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警察制服演變/漫畫版(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1949年11月起,各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服裝式樣與人民公安部隊基本相同,即與人民解放軍服裝相同。49式警服的帽徽為黃邊紅五角星,內嵌“公安”字樣。公安幹部服和民警服均佩帶“中國人民警察”布質胸章;其佩戴內嵌“公安”兩字的盾形臂章下方紅五星中間,沒有“八一”標誌,以與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軍服相區別。

1950年初,經政務院批准,全國統一人民警察服裝制式,即50制式,並統一了領章和帽徽。警服為米黃色,左衣領按警種綴釘冠以“治”、“戶”、“交”、“消”字首加號碼,右衣領綴釘“人民警察”字樣的領章,並佩“人民警察”布質胸章:冬季警服為墨綠色,黑色化學鈕釦,按幹部、普通民警兩種身份製作。帽徽為中間嵌“公安”字樣的黃邊紅五角星。

1953年,公安部設計了人民警察55式制服。服裝式樣,夏季服裝各警種均為斜紋布面料,上衣為白色,下衣均為藏青色。男民警戴白色平頂大簷帽,女民警白色無簷軟帽,帽頂邊沿均鑲有寬2毫米的正紅色牙線。冬季服裝各警種均為斜紋布面料,上衣、下衣均為藏青色。男民警戴藏青色平頂大簷帽,女民警藏青色無簷軟帽,帽頂邊沿均鑲有寬2毫米的正紅色牙線。執勤交通民警配發白色盔帽和白線手套。


1959年10月1日,民警服裝施行新的制式。改制式後的警服,冬季服裝上衣、下衣均改為藏藍色,除武裝、經濟、消防警察的夏、冬季上衣均改為棕綠色之外,其餘警種夏裝上衣、下裝顏色不變。警服褲、裙兩側的寬、窄紅色線條,改為窄紅線條。同時取消“中國人民警察”、“中國人民經濟警察”等布質胸章。改為佩帶長斜方形紅色塑料領章。領章上嵌合金質金色盾形符號。

1966年3月公安部就民警的服裝制式改式問題向國務院寫了專題報告,提出新式的民警服裝制式、技術規格和質量均與解放軍幹部相同。1966年7月2日,經國務院批准,全國實行這一服裝制式。 各警種服裝的上衣均為深棕綠色;下裝均為藏藍色,無紅色褲線。取消原來女警服中的列寧服上衣和裙子。所有幹警的服裝樣式全與解放軍空軍幹部服裝相同。帽徽為圓形,中心是國旗,國旗周圍雕金色麥穗和齒輪。

1972年1月,為區別軍、警服裝,突出人民警察的特點,國務院批准公安部《關於改革人民警察服裝的通知》。人民警察服裝顏色由深棕綠色改為藏藍色。夏、冬季警服除交通民警夏服上衣為白色外,其他警種的上衣、下裝均為藏藍色。男民警戴藍色大簷帽,女民警戴藍色無簷帽,均套白色鑲藍牙線的帽罩。


經中共-中央批准,1984年1月1日,北京市交通民警換著83制式警服。83制式男女警服為橄欖色,男警服上衣4個暗兜;女警服上衣為小翻領、單排扣,前襟下方為兩個暗兜。83制式冬服分馬褲呢面料警服和滌卡面料罩衣警服兩種。夏服分凡爾丁面料警服和的確良面料警服兩種。男女警服上衣和大衣的袖口均縫有兩條黃色袖線,肩部縫有黃色布邊的肩袢。男女警服的褲子及夏季為女民警配發的裙服兩側均有紅色褲線。

1989年6月30日,公安部、財政部聯合通知,對83制式警服進行改革。89式警服是對83式警服的改進,在大致不變的基礎上,89式警服褲子取消了側紅褲線,紅領章改為松枝襯托的紅色盾牌領花,內有金色五角星。大簷帽增配了金黃色絲編裝飾帶。女民警改戴短立筒有簷軟帽配戴圖案相同的小型帽徽。

99式警服顏色選用國際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藍色,警服根據民警執勤的需要,在不同氣候、不同場合、執行不同任務、警用裝備的攜帶與使用等方面作了周密的考慮。99式新警服分為常服、作訓服和多功能服。 【圖片來源】傅警官漫畫


2005年,公安部又宣傳將99式警服的鐵灰色襯衫換成淺清藍色襯衫。 【注】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除以上部門及其人民警察外,任何其他部門、機構、個人不得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和標示有人民警察標誌的物品,任何部門、機構、個人不得穿著類似人民警察警服的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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