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騙人的嗎?

楊默晗


保險是騙人的嗎?

#保險六萬賠五萬



有則視頻很火,李先生母親買了某公司的養老保險,每年交費6115元,保障期終身,交費滿10年,累計已交保險61150元。


合同沒到期,李先生想退掉,被告知只能拿回58000元,於是他就找來了當地電視臺記者協調,與保險公司當面對質。


李先生拿出業務員提供的計劃書,上面手寫文字註明10年後含分紅的收益應為16萬,如今只能拿到5.8萬,這之間的差距離他很惱火。


保險公司負責人解釋說,最初約定的是10萬的計劃,才製作的10萬保額的演示表,後來客戶選擇了5萬,就按客戶的意向執行了。你們選擇了5萬的計劃,現在卻要10萬的收益,有點不合理。


李先生質問保險公司負責人:我要是存銀行裡,光10年利息就得多少錢啊?花6萬多買保險,最後只領取5萬,這樣的保險你買嗎?


這個視頻被上傳到某短視頻平臺,甚至成了一個梗,只要有保險話題出現,就有人玩梗:買保險嗎?交6萬賠5萬的那種?


對於不瞭解保險的大眾來說,這則視頻為他們揭露了「保險騙人」的本質,也為他們拒絕保險找到了新的理由。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產品保額怎麼這麼少?坑人?


2017年春晚有個保險相關的節目《天山情》,裡面提到了「保額」這個詞,還歪解了一下:人壽保險就是保人和獸的,保額就是保鵝的。


讀懂這個梗的聽到這種解釋都笑了,但笑的人並不見得真明白「保額」是什麼。把保險簡單的分為保障型和理財型,雖然都叫保額,卻有天差之別。


保障型產品保額往往比保費高,畢竟有槓桿作用嘛,以小搏大,比如意外險,交100元保費,撬動100萬的意外交通身故保額,這很常見。


但理財險的保額可不是這樣的,像是年金險,它起到的是參考作用,每年保險公司返還多少錢,是基於這個值來進行計算的。比如5年後到60歲,每年返還保額的120%,到底是多少錢呢,要用這個參考值來計算。


理財險的保額並不見得是越多越好,要看實際領取到的數額是多少。如果某產品保額10000,只返還20%,那還不如保額5000,返還100%的好。


其次是理財險的紅利和利率,沒辦法計算的很精確。像是年金險的固定返還好計算,白紙黑字寫得清楚,按保額的比例算一下就清楚了。但紅利和利率是上下浮動的就比較蛋疼,所以也只能作為參考。



保險收益和銀行作對比?


視頻中的李先生,說了一句很經典的話:那我存這錢幹嘛啊,我要是存銀行裡,光10年利息就得多少錢啊?可以說是說出了很多人的心聲。


不僅李先生這樣理解保險,現實生活中的張王趙劉先生,也都曾這樣質疑過保險。照我說,按這樣的想法,存銀行多好,買保險幹嘛呢?


這份保險是買給母親的養老險,商業養老險一般會有一個領取日,以及一個領取年限,用這種方式來實現養老補充的目的和需求。


這種方式也是有要求的,首先是專款專用,既然是約定了領取日,就到這個時間點才能領,其他時間領不划算。剛交清就要退保,肯定會有損失的。


其次是長期兌付,如果你不通過買保險的方式,攢著錢給母親養老用,這錢攢不攢得下來是一回事,夠不夠養那麼多年又是一回事。而保險有給予年限,到了領取之日,在約定的年限內,每年都是可以領取,比較穩定。


很多人還質疑保險的收益,有些人交費期滿了算了算,說不如存銀行划算。存銀行是存一大筆錢,定個活期或死期,然後總體結。保險是一年一年的交,保障週期甚至可以鎖定終身,肯定不一樣。


存銀行一年身故了,銀行能給多少?買保險交一年身故了,保險能給多少?存銀行10年取完錢,和銀行還有關係嗎?交10年保險,甚至可以領錢一輩子啊。


算短期收益的話,保險比不上銀行,不如銀行靈活。要算長期收益,銀行還真比不過保險,而且保險的本質是保障,保障的槓桿作用也是保險的優勢。


視頻中還提到一個點,業務員承諾交10年能領16萬,客戶就抱著投入5.8萬,10年後達到16萬的想法買了保險,這不是養老,這是求暴富的收益。在P2P、民間高息借貸、養生投資項目的眼中,這些都是優質的韭菜。



懂保險的在騙保,不懂保險的在拒絕


質疑保險的每年都有,騙保的也與俱增。堅持牴觸保險的和希望用保險快速致富的人,就是這麼極端。


這幾年網上有很多騙保案,不知道大家瞭解過沒有?偽裝意外現場,想騙保100萬,結果妻子帶孩子跳河的新聞,現在還能搜到。


幹保險的和做醫生的兩口子,短期內為自己買了數百萬的重疾保額,差點理賠成功。還有給妻子買千萬保額,然後殺妻騙保的魔鬼渣男。


有沒有想過這麼一個問題,如果保險是騙人的,這些人為什麼會鋌而走險?因為他們知道保險不騙人,反而希望能找到保險的漏洞,通過保險致富。


每個人的觀念是不一樣的,有些人先潮一些,有些人就落後一些。就像5G時代短視頻時代來了,有的人麻木不覺刷視頻娛樂,有的人短視頻創業賺了個盆滿缽滿。


別人都想法通過保險賺錢或者彌補自己的收入損失了,有些人居然還驕傲的叫囂著保險是騙人的。貧窮果然不是原罪,無知才是。



這個6萬保險賠5萬的事件,最後的處理結果也是耐人尋味。保險公司向客戶退還承諾的16萬,然後找事發的第三方代理公司追責。


這個保險最後還是賠了,真是和產品名字一樣,一諾千金。但是因為這件事而引發的客戶對保險的反感,和買6萬賠5萬的梗,看來是丟不掉了。


保險行業每年為社會理賠的數額可以用天文數字來形容,卻很少有人會主動向別人說自己得到了多少多少理賠,去主動宣導保險的好。


但只要保險出了負面,無論買不買保險的人都可以對保險指手劃腳,說三道四。正應了那句老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保險到底騙人不騙人?這個話題沒有標準答案。因為即使它再好,在有些人眼中什麼都不是,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


看了這麼多保險糾紛的案例,也有必要給大家提個醒:保險注重的是保障,別追求什麼收益。買保險之前,先弄清楚自己買了什麼,是為自己的負責。


最後用一個順口溜結束本文:蘿蔔青菜,各種所愛,保險這種事,懂了才看得明白,喜歡有喜歡的道理,不愛也有不愛的由來。希望在保險規劃這件事上,大家多學知識,少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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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狼


說說我買了份保險,這兩年經歷的事。

2017年我跟富德生命人壽保險業務員郝某某瞭解保險,決定跟她買保險,辦理保險的時候她叫來另一個同事給我細講了產品,當時跟我說她的同事更瞭解產品,但是辦理保險了以後我的保險業務員還是郝某某。

最近因為這份保險問題再次聯繫業務員郝某某,郝某某電話裡親口承認,當時賣我保險時自己什麼也不懂,現在也不幹了,有問題找別人,不用找她了。

我現在這份保單遇到的問題是

1,我的業務員賣我保險時隱瞞自己的專業度,我認為這是欺騙,我瘋了找一個什麼都不懂得業務員買保險

2,這兩年期間業務員郝某某沒有給我提供過任何服務,我有問題聯繫她的時候,她都是給我發送個別的業務員的名片,讓我聯繫他們。自己完全沒有要給我服務的想法,只會把我往外推,說話態度還特別不好,我問她到底誰是我的業務員,人家說當初讓我買這份保險是為我好,沒騙我哄我,言下之意就是沒欠我的

3,這兩年期間,富德生命人壽的售後也沒用給過我任何的服務,沒有給我打過任何電話,只在今年該交保費了有售後人員聯繫我了。(要錢的時候人就出現了)我因為服務問題覺得不交保費了,售後說以後直接聯繫他來給我服務。但是經過兩次溝通我發現他也不是個專業的,好多問題不清不楚解決不了。

4,我打客服電話投訴業務員的行為,要求更換業務員,後期又打電話催過處理結果,只說儘快解決,已經上傳投訴反映過了。但是沒有結果。業務員因為她工號還在,不能更換。

5,買保險時說的輕症理賠15次,售後來了說輕症理賠5次,打客服電話客服說輕症理賠5次,去當地富德保險公司問,其他業務員說賠15次沒問題。保險合同裡只說了每種輕症僅理賠一次,沒有寫具體可賠多少次。業務員說客服不專業,售後一會說自己專業,一會說自己也不專業。現在我也不知道該相信那邊了。富德的業務員和客服都同意不了答案,合同還寫的不清不楚。

6,我要向保監會投訴,公司其他業務員也是個領導說讓我的業務員來給我道個歉以後好好服務就行了,我投訴她她受影響了。(我掏錢買保險的人就活該該吃虧了唄)

我買了份保險,自己啥也沒做不錯,卻得到的是這種服務,我不該投訴?


歡178027710


本人是負責財產保險的,我只告訴你一個規定,如果你購買了一臺汽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不管是不是騙人的,你都得要交錢買他,否則你不能上牌,也不能年檢,和你不能上路行駛。

另外,我國還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法是什麼?指調整保險關係的一切法律規範的總稱。其內容主要包括保險合同法、保險業組織法、保險監管法等。

凡有關保險的組織、保險對象以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法律規範等都屬保險法。

如果保險是騙人的,它為什麼還成立了一部行業專門的法律?

某些大保險公司還成了上市百強排名靠前的企業?

專門抓騙子的公安部門為什麼不介入調查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的幾億客戶為什麼不上告保險公司?

這些客戶都是智商為零的蠢材傻子?

最後送給認為保險是騙人的那些人一句話,不信保險就不要買,風險來臨,自己買單。

謝謝!



平安萬保路


01

s掐死你的溫柔

剛剛

我本人做車險理賠的,車險瞭解多些,這樣跟大家講,真正出事故報保險,99.9%都是正常賠付,其實也想問問那些被拒賠的,是真的正常出事故嗎。

車險裡,有幾個特約險(保險法規定)比如玻璃險,劃痕險,三者逃逸險,涉水險,十幾萬的車,這幾個都加上去也貴不了幾百,除了這個幾個沒買被拒賠,其他被拒賠的可以捫心自問,自己有沒有隱瞞什麼?

保險大略分為車險,壽險,財產險,其中車險算是最良心的,也是保險法規最健全的,跟大家講下,保險公司做車險的普遍感受,就是“越來越難做”,保費的持續降低,車輛的限購造成保費增速下降,民眾保險意識的覺醒沒能帶來保險的規範,反而是越來越多的騙保行為,對投訴的重視沒能提升客戶的服務體驗,反而是越來越多拿來做無理取鬧的資本。排名前十的保險公司,沒有一個賠付壓力不大的,大保險公司盈利很難,小保險公司不虧就是能力體現,不是危言聳聽,是真的很難。

最後再科普下,保險分銷售端,理賠端,理賠從上到下又分總公司,分公司,中支機構。崗位分 查勘,項目定損,項目審核,項目報價,項目報價審核,復堪。

如果你的親戚有做最基層的查勘員的,請不要隨意投訴他們,他們大都很年輕,屬於吃的少乾的多,壓力大,要求少的一類,一般人幹不來這個,比起快遞員,外賣小哥,他們才是被社會忽略的一類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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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說保險都是騙人的,為什麼?我理賠了那麼多客戶?



s掐死你的溫柔


保險在中國發展這麼長的時間了,果若按保險人宣傳的無限利好,怎麼又會這麼多人噴保險,揭其短,甚至每當保險人在媒體平臺上大吹特吹,天花亂墜,宣傳保險利好(也不管人們信不信?只顧按保險的話語術公式似的閉著眼睛自我感覺良好,儘管胡扯,也不考慮因果關係【即投保了,所謂出險了,不管誰的原因,孰是孰非?也難扯得清,能否確保得到理賠個最基本前提是否存在著不確定因素,所謂因之不在,果將焉附?】,假若大體上都不信,如此宣傳,有意義嗎?畢竟是自個宣傳,身家收入利益所在,職業需要所在,難免有賣花說花紅之嫌,難以讓人信服),為你及家庭規劃幸福人生,千好萬好,反正你投保了就是好,風險轉嫁了,萬一出險,保險公司就是你的經濟靠山,除了在職保險人幾個抱團相互吹捧,點贊外,鮮見有普通人給予肯定點讚的,有就是招來猛烈開火,加以抨擊,甚至不吝冠以難聽的稱謂,騙子,合法傳銷,揭其致命硬傷兩不賠:這不賠,那不賠。趨利避害,本來就是人的天性,人們總不會傻冒到趨害避利吧?保險人宣傳的利好為何和人們對保險的態度大相徑庭呢?這很不合乎常理嘛,按保險人說的,人們風險意識薄弱,存在僥倖心理,對保險認識不足,存在偏見,這也似乎說不過去,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國家風險轉化機制逐步完善,人們的風險意識是越來越強,從人們砸鍋賣鐵,也要全家買社保來看,並非意識薄弱了,而是增強了,不投商保,只是不相信投了商保,能否在所謂出險情況下得到保障理賠,並不代表風險意識不強,再者從保險公司天天招代理人,曾經幹過保險的和現職的人何止千千萬萬?人數之多,接觸面之廣,傳播途徑之直接,再加上之前已投保了的,本身就是一個龐大的人群,散落在浩浩的大眾中,特別是曾經的保險人,人次之多,假若保險真的無限利好,他們本身就是一張最有力的宣傳名片(道理很簡單嘛,他們既有風險意識,又曾為所謂業績,自個填過坑,買過保,現又無行業利益糾葛),更具有說服力,人們對保險認識不足也似乎難以說得過去。再者從保險人宣傳招黑來看,倘若保險如此利好,怎不見曾經的保險人出來仗義執言,為保險正名,若他們挺身而出,豈非更加有說服力?相反,倒是出來揭短,以親身經歷自爆行業內幕的曾經保險人倒是不少,這是為何?難道個個都失去最起碼的辨別是非的標準?這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黃坤德


保險公司是經過註冊的,並不騙人。但是,保險裡面的保種產品,你掌握不好一點,就會受騙的。我的一位親戚,拿一萬元到銀行窗口去存,當時,有位工作人員提示說存分紅保險利息高,這位親戚經過雙方多次交談達成協議,每年存一萬到期分紅三萬,本金還是自己的,當場就得到分紅錢了,一萬元變成了一萬零六百五十元。親戚拿回存款證明,協議書合同書,找我看,我說你上當了,這些協議都是霸王合同書,你沒有一點主動權。他一聽我這一說,第二天去要,一萬元只退七千,協議籤的是既日生效,今天要錢是違犯了合同,錢也沒要回來。接下來全家都到南方去了,此事也就石沉大海了。這保險真不保險……。


九九雷


保險騙人在伴隨保險的生活中是存在的。同時,也存在人騙保險。問題是發生的概率是偶然現象,還是普遍現象。

什麼叫騙?騙的含意是把一個不存在的事實或實體説成事實存在,成功獲得他人的信任,使受騙人蒙受損失。

保險是一個龐大系統,通常接觸最多的是人壽系列和健康醫療系列方面的。構成保險的有:1. 保險人(保險公司)。2. 投保人/被保人。3. 保險產品。

代理人代表受聘的保險公司推銷產品。是否為客戶提供服務是根據該公司的制度而定。有的代理人在職期間自始至終都為客戶提供服務的(友邦保險公司)。

保險產品(合同)是由保險公司制定後上報銀保監會審核,時間半年內審批完成才可以銷售。上市的產品基本上符合法律要求。因此,產品是合格的。但合格的產品並不代表完美,有它不足之處。一個產品的價格,通常反映在產品的質量上。保險產品主要是責任條款和責任除外的鬆緊度,以及它的附加險設計上。每個產品都有其獨立性和非獨立性,這樣有利於產品配置,完成產品的合理組合,不至於發生保險事故時正好缺了那方面的保障。

客戶買的只是保險公司的產品,產品是需要服務來體現。體現服務有兩個人:1. 保險人。2. 代理人。

保險人體現有兩點:1. 機制。2. 契約精神。

代理人體現有兩點:1. 責任感。2.專業程度。

這個人同樣對產品的執行有專業的理解,而不是曲解,誤解。以及對契約絕對承諾執行。

產品已經定製,出現保險事故時將如何理解及執行,是對合同承諾的具體體現。

客戶任何時候都只有一個要求,就是獲得合理賠償。


安仔13602886007


小編大學金融學專業,其中保險學也是主修課程,不能說科班,但基本的套路還是瞭解一些的。接下來談談個人感覺!

首先,保險的問世絕對是一件好事,我們不得不承認,保險是按照大數定律賠償,用大多數人的錢幫助少部分出現財產或者人身損失的人,這是人類的進步!保險最早是海上保險,畢竟海上運輸風雲莫測,加上以前的船隻經不起太大的風浪,經常船毀人亡,當然一旦運輸成功了,將會盆滿缽盈,有點類似於風險投資!

其次,我們知道論起保險業、銀行業和金融業,歐洲和美國發展比較早,也發展比較好,比如倫敦是歐洲的金融中心,美國紐約、芝加哥都有老牌的交易所,因此,保險業也歐美也算是涉入比較早的行業,而中國在這個行業應該處於發展過程之中,甚至不斷在模仿歐美的先進的制度和管理經驗,甚至很多險種都是直接照搬硬套,這個有歷史發展原因,我們也不能渴求中國的保險業一天兩天就非常完善。

再次,我們為什麼要買保險?如果一個健健康康,無憂無慮的人會花錢買保險麼?所以買保險的人一種是確實為了預防風險發生,但不排除一種人是為了騙保,或者叫道德風險,那麼保險公司傻麼?不傻,他們是甲方,所有的保單都是他們寫的,各種免責條款,各種有利於他們的條款,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遊戲規則,但是沒有辦法,要麼你同意,要麼你不籤,所以不要說,保險公司不理賠,因為只能說你沒有花時間研究條款。

有人說,賣保險的業務員說的什麼都賠償,打親情牌,請問他是真正的為你著想麼?恐怕多數是為了你的錢吧!據說,美國的保險業務員賣給客戶保險,他是和客戶站在同一戰線向保險公司索賠的,但是中國的保險業務員呢?不少幹一段時間就溜之大吉了,很簡單,無法給客戶交代,煩都煩死了吧,說到底,這是法律的缺失,如果有法律約束,今日你把保險賣給客戶,終身你要為客戶盡責,否則你根本不可能在保險行業混下去,嚴刑峻法,哪個業務員敢騙客戶呢!

最後,保險就是保險,理財就是理財,很多保險打著理財的幌子,動不動每年繳納多少錢,繳納夠10年、20年或者30年的保費之後可以返回多少錢,這種還叫保險麼?請問,如果10年不繳納夠可以不可以申請退錢?如果繳到5年上保險公司破產了,我找誰要錢去?請問,每年繳納成千上萬元怎麼計算出來的,是大數定律麼,還是大賺定律!以前保險是城市包圍農村,現在成農村包圍城市!說到底,各有各的打算,誰也不要怨誰,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管現在怎麼樣,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保險業會一片光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大道論市dadaols


保險和騙人兩個詞語好像是形影不離,感覺一提到保險就有人會說騙人,昨天我也發表了一點關於保險的專業知識,評論區馬上有人說我騙人,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我騙他什麼了,貌似保險是騙人的出現的頻率比傳銷是騙人的還要多(傳銷是真騙人),當然既然有人說騙人,那我也相信肯定也不是空穴來風,有些可能真的買了之後沒有得到相應的保障,那還有一部分人就純粹是道聽途說,自己沒經歷,人家說騙人那就是騙人,這部分人就不做討論了,我們來說說買了之後沒有得到保障的那部分人吧。

在我們專業術語中,通過保障全面和不全面可以分為裸險,半險,全險,所謂裸險就是說這個險種只負責被保人的身故,只有當被保人身故了其家屬才能拿到一筆身故金,簡單說就是隻有死了才能拿錢,反過來講當被保險人活著的時候不管疾病,意外都無法理賠,然後是半險,相對來說保障稍微齊全一點,但也是遠遠不夠的,這裡除了身故之外,如果發生意外傷害和重大疾病也能拿到相應的意外傷害保額和重大疾病保額,但是不是每個被保人都會發生意外傷害和重大疾病?不是的。更多的是小毛小病,傷風感冒住院,不過可惜萬一真是這樣,對不起還是不能報銷,(貌似還真有點騙人的樣子),那到底怎麼樣才算完整的保險,才沒有騙人的樣子呢?,這就要說到全險,顧名思義就是全面的保險,發生小毛小病,小意外住院可以報銷,住院期間還有住院補貼,發生嚴重點的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可以理賠保額,發生身故,家屬領身故金,只有這樣才是面面俱到,大事小事都有保障。

總而言之買保險除了全險,不管是裸險還是半險,一旦發生風險都有可能無法理賠,哪怕你一年交了幾萬塊,不行就是不行,這個時候如果是我,我也會說保險是騙人的,那理論上說我們都買全險就解決問題了?是的,理論上是的,可是實際中由於客戶的不專業,這個倒不去展開了,客戶不專業也在情理之中,問題是很多業務員不專業,保險行業人員流動很快,很多業務員還沒等專業起來就已經離職,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出去的保單往往是有漏洞的,很多是裸險或者半險,都是有後遺症在裡面的。

既然分析了原因,我們知道保險本身不騙人,只是在銷售過程中人為的因素造成做的保單不完美,而讓人覺得保險騙人,所以我國保險事業的發展還任重道遠,需要國家政策支持,媒體宣傳,讓老百姓專業起來,需要保險公司的規範和投入,讓業務員專業起來,讓大家在遇到問題時都能有所保障,對於保險是不是騙人的,我就做以上簡單闡述,如有觀點可以一起討論。(圖片源自網絡,如侵聯繫刪除)





江南才子哥


關於保險是不是騙人的問題,很多年來,質疑者不斷,為什麼這麼簡單的問題,仍然不斷有質疑聲呢?

我們首先跳出保險,看看其他行業吧——

麻將,做為一種娛樂項目,被大家稱之為“國粹”,設計非常巧妙,靈活多變,被大家喜愛,就麻將本身來言,它會弄虛作假騙人嗎?肯定不會!但是有人利用麻將設局來騙人,你能說是麻將本身會騙人嗎?

中藥,做為中國勞動人民幾千來在與疾病做鬥爭的過程中,通過實踐逐步積累的醫藥知識,是我們的國寶。每一味中藥在一副藥房中的搭配必須是有講究的,專家搭配好了就能治病救人,庸醫搭配錯了可能給人帶來致命之災,你能說中藥是騙人的,是要人命的嗎?中藥本身不會要人命,只是不懂的人用錯了比例,用錯了地方。

可見,不管是麻將、中藥,還是保險,本身都沒有問題,如果它給人造成了傷害,那是因為同它的人用錯了地方。

保險是什麼?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請注意保險中最關鍵的要素是“合同約定”,如果因發生買了保險不能發生理賠的問題,就是不在合同約定的範圍之內。

那麼,我們在購買保險過程中,一切權益的核心是合同條款!而不是保險公司大小、是否是朋友熟人,你試想一下,就算在生活中做生意,親戚朋友之間籤協議,你不也會看看協議細則嗎?況且,保險合同生效後,還有10個天的猶豫期,如果發現合同和約定不相符,可以無條件全額要求中止合同,退還全部已交保費。

保險,在今天已經是國家意志,是社會發展和進步的穩定器,你可以不喜歡保險,但是一定要會用保險,只有善於用保險的人,才是有大智慧的人。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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