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議員呼籲徹查匿名發聲“反修例”法官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範凌志 楊升】6日召開的香港立法會會議上,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敦促特區政府徹查五月份三名匿名聲稱“反修例”的法官,並要求法官簽署“法定聲明書”聲明自己並非那三個“匿名法官”。因為法官不應對政治或立法事項發表評論,從而干擾司法公正。

香港立法會議員呼籲徹查匿名發聲“反修例”法官

據路透社5月29日報道,有三名香港資深法官不具名地聲稱,“修例”標誌著香港法律制度“面臨最嚴峻挑戰”,有法官還憂慮,如果他們試圖阻止備受矚目的疑犯引渡到中國內地,便須“面對來自北京的批評和政治壓力”;相反,如果他們批准有爭議的引渡請求,當地批評者可能會指責法官只是為北京行事,從而“貶低香港的司法獨立”。

除這三位匿名發聲的法官,還有一名參與了實名聯署。有媒體發現,香港大學校友關注組在報章刊登3138名校友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名字時,其中一名聯署人為“李瀚良”,其名字和畢業年份與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相同。當傳媒向當局查詢時,司法機構證實,有法官參加聯署聲明。李瀚良1986年在港大取得法學士學位,201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與非法“佔中”頭目之一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是同屆同學。

“三名法官實名或匿名在媒體上公開表達對修例的態度會導致市民擔心法官的公平公正。”梁美芬在立法會會議上發言稱,“我們不知道他們是誰,也不知他們在審理什麼案子,他們的這種政見會多大程度上影響判決結果,也不知道他們是小法官還是位居高位審理大案要案的法官,這些都是市民擔心的原因。”因此她建議至少讓法官去籤“法定聲明書”,聲明自己不是那三個“匿名法官”。“他們作為法官,不應該公開表達自己的政見,在爭端中選邊,這會引起公眾的擔憂,影響司法公正。”

根據公開資料,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法定陳述書)在香港,是一種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相當於公正或宣誓。

梁美芬並非唯一對法官是否保持中立提出質疑的議員,香港電臺網站7日消息稱,在立法會審議有關延長法官退休年齡的條例草案時,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指,早前有法官參與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聯署,沒有司法情操,有強烈政治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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