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緊!玉林一男子騎摩托被攔下後這樣做,被拘5天!別以為這是小事

北流一男子未戴頭盔被交警攔下,

他竟趁人不備強行搶奪證件,

結果悲劇了……

要紧!玉林一男子骑摩托被拦下后这样做,被拘5天!别以为这是小事

11月5日,北流一男子騎摩托車時未佩戴安全頭盔被執勤交警查獲,男子不但不配合還阻礙執法,最終,該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要紧!玉林一男子骑摩托被拦下后这样做,被拘5天!别以为这是小事

當天,北流交警在城西一路富林塘路段開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晚上8時30分,一輛摩托車經過,因該車駕駛員未佩戴安全頭盔被執勤民警示意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對韋某展開教育,並告知韋某會被處罰款50元,記2分的處罰。韋某聲稱不佩戴安全頭盔是小事,不同意處罰決定,要執勤民警交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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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勤民警現場開具處罰決定書的過程中,韋某不但不配合執法,竟趁人不備強行搶奪證件,

用力過猛撞傷了一旁的一名輔警。隨後,韋某被當場制服,並移交給松花派出所。

最終,韋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

普法小知識:什麼是阻礙執行職務行為

是指行為人採取吵鬧、謾罵、無理糾纏、侮辱、圍攻、拉扯、撕毀封條、拒不接受檢查等方法,故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該阻礙行為沒有使用暴力暴力威脅手段,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尚不夠刑事處罰,屬於違法行為。

因法律意識淡薄

在玉林,

阻礙執行職務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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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2日,北流一男子借醉撒潑,不僅用粗言爛語對現場交警進行辱罵,還用手推搡交警,阻撓交警調查取證,最後因阻礙執行職務和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元。要紧!玉林一男子骑摩托被拦下后这样做,被拘5天!别以为这是小事

<strong>因車輛逾期未檢,遇上交警檢查後,女司機甘某竟然搖上車窗鎖死車門拒絕接受檢查,且在民警試圖破窗時,猛加速衝卡逃竄。2019年10月15日,甘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罪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0日。

遇到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時,

一定要配合執法,

存在異議的可以向相關單位提出複議,

切勿衝動暴力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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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整理:寧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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