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逃債的情形有哪些,債權人怎樣討債?

梁盛鋒


債務人為了逃債,可能會出現以下情形: 1、企業兼併、倒閉、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換,新負責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債務人將資金匯入所立賬戶,秘密賬戶或其他單位,難以查尋凍結; 3、債務人準備將商品轉移、處理,換上代銷商品,難以用於抵債;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頻繁地變更經營場所; 5、企業不清算就擅自關閉; 6、虛擬註冊資金,虛擬投資主體。 清償債務怎麼防範法律風險 債務人無論是負債還是違約都將產生清償問題,為了防止企業在處理債務清償問題時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風險,特提示: 1、權利人一方拒絕接受債務人一方履行,債務人可以向公證機關申請提存,提存後,視為債務人已履行。 2、提存的財產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的,該風險由人一方承擔。 3、提存期間,提存財產產生的孳息歸債權人一方。 4、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應當優先清償有的債權。 5、各個債權人均無擔保時,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後順序清償。 6、債務人如果是企業法人,財產不足清償所有債務時,權利人可以申請其破產。 7、債務人對同一人負有多筆同類債務,除非另有約定,按以下順序清償: (1)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 (2)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 (3)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 (4)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 (5)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8、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時,按費用、利息、主債務順序進行清償。 債務人有哪些常見逃債手段?發現債務人在逃債的時候,債權人就要加緊追債了,不然任由其發展下去的話,這筆債務可能永遠都收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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