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刷屏的“被執行人”概念,再次把名人、創業者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法律上看,成為被執行人,不等於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道理和常識上,更不是簡單等同於“老賴”,但無論如何,創業者、企業主、法定代表人已經開始意識到前所未有的風險和壓力。11月3日,福耀玻璃集團創始人、董事長曹德旺呼籲媒體,不要再用

"近期刷屏的“被執行人”概念,再次把名人、創業者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法律上看,成為被執行人,不等於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道理和常識上,更不是簡單等同於“老賴”,但無論如何,創業者、企業主、法定代表人已經開始意識到前所未有的風險和壓力。11月3日,福耀玻璃集團創始人、董事長曹德旺呼籲媒體,不要再用“老賴”這個詞稱呼失敗的創業者。“失信名單”和限制消費,固然在讓人還債上起到一點作用,但也能讓人走投無路、永世不得翻身。常識告訴我們,對於確實無力清償的債務人,限制消費,最終並不能讓無力償還的被執行人產生額外的“償債能力”,卻是一種對失敗者的處罰,也阻斷了被執行人想要拼命苦幹,爭取還錢,重新創業、東山再起的可能性。還有無法履行償債義務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要面臨被限制高消費,不能乘坐飛機和高鐵,孩子無法上私立學校...回顧歷史,真正推進英國工業革命和經濟大發展的,是三個事件,蒸汽機的發明,火車頭,以及英國國會1855年通過的有限責任法。因為有限責任讓大量的創業者能夠後顧無憂地創業,股東僅僅需要以對公司的出資來承擔“有限的”責任。然而,“失信被執行人”以及“限制消費”,幾乎擊毀了“有限責任”的本意,讓實際股東、法定代表人承擔“無限責任”,本來用於遏制“老賴”,現在則開始影響創業者和他們的家庭。中國在呼籲推出個人破產製度,而法律對於失敗的創業者,需要的是合理的包容和體恤,而不是窮追猛打。法律不應該僅僅固執地維護債權人的利益,包括高利貸者,去整垮一個企業,整垮一個創業者的家庭,讓他們沒有人格尊嚴,出行受限,無力迴天,這不是公平正義,更不利於國家的創業和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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