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開展新業務、責令轉讓保險業務或者責令辦理分出業務;
(五)責令拍賣資產或者限制固定資產購置;
(六)限制資金運用渠道;
(七)調整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
(八)接管。(動用下文提及的保險保障基金)

因此在保媽的各種關心下,即使償付能力低於100%的安全線,距離破產倒閉也還有十萬八千里。

事後保障幾個舉措

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是由保監會、財政部和人民銀行共同發起設立的中國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管理的,現在保險保障基金規模超過1000億,主要來源於投保人購買商業保險時候的保費會有一個很小的比例將會用來繳納風險保障基金。簡單來說,就是保險保障基金可以舒緩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使被緩解的公司恢復正常經營。

保險產品本身就是為轉移風險設計的,因此極端情況下的風險都要有充分的考量。養兒100歲,常憂99,保媽在操心時也考慮一些極端情況,如保險公司真的資不抵債、熊孩子不聽話了怎麼辦。

首先,保媽會動用“保險保障基金”,實行接管,力挽狂瀾。這個基金池子目前的錢多到,國家一度考慮要降低繳納比例。自新中國成立以來,也發生過三起接管事件,後面我們會有詳細案例分析。

其次,壽險牌照是十分稀缺的,有大把資本願意替保媽、替“保險保障基金”分憂,願意注資和接盤。

最後,保險能不能破產?答案是,在最極端情況下,是可以依法破產的。《保險法》已經在法律層面予以保障:

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強制指定,霸氣側漏)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二)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80%為限。
保險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規定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額應以保護中小保單持有人權益以維護保險市場穩定,並根據保險保障基金資金狀況為原則確定。

簡單總結,保險公司破產,保媽會確保找另外一家保險公司來受讓保險合同和責任準備金,並且保媽會從“保險保障基金”按照規定撥款給受讓保險公司助其有能力接盤。對於壽險保單來說,保險利益在極端情況下也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補充說一下,從新中國成立以來,經歷了多次的全球金融危機,這期間沒有發生過一起破產案例。


3 極端案例分享

接下來我們來說說保媽調教三個熊孩子的故事

【1】新華人壽

早在2007年,新華人壽就因為原董事長關國亮挪用公司資金130億被接管。當時,保監會調查稱,關國亮8年間共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但在後續的庭審中,檢方只指控關國亮涉嫌職務侵佔300萬元,挪用資金2.6億元。

保險保障基金接管的具體操作路徑是,先後購買了隆鑫集團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島投資有限公司等所持的新華人壽股權,接手價格為5.99元/股,持股數約為4.6億股,佔新華人壽股權的38.815%,位居第一大股東。
2009年11月,保險保障基金“功成身退”。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宣佈,將把新華人壽38.815%的股權整體轉讓給中央匯金公司。此次交易中,保險保障基金盈利12.5億元。
脫離接管後,2011年,新華保險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步上市。截止今日,股價報收55.08元,總市值1718.25億。與7年前發行價23.25元相比,漲幅137%。

【2】中華聯合保險

2011年,中華聯合保險因為公司鉅額虧損和償付能力不足被保險保障基金接管,並控股中華聯合保險公司,持有約8.6億股,持股比例為57.43%。
與新華保險接管方式稍有不同,這次保險保障基金採取漸進式管理救助措施。2007年中華聯合保險被爆鉅額虧損達64億元。2009年5月,新疆兵團將其所持有的61%中華聯合的股權交由保監會託管,保監會開始介入中華聯合保險。2011年正式介入。2012年3月,保險保障基金再度斥60億巨資增持中華聯合財險股權,持股比例上升至91.49%。
最終在2016年,保監會批覆同意保險保障基金將所持的30億股股份轉讓給遼寧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億股股份轉讓給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10億股股份轉讓給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保障基金正式溢價退出。

2016年2月,保監會批覆同意遼寧成大、中國中車和富邦人壽以總價格144.05億元受讓保險保障基金持有的中華聯合60億股股份,各自競得30億股、20億股、10億股,持股比例分別為19.60%、13.06%、6.53%。此次交易,保險保障基金盈利84億元。
根據2017年6月,中華聯合的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公司的最大股東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1%,持股數量78.1億股份。遼寧成大,中國中車,富邦人壽持股數量和持股比例未變。

【3】安邦保險

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鑑於安邦集團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可能嚴重危及公司償付能力,為保持安邦集團照常經營,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規定,中國保監會決定於2018年2月23日起,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佈的公告,批准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組2018年第一次會議決議對章程中關於股本結構的修改,即普通股6190000萬股,全部為內資股股東持有;其中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持有75800萬股,佔總股本的1.22%;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持有33800萬股,佔總股本的0.55%;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持有6080400萬股,佔總股本的98.23%。

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將安邦集團接管期限延長一年,自2019年2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22日止。延長接管期間,接管組組成、接管組職權和接管實施辦法不變。
2019年,7月份傳出消息,安邦保險在保監會的安排下準備更名為“大家保險”,原來的保單利益保持不變。

4簡單總結

感謝你耐心讀完。

看過這篇文章後,我們知道,無論我們自己認為的保險公司“大與小”,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是資金實力雄厚,保媽有在事前、事中、事後構築了七道防線來為保障各家保險公司的安全,而保險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國家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袖手旁觀,新華保險、中華聯合保險、安邦保險的鮮活案例就是最好的詮釋。

看到這裡,相信我們可以明白,購買保險時我們不需要過於糾結保險公司的大與小、是否會倒閉問題,更應該做的還是找個一個專業且靠譜的保險諮詢顧問,弄清楚自己的需求,關注合同的具體條款,找到適合自己的產品

保郎中,互聯網時代的保險諮詢顧問,歡迎你來撩~




筆者聯繫方式:

1.公眾號保郎中(baolangzhong)

2.雪球/知乎搜 保郎中

-------------------------------------- END --------------------------------------------

我是保郎中,一名“三不保”的保險經紀人

(公眾號:保郎中 baolangzhong)

不想弄清楚為什麼要買保險的,不保

不想如實告知自己健康狀況的,不保

不因為我專業而是礙於情面的,不保


保郎中


保險到底保險嗎?

其實我覺得是毋庸置疑的。如果真的不保險,國家也不可能大力推廣。

我們覺得保險不保險不外乎下面幾個原因:

1,交幾十年保費,到時候出險了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2,交了保費,出險後保險公司會不會不給我理賠?

先解答第一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九條 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第九十二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通俗說就是即使你原來購買保單的人壽保險公司不存在了,也會有公司接收你的保單,並且會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再說第二個,出險了保險公司會不會不賠?

分兩種情況:第一,屬於保險責任,且不存在不實告知等情況,毫無疑問,保險公司一定賠付;

第二,在投保時,投保人存在不實告知,假如此項告知項和所發生風險存在因果關聯關係,保險公司會拒賠,如果不存在因果關係,屬於可賠可不賠,那就看保險公司如何處理了。所以投保時告知項非常重要,一定要如實告知!

綜上,我認為保險是保險的!在我們使用保險時,一定要遵守投保規則,如實告知。




郭郭談錢


從保險公司監管的角度:中國有著最嚴格的監管三支柱體系:償二代、公司治理、市場行為監督。

不過,對於咱們老百姓購買保險產品來說,無論是大公司產品、還是小公司產品,安全性都是非常可靠的,可以放心。

PS:

其實,“小”保險公司其實並不小,最低註冊實收資本起步都是2個億,這要秒殺市場上多少公司啊。

同時,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保險公司也要買保險,保險公司也要把風險分攤出去,這叫再保險。

另外,保險公司都要計提保障基金的,為了進一步分散風險。

最最後,還有銀保爸爸兜底呢。



Teslamama


肯定是保險,只要是正規的保險。

之所以有這種疑問,個人認為跟保險目前發展不夠充分有關,是一種錯誤認知充斥市場的前提背景下的一種不安情緒的表現。

首先,保險是國家背書的正規行業、重要行業。國家的穩定、人民的幸福都事關保險業的發展。沒有保險,我們今天的生活沒法延續哪怕一秒。看看我們身上以及周圍,那個地方能離開保險,哪個細節沒有保險支撐。

我們的衣食住行,都是在保險的庇護下才有今天的豐富多彩,而不是當初的單調局面。

其次,身邊的保險理賠案例比比皆是,小到車輛的磕磕碰碰、人員的小傷小痛,大到企業的財產損失。如果保險不管用,最常見的街頭交通事故現場,不知道有多少要會轉變成群毆現場。


雖然保險真的管用,但也不排除一些特殊情況的存在。畢竟保險是很專業的事情,生活中不少人對保險不夠了解,難免發生一些誤會,進而以訛傳訛,抹黑保險。畢竟我們國家的保險還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上存在很多不規範的現象,例如銷售環節的誤導、主動返傭、索賄等。誤導了的東西肯定兌現不了,把銷售收益都返了肯定沒法提供標準化的服務,容易造成後續的售後服務出現問題。


相信隨著保險業的進一步發展,這種問題會越來越少,最終消失。


hydongni


在這大好時光裡很榮幸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以下我為大家分享,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認為首先城鎮居民和新農合也屬於保險,敢不買嗎?車險也屬於保險撇開交強險不說,為啥還要主動要求買三者啊,車損啊這些商業險呢?

如果沒有社保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病不起(土豪勿噴)同樣的商業保險也是,無非一個是國家福利性質一個是商業盈利為目的的,商業保險分為人身保險和財險,人身保險又分為健康險,意外險和壽險,而健康險又分為醫療險,重疾險…,等等。

買的保險種類不同當然保障也不一樣!交六萬賠五萬只能說一個字該!保險條款都寫的明明白白的保險期沒過就想取出來,那屬於退保,不是保險公司違約是他單方面毀約當然按現金價值來算。還好是他退保的是一份理財險如果換成重疾險估計交六萬能賠一萬就謝天謝地啦,但是如果是重疾險剛繳費一年,過了疾病等待期,恰好得病,保險公司賠的可就是保額了

同樣,如果是買了一份醫療險,就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理賠報銷辦法來報銷。一個朋友去年給孩子買了一份一年期的住院醫療保險240塊錢,住院之後理賠了1500多,今年續保之後,孩子又住院這份保險又給報銷了1300多,金額不大但是算上理賠款也就相當於兩次看病沒有花錢。

關於保險不管你上面有沒有人,他所依據的都是保險合同,合同上沒有,業務員就算說破天也不會算數的,所以無論買什麼保險自己好好研究一下保險合同才是正確的。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履險若夷


在這大好時光裡很榮幸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以下我為大家分享,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認為首先城鎮居民和新農合也屬於保險,敢不買嗎?車險也屬於保險撇開交強險不說,為啥還要主動要求買三者啊,車損啊這些商業險呢?

如果沒有社保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病不起(土豪勿噴)同樣的商業保險也是,無非一個是國家福利性質一個是商業盈利為目的的,商業保險分為人身保險和財險,人身保險又分為健康險,意外險和壽險,而健康險又分為醫療險,重疾險…,等等。

買的保險種類不同當然保障也不一樣!交六萬賠五萬只能說一個字該!保險條款都寫的明明白白的保險期沒過就想取出來,那屬於退保,不是保險公司違約是他單方面毀約當然按現金價值來算。還好是他退保的是一份理財險如果換成重疾險估計交六萬能賠一萬就謝天謝地啦,但是如果是重疾險剛繳費一年,過了疾病等待期,恰好得病,保險公司賠的可就是保額了

同樣,如果是買了一份醫療險,就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理賠報銷辦法來報銷。一個朋友去年給孩子買了一份一年期的住院醫療保險240塊錢,住院之後理賠了1500多,今年續保之後,孩子又住院這份保險又給報銷了1300多,金額不大但是算上理賠款也就相當於兩次看病沒有花錢。

關於保險不管你上面有沒有人,他所依據的都是保險合同,合同上沒有,業務員就算說破天也不會算數的,所以無論買什麼保險自己好好研究一下保險合同才是正確的。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匯盈金融丨股指金銀油


這樣問也是人之常情,目前在中國人們對保險的滿意度最差的就是理賠,當初買保險的時候說這能賠那能賠,結果出事後啥都不能賠,很多這樣的案例。

那真的是保險不保險嗎?

 

1.      導致保險被認為不保險的背景:中國的保險發展並不長,20世紀90年代和本世紀初,由於國民教育文化水平並不高,當時有很多從業的保險代理人是初高中學歷,甚至大媽大爺都能買。他們對保險條款一知半解,且因為代理人在“佣金”的金錢利益下,很多保險代理對客戶誇大產品的保障,對免責條款和限制條款少說上不說,這就導致信息的不對稱。 不能完全否定這些人,他們也為保險發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但也同時也埋下了不少的雷。這個階段保險經歷了粗礦式迅猛的發展。

 

2.      發達國家人均有7~8張保單,可想而知,保險真的是一個好東西!

買重疾險,生個重病,中症,輕症由保險公司給你賠錢看。

買醫療險,住個院看個門診也能報銷

買個意外險,出有事身故或傷殘有保險公司賠。

買個年金險,當作理財與養老。

……

 

3.      那我們國家的保險行業最近幾年也在飛速發展,且保險從事人員現在必須是大專及以上了,而且部分學校已經將保險納入學習體系中。 隨著職業人員的專業度提高,國民對保險的意識提高,保險將深入到每個家庭。相信未來會正確看待保險,並能很好的自我識別。

 

4.      當下建議:

普通民眾不容易去辨別保險產品條款、告知、法律,建議還是找專業的中介諮詢購買!


愛法永兒


題主好。您提出這樣的問題應該是看到了保險有作用,但不確定它的實用性。

我們從這樣幾個維度分析一下“保險是如何保險”的:

首先,保險是基於合同的基礎訂立的。

買保險最後買到的是一張合同。和其他的合同一樣,它上面載明瞭保險公司和客戶的權力和義務。

但是保險合同和其他合同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它受《合同法》的保障之外還受《保險法》的約束。

同時,目前中國的保險業監管是世界上最為嚴格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購買到任何一種保險都是有最大的安全性的。

其次,保險最大的作用是風險保障。

如果一個人確定能一輩子不得重大疾病,完全沒有理由選擇購買保險。

但是,大數據顯示人的一生有72%的可能會患重大疾病。

而“生、老、病、死”是人一生的畢竟階段,誰也不可能脫離這個循環。

那麼對這種未來必將發生的情況,轉嫁它的風險,打下足夠的經濟基礎,讓自己的生活更踏實、為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目標的實現保駕護航,保險無疑是最優的方式。

再次,保險的實用價值。

因病返貧,在水滴籌等平臺上募集捐款、一人得病拖垮全家,都是對於疾病或者災難的無力抵抗的表現。

保險確實不能讓人百病不生、也不能讓人長命百歲,但是有了保險在風險時刻,就能獲得就是最大的經濟補償和保障。

客戶在獲得保險賠償之後最大的感受就是:為什麼當時沒有多買點保額?

最後,保險不保險,原因必然是沒有選對保險。

大部分保險的爭議和糾紛,並不是因為產品或者銷售的隱瞞和欺詐,而是客戶對於自己購買的保險盲目和無知。

看見過家裡一堆意外險保單的客戶,市場也存在缺乏高發疾病保障的產品。

保險的購買,保障體系的搭建是一個專業、科學的問題,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而言有相當高的難度,也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時間,重要的是一份保單保障可能是自己20-30年的長期的投資。

基於這樣的情況,最簡單的購險方式就是由保險經紀人設計專門的保障方案。

職業的特性要求,立場和出發點是天然站在客戶的角度;

專業的特點,可以做到為產品排雷般的監視條款責任;

職業的特點,掌握大部分保險公司的海量產品資源。


希望答案可以幫到您,如有問題歡迎追問,需要保險方案設計或者產品分析,歡迎關注我後與我私信。


九雲輕生活


保險法及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