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警方快訊】男子無證濫伐樹木,被刑拘! )
2019年11月1日9時許,深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深州市北溪村鄉某村濫伐樹木。得此線索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當場抓獲正在砍伐樹木的張某某。經查,張某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證的情況下,為謀取利益,砍伐楊樹85棵。經訊問,張某某對其濫伐樹木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張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律小貼士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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