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給員工買工傷保險,出工傷事故如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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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後,先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的,則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拿到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的級別,要求公司支付工傷待遇。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傷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傷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如果公司未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工傷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繳納了工傷保險,大部分待遇由工傷保險支付。

公司拒絕支付工傷待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的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項目中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用人單位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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