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計劃和超計劃生產稀土和鎢

新京報訊(記者 許諾 陳維城)11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公佈的通知顯示,工信部和自然資源部已經下達2019年度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及鎢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兩部委強調稀土、鎢是國家嚴格實行生產總量控制管理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計劃和超計劃生產。

具體指標上,2019年度全國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32000噸、127000噸。全國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為105000噸,其中主採指標78150噸,綜合利用指標26850噸。上述指標均含已下達的第一批指標。

兩部委強調,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應集中配置給技術裝備先進、環保水平高的重點骨幹企業,進一步提高指標集中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分配指標:(一)礦山企業沒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停止建設的回收利用稀土資源項目或有關主管部門明確要求停產整改的;(二)稀土冶煉分離企業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錄的落後生產工藝和冶煉分離產能低於2000噸(REO)/年的,或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停產整改的;(三)達不到《稀土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和放射性防護等環保要求的;(四)長期停產,不具備生產條件的。

兩部委要求,嚴格按指標組織生產,遵守環保、資源開發等有關法規;嚴禁開展稀土代加工(含委託加工)業務,不得采購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稀土綜合利用企業不得加工稀土礦產品(含進口礦產品);利用境外稀土資源需能提供完整進口手續。

新京報記者 許諾 陳維城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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