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勝訴權一定會喪失嗎?


勝訴權不一定會喪失。理由雖訴訟時效屆滿,但原權利人的訴求和原權利並未消滅,只是其權利不再受法院保護,因此權利人仍有起訴權,當原權利人訴至法院,請求保護自己的權利,並提出了其訴訟超過時效,有中止、中斷和延長訴訟的正當理由,或對方即被告在法庭上沒有提起原告的訴權已過保護期的抗辯,或根本就放棄時效的抗辯權,遇有上述種種狀況,原告仍可能獲得勝訴權。


依山傍水758


訴訟時效所規制的是"訴權",即"提起訴訟的權利",它是一種程序性要求。以前民訴法規定,一般民事案件訴訟時效為二年,個別類型的案件為一年,但最長為二十年,比如遺產繼承;現在改為一般民事案件訴訟時效為三年。而"勝訴權"是實體權力,是人民法院適用實體法,運用審判職能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糾紛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間,那麼,就意味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不會再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護了,也就是說,你將喪失"勝訴權"。

但是,訴訟時效也有例外情形,即"訴訟時效的中斷"。一旦發生中斷情形,訴訟時效期間將重新起算。那麼,什麼是訴訟時效的中斷呢?按民訴法規定,你每主張一次權利,訴訟時效就會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就應當重新計算。比如,甲向乙借1000元,借款時間是2016年11月1日,還款期限是一個月,那麼,其訴訟時效期間就要從2016年12月2日起算(從次日起算),至2019年12月2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如果乙在2019年12月1日找到甲要求還款,甲未還款,那麼,訴訟時效期間就會發生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就應當重新計算了。

此外,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合同義務的履行沒有約定,那麼,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則從主張權利的次日起算。

因此,如果訴訟時效沒有發生中斷的情形,一旦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間,那麼,就必然喪失"勝訴權",也就是你的合法權益將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而如果發生了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那麼,就不會喪失"勝訴權"。


突泉淡淡若水


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權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一般訴訟時效

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1](現《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內容已失效,已經開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該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17年10月1日起為3年。


狼行千里9999


訴訟時效經過,勝訴權喪失。但是,經過的訴訟時效可以復活,喪失的勝訴權可以回來。


川外成都教師劉光生


訴訟時效期間經過,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受理。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未提出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的,法院應依法正常開庭審理,按正常流程審理判決或裁定。


首同說法


你想說的應當是訴訟時效,如果超過訴訟時效,那麼不一定說是不能勝訴。對方不主張已過訴訟時效,還是可以勝訴的。


邊城律師


如果有證據過了訴訟時效,確實會喪失勝訴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裸體債權

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靠私力救濟了,喪失勝訴權的意思是對方仍然負有義務,但是法院不管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