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在市裡的房子不想被拆遷,有啥辦法?

曾經的美好47


不想被拆遷,只要還沒有在協議上簽字,並且未有過支持拆遷的意願,即並非因不滿補償標準而反悔,按規定是有這個權利的。當然,絕不能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拆遷工作。

相對應的,法律也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所以也別擔心強拆。

究竟會不會被拆,這些問題弄清楚了嗎?

據題主所述,之所以不想被拆遷,是因為按徵收單位給的補償標準,感覺自己虧大了,並且補償房的位置遠不如現在房子。那麼,有兩個問題需要梳理清楚。

首先,按照《拆遷法》規定,在作出徵收決定之後,相關部門會在被拆遷區域或通過報紙等媒介進行公示,並且拆遷標準也是如此公示。在取得90%以上被徵收人同意之後,相關單位才可以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如果大部分人同意補償標準,題主又拿不出“證據”,那拆遷是早晚的事。

其次,一般情況下,徵收公告時間不得少於30日,徵收範圍較大時為不少於60日,被徵收人在公示期可以提出意見。題主覺得標準低,是否在公示期內提出異議,並上報過?如果有過,那麼在沒有解決被徵收人提出問題的情況下,徵收決定一般不會下發。

真的不想被拆遷,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呢?

第一,按照《拆遷法》第二十條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以投票、抽籤等方式確定。當初在進行徵收公示之後,徵收單位是否有明確評估機構是誰?有沒有徵求題主的意見?如果沒有,建議題主以此提出抗議,要求徵收單位更改評估機構。

第二,按照《拆遷法》第十九條規定,若無特殊情況,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也就是說,題主可以自己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要是覺得房屋產權調換吃虧,那麼就提出要選擇貨幣補償,去找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自己的房子進行評估。

第三,根據題主所述評估、補償標準,那被徵收區域的其他業主也應該不大可能同意。既然對補償決定不服,那就建議聯合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雖然在複議、訴訟期間不停止補償決定的執行,但被確認為違法的,是可以獲得賠償的。

第四,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題主可以估算一下,如果確實補償過低(建議找相關評估機構評定),那就選擇“民告官”吧,反正徵收違法了。


正眼看築城


首先需要明確目前市裡的房子周邊區域是否已經納入政府規劃建設範圍內。

如果已經納入政府規劃範圍內,要看相關規劃是否在公示期內,如果正在公示期內,可以瞭解同區域居民是否有相同不拆遷的願望,如果和你一樣想法的人佔絕大多數,且此願望十分強烈,則可以與同區域居民商議選出代表,向有關部門反應居民訴求,如果居民反響十分強烈,政府可能會考慮修改或調整原規劃,條件允許的,申請政府有關部門舉行相關規劃的公開聽證會。

在公示期內如果沒有反對意見,則公示期過後,拆遷就是早晚的事情!想改變不被拆的命運,只能對於拆遷賠償提高個人要求的標準。如果賠償額或賠償安置的房屋面積滿足了原住民的的要求,彌補了原住民的損失,則拆遷繼續進行!

中國高速發展的城市化進程就是不斷拆遷的過程,很契合中國的英文名字的發音——“拆那”!


通天視線


市區一般是鬧市地段,寸土寸金,一般拆遷相對來講政府前期會做大量工作,是繞不開必須要拆的,拆遷政府都是有賠償的,不是你說不想拆就不拆,之是拆之前討好補償方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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