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成效!天津津南法院打造物業糾紛化解多層“過濾網”

天津津南法院著力探索多元解紛新模式、新機制。面對大幅增長的物業糾紛案件,率先將物業糾紛作為推進“訴源治理”、創新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案件速裁機制的突破口,運用訴前人民調解、律師調解、要素式審理等多種方式形成了“多方聯動、層層過篩”的“過濾網”,已逐步顯現治理成效。

見成效!天津津南法院打造物業糾紛化解多層“過濾網”

一是立案前將案件委派給人民調解、律師調解組織先行調解。天津津南法院與津南區司法局共同成立訴前調解委員會,針對物業糾紛的特點,選派由5名退休法官、退休教師組成的專職調解員和3名兼職律師調解員對物業糾紛進行調解,發揮人民調解員專業背景優勢,力爭將多數物業糾紛化解在訴前。對於物業公司與業主共同申請司法確認的,由調解法官及時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2019年以來,化解訴前物業糾紛422件,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310份,對於調解不成的案件,人民調解員指導雙方填寫好送達地址確認書、要素表,做好無爭議事實記錄,為下一步開庭審理做好必要工作。二是對接津南區各鄉鎮人民調解組織,利用信息化手段聯動調處物業糾紛。天津津南法院主動融入津南區“大調解”工作格局,與各鄉鎮人民調解組織形成工作機制,指導各人民調解組織就地化解物業糾紛,力爭糾紛“不出社區、不出村落”。開通在線司法確認審查“綠色通道”,對需要司法確認的案件,利用遠程視頻連接各鄉鎮人民調解組織,在線詢問當事人,確認司法確認各項條件均具備之後,及時完成立案、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讓當事人無需前往法院立案,為物業公司、業主提供便捷的訴訟服務。

三是立案後法官進行“再調解”,將調解貫穿物業糾紛解決全程。訴前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轉為正式立案後,承辦法官在庭前和庭審中以業主陳述的對物業服務的意見為基礎,對案件進行“二次加工”,調解中向業主和物業公司釋明類案判決結果、業主抗辯意見是否是物業糾紛案件審理範圍等問題,並實地查看小區現狀,力促矛盾以調解實質化解。四是對確無調解可能的案件適用要素式審理方式快審、簡化法律文書,提升審理效率。根據物業公司與業主在庭前填寫的要素表,對雙方無爭議的事實不再進行審理,合併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環節,減少當事人重複發表意見,直接對爭議事實進行審理。裁判文書採用要素式、令狀式,創新使用表格式,從審理到裁判不斷提升審判效率和質量,充實完善速裁快審審理機制。自天津津南法院採用新的審理方式以來,共出具要素式裁判文書207份,出具表格式判決書2份,平均審限12天。

見成效!天津津南法院打造物業糾紛化解多層“過濾網”

近年來物業糾紛“井噴式”增長,倒逼基層法院創新多元化解機制,不斷強化“訴源治理”,物業案件數量大且涉及民生,是基層法院必須要解決好的重要課題。天津津南法院通過打造“過濾網”,現已經使物業糾紛呈現“倒金字塔型結構”,讓絕大多數案件化解在訴前,使糾紛止於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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